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數據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公告公示 無錫海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根據周桂萍申請,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記為無錫海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監事,申請撤銷其在該公司的監事備案。
經查,申請人周桂萍有智力殘疾,殘疾等級三級。海絲公司及其相關人員均無法聯系到,我局將該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記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公示期滿無任何提出異議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相關市場主體和人員無法聯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記機關可以將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時間、登記事項等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45日。相關市場主體及其利害關系人在公示期內沒有提出異議的,登記機關可以撤銷市場主體登記。”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我局決定撤銷無錫海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月2日的監事備案。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宜興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于六個月內依法向宜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宜興市數據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