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專題專欄>警示教育欄 規范收運、處置是餐廚廢棄物管理的關鍵環節,直接關系到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餐廚廢棄物的收運與處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單位負責,任何未經許可的收運、處置行為均屬違法,切勿因一時便利而觸及法律紅線。
近期,宜興城管成功查處多起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典型案件:
案件一:
6月18日下午2時許,徐舍中隊城管隊員在豐張公路進行日常巡查,當行至美棲村一處看護房時,執法人員敏銳地發現房前空地上停著一輛輕型廂式貨車和一輛農用三輪車,農用三輪車上還裝載著多個沾滿油污的塑料藍桶。執法車輛緩緩靠近時,駕駛員下意識別過臉,手上動作明顯頓了一頓。“駕駛員神情不對,現場有情況。”城管隊員當即決定前往查驗。打開廂式貨車后門那一刻,一股酸臭刺鼻的氣味撲面而來——車廂里層層疊放著的,正是20多個同樣的藍桶。大部分是空桶,少數幾個里黏膩渾濁的餐廚垃圾還在晃蕩。“這些餐廚垃圾從哪里收的?有沒有許可證?”面對執法隊員的詢問,駕駛員嚴某支支吾吾,始終拿不出任何合法手續。然而,同樣的地點、類似的場景并不是第一次出現。時間回到2023年8月,同樣是徐舍中隊,同樣在巡查中,這家來自外市的垃圾處理公司就曾因無證收運被查處。那一次,他們用的是一輛敞開式貨車,餐廚桶直接暴露在路人視野中;被罰之后,他們似乎“吸取了教訓”,把車換成了廂式貨車,以為關上門就能“隱身”。可他們沒想到的是,從敞開式到封閉式,變的只是藏匿的方式,不變的是違法的本質,和執法者那雙“藏不住”的眼睛。宜興城管部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作出守法承諾。
案件二:
7月23日凌晨,城東中隊接警方移交線索,查獲王某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城東某地下停車場收運餐廚廢棄物。調查進一步發現,王某將餐廚廢棄物用作養殖飼料,存在持續違法風險。城東中隊迅速啟動執法聯動機制,將該線索同步至陽羨生態旅游度假區中隊(張渚),將相關區域納入重點巡查監管范圍。“王師傅,又見面了。”7月28日上午,陽羨生態旅游度假區中隊(張渚)城管隊員在巡查時,發現王某在張渚鎮某小區再次擅自收運餐廚廢棄物。隨后,城管隊員前往其養殖場地作進一步核查。鑒于其違法行為具有連續性,宜興城管部門依法將兩案合并處理,并根據其情節作出頂格處罰,同時沒收其自2024年12月5日以來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的全部違法所得。
案件三:
5月19日18時左右,高塍中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在高塍鎮健康路附近巷弄內,有一輛形跡可疑的小型面包車正在收集餐廚廢棄物。接報后,城管隊員立刻意識到這可能是一起違規處置餐廚垃圾的行為,迅速驅車前往現場。當執法車輛剛抵達健康路口,隊員們便看到一輛銀色面包車正緩緩從巷子駛出,透過車窗隱約可見堆積的泔水桶。城管隊員當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打開后車廂,一股濃烈刺鼻的酸腐氣味瞬間從車縫中彌漫開來,印證了舉報的真實性。最終,宜興城管部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并將餐廚廢棄物進行規范回收處理。
餐廚垃圾要管好,非法收運要舉報!餐廚垃圾喂豬,絕非“廢物利用”!廢棄油脂賣錢,全是“違法獲利”!未經允許收處,皆是“非法行為”!
法條鏈接:《無錫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第三款:未取得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活動。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