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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2012〕2492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現對揚州至樂清高速公路金壇至宜興段項目進行社會穩定風險分析評估前的信息進行公示。
一、項目概況
事項名稱:揚州至樂清高速公路金壇至宜興段項目
事項地址:本項目向北與常溧高速公路銜接,向南與宜長高速公路銜接,途徑金壇區、宜興市,位于揚子江城市群區域。
項目簡介:本項目路線起于儒林鎮北與常溧高速交叉處,起點設置儒林樞紐實現金宜高速與常溧高速主線分離,路線向南與現狀S239相交后,從新建鎮與儒林鎮之間穿越,后繼續向南在官林鎮都山蕩西側經過,與S341和興楊公路交叉,繼續向南在徐舍鎮西側與蕪申線規劃II級航道(南溪河)和G104交叉,再向南與寧杭高鐵、寧杭高速交叉,終點與堰南樞紐銜接,順接宜長高速,路線全長約32.5km,其中金壇段6.1km,宜興段26.4km。
嚴格按照政策、要求辦事,操作程序絕對做到規范、合理,公平、公正,堅決杜絕因不公正不公開而引起群眾對工作的不滿,引起事端。本事項補償工作中,重點加強工作的透明程度,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統計和確認補償范圍,細致復核規模,避免遺漏和重復計算,保證補償標準的一致性,并充分考慮客觀環境實際情況,及時告知農戶補償工作的具體時間。通過對補償工作各個環節的嚴格控制,避免因工作質量問題帶來社會矛盾,從而有效地控制該風險,降低風險程度。在征地過程中,必須嚴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別是要保護被征地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戶的知情權。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產權人共同確認;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力。本事項經過充分可行性論證,嚴格按照有關補償法律實施,程序合法手續齊全。整個項目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征收程序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內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現將該事項進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幾點征求公眾對此事項的意見,如有其他方面意見或建議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事項的實施。
2、您認為事項實施后對當地經濟及社會的影響、對直接利益相關者的影響。
3、項目的建設對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環境帶來的影響、其他意見和建議。
三、公眾參與方式
您對本事項的意見或建議,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內,通過電話、傳真、郵件、信件等方式反饋給我們。您的意見和建議將對本項目建設具有積極的意義,在此,對您的積極參與,我們由衷地表示感謝!
1、事項責任單位:
單位名稱:宜興市交通運輸局
單位地址:
聯系人:周俊超
電話:13812200076
2、項目社會穩定分析報告編制單位:
單位名稱:江蘇新圖土地規劃設計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區永智路10號
聯系人:汪工
電話:1329129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