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宜興市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近日,宜興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宜興市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隨著我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工作面臨著一系列新形勢新要求:1. 2021年5月,原《管理辦法》所依據的《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修正案)》經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 原《管理辦法》所涉及的食品藥品監管、工商部門在機構調整改革中權限有所變化;3.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證照分離”改革,要求進一步簡化登記審批、優化準入服務;4. 全面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大力推進食品小作坊登記信息化。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理順職能分工、優化準入服務、推進登記信息化、完善登記管理體系四個部分內容。
三、解決問題
《管理辦法》解決四大問題,包括:
(一)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推動形成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部門重治、基層防治的良好局面,《管理辦法》對于園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食品小作坊監督管理中的職責進行進一步明確;
(二)明確了登記基本條件、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進一步明確了變更和延續需要提供的材料,切實提升準入服務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三)全面推廣食品小作坊登記業務網上辦理和電子證照運用,為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市場主體相關信息的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支撐,不斷提高食品小作坊登記便利性和服務效能;
(四)增加市場監管部門可以或者應當“撤回”和“撤銷”登記的情形,增強注銷程序中“食品小作坊登記依法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依法被吊銷的”條款的可操作性,使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體系更為完備。
四、修訂亮點
《管理辦法》既體現了上位法的要求,又有宜興特色,體現了切實減輕群眾辦事負擔的主旨。集中表現為:
(一)明確了食品小作坊各監管主體之間的職責分工、明確了食品小作坊登記的條件、程序以及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變更、延續、補辦和注銷。
(二)刪除了征詢意見環節;
(三)減少了延續需要進行現場核查的情形;
(四)將登記時間由20個工作日減為10個工作日;
(五)通過在線獲取營業執照和身份信息,將登記時需要提交的材料由六項減少為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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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備案號: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