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目錄>法規文件及解讀 | 索引號 | 014046317/2025-07451 | 生成日期 | 2025-12-15 | 公開日期 | 2025-12-15 | |
| 發布機構 |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
| 主題(一)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主題(二)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體裁 | 其他 | |
| 關鍵詞 | 城市,鄉鎮,建設,社會保障 | 分類詞 | 城鄉建設,民政 | |||
| 文件下載 | ||||||
| 內容概述 | 《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與消防監督管理協同銜接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 |||||
近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省消防救援總隊印發《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與消防監督管理協同銜接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該文件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悉,這是全國范圍內首個由省級部門聯合研究出臺的消防審驗與消防監督管理協作銜接專項政策文件。《措施》的出臺,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消防體制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強化住房城鄉建設與消防部門的協作聯動,構建覆蓋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消防安全監管體系。
一、制定背景
消防審驗職能轉隸以來,受頂層設計不完善、政策銜接不順暢等因素影響,住房城鄉建設與消防部門在職責邊界、信息共享、執法聯動、技術標準等方面存在協作銜接不緊密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消防安全管理質效提升,特別是原先由消防部門承擔的消防驗收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兩項行政許可,現分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消防部門負責,但由于檢查規則不同、執行標準不同、抽查部位不同,有時會出現審批結果不一致的情形。為進一步厘清部門職責邊界,加強工作協同銜接,完善消防安全監管機制,優化營商環境,今年初開始,我廳聯合省消防救援總隊在廣泛調研、深入研究、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出臺《措施》。
二、主要內容
《措施》立足于“資源共享、風險共防、難題共解、責任共擔”,提出了共4大項、11條具體措施,就行政許可、監督執法、信息互通等方面達成共識,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拓展信息共享范圍。加強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結果、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人員、消防設計審查(核)驗收歷史檔案、消防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報告等方面的信息共享,為雙方開展行政審批、監督執法以及火災形勢預警防控提供信息支撐。
二是推行行政審批協同。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與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審批管理標準統一和審批結果協同,特別是明確公眾聚集場所類建設工程申請消防驗收(消防驗收備案)的同時,可以同步申請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消防部門共同開展現場檢查,形成一致意見后分別實施許可,減少企業“多頭跑”和可能出現的審批結果不一致矛盾。
三是情形界定形成共識。針對基層實踐工作場所情形界定模糊、執行標準不一的問題,采取清單形式明確無需辦理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手續的具體情形;同時明確未產生實際建設行為、不改變使用功能和使用用途、未變更營業執照名稱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無需重新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這一共識,既有效破解了基層場所情形界定難的現實痛點,又為企業和群眾減負松綁,更賦能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四是加強工作銜接聯動。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開展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或者備案抽查現場檢查時,與消防部門開展協作聯動,強化工作銜接。雙方日常工作中發現屬于對方監管職責的違法違規行為和問題線索,及時告知對方處理,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的,開展聯合執法,增強工作合力,對于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
五是搭建工作會商平臺。通過定期會商和專題會商等方式,研究解決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消防技術標準執行、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審批管理規則、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消防審批監管等方面的疑難問題。同時,明確雙方在技術標準制定、宣傳培訓教育、專家庫建設等方面加強聯動,全面加強協同監管,堅決守牢消防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