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24〕1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的通知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全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推動全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為出發點,以提升物業管理活力為中心,以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為重點,推進政府依法履職和治理創新,完善住宅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機制,提高物業管理服務市場化規范化水平,推動物業服務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努力,建立“業主自治有序、政府監管有力、行業自律有章”的物業管理構架,物業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完善,物業管理領域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居民自治、多方參與、協商共建、科技支撐”的工作格局,物業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工作機制
1.進一步強化協調推進機制。把物業管理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調整充實市物業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下設辦公室,加強對全市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鎮(園區、街道)應建立物業服務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由各鎮(園區、街道)主要領導為召集人,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根據需要派員參加。
2.落實各鎮(園區、街道)主體責任。各鎮(園區、街道)要建立“一把手”親自抓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物業服務管理辦公室職能,由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的組織、管理、服務、協調和監督檢查,受理物業管理投訴;組織、協調、指導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提高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率、物業服務覆蓋率、黨的組織覆蓋率;充分利用“基層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做好“接訴即辦”“未訴先辦”工作,協調解決群眾反映的物業管理問題,并加大綜合執法力度。
3.發揮社區功能作用。社區黨組織建立議事協商機制,組織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代表等定期開展議事協商,推動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建立黨組織,協調解決物業管理問題,調解矛盾糾紛;協助鎮(園區、街道)對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履職情況、物業服務企業履約情況進行考評;積極引導業主自治管理,監督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運作。進一步加強社區物業管理站建設,切實強化社區居委小區物業管理主體責任,由社區居委書記任工作站站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物管中心(六鎮住房所)及建設監察大隊各中隊、城管局各城管執法中隊、公安局派出所派員兼任工作站副站長,負責社區內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4.發揮市屬國有物業服務企業功能作用。支持各市屬國企組建壯大國有物業服務企業,對老舊小區、拆遷安置小區、棄管小區進行應急接管、有限托底保障;積極參與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打造行業示范和標桿。支持各市屬國企組建小區專業維修企業,培養專業維修隊伍,在小區小型市政維護、應急搶險維修等方面發揮基礎保障作用;支持市屬國企探索開展小區周邊“城市管家”業務。
(二)推進小區綜合治理
1.全面開展綜合執法進小區。各鎮(園區、街道)應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加強對小區占綠毀綠、違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不文明養犬等違規行為的綜合整治工作,落實必要的人、財、物保障,確保綜合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參與、主動作為、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綜合整治工作落實到位。(具體監管職責見附件2)
2.進一步推進小區安全隱患治理。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對小區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摸查、重點整治。一是整治消防安全。對高層住宅消防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摸排,明確主體責任,督促責任單位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住宅掛牌督辦。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電梯上樓、拉線充電等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對屢勸不止者堅決予以處罰;二是整治電梯安全。開展電梯運行質量和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加大對電梯選型配置、安裝運行、保養檢測、改造維修等環節監管力度,全面提升電梯安全運行水平;三是整治建筑物外墻安全。對墻體開裂、外墻保溫材料老化脫落、外墻涂料、裝飾石材和玻璃幕墻脫落、破損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分析并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包含隱患位置、危害程度、整改時限等信息),及時有效進行處理。
3.進一步完善公共配套設施。新建小區應嚴格按照《宜興市新建住宅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規劃管理規定》、《宜興市建設項目停車設施配建規定》要求,足額配套建設物業用房、公益性服務設施、停車位等設施。老舊小區方面,各鎮(園區、街道)可按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結合舊改進行配建、采用簡易移動辦公房、回購或租賃私有住房等形式完善配套用房;鼓勵小區封閉化管理,門崗和出入口安裝安全柵。
4.進一步推動城市網格化管理向小區延伸覆蓋。將小區納入城市網格化管理范圍, 支持小區業主參與網格化服務管理,完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居委會等對小區各類問題的協商調解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開競爭、公益創投等方式,吸納一批社會力量參與小區建設。大力加強社區宣傳發動,激發業主主人翁意識,暢通群眾參與渠道,提升群眾參與能力,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小區基層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三)加強項目前期物業管理
1.強化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管理。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按照相關規范引入公證機制,并依托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依法依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2.落實前期物業服務開辦費制度。由建設單位提供前期物業開辦費,以及首次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籌備和換屆工作相關經費。
3.完善物業項目承接查驗制度。規范承接查驗程序,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市相關部門和各鎮(園區、街道)進行承接查驗前期指導,出具承接查驗備案證明并按相關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四)規范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
1.規范日常服務行為。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做到日常服務“八有八無”(詳見附件3)。
2.規范物業收費行為。修訂出臺《宜興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以及收費依據、舉報投訴電話等有關情況,自覺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監督,不得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物業服務企業要依據服務合同切實履行職責,保證服務質量和收費標準質價相符。
3.落實物業收支公示制度。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將物業公共服務費、汽車停放費、電梯運行維護費、公共能耗費、經營設施收益及其他代收代交費用等單獨列賬,獨立核算,專款使用,按相關規定公示收支情況,物業服務企業同時應保留公示圖片資料。
4.探索公共收益監管創新。參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模式,探索建立公共收益統一監管制度。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在銀行單獨開設小區公共收益監管賬戶,所有公共收益統一進入監管賬戶,公共收益賬戶受鎮(園區、街道)監管。
5.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建立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年度修繕計劃、維修項目清單和維修資金使用機制,優化維修資金使用流程,建立緊急維修事項清單和緊急維修預案制度。因住宅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供水、排水、消防、電梯)發生危及物業安全以及影響物業正常使用等緊急情況時,開辟綠色通道,確保能快速申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推動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1.加強信用獎懲。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完善物業管理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物業服務企業考評制度,定期評定公布企業信用等級,并鼓勵政府采購機構、開發建設單位、業主自治組織應用信用評級結果;建立我市物業服務企業獎懲清單,對在我市范圍內提供物業服務的所有企業的獎懲信息進行采集匯總。各鎮(園區、街道)要組織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項目考評,按照季度考評成績進行排名。對服務差、群眾意見大、多次排在末位的物業服務企業,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加強指導,各鎮(園區、街道)要加強監管,對涉嫌違法違規的,由城管、住建、公安、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和機構依法處理。
2.加強物業服務行業文明建設。充分發揮物業服務行業協會作用,通過行業自律規約等方式引導企業信守服務承諾;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在管項目小區文化建設,構建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之間良性互動關系。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升從業人員服務意識和服務技能。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政策法規培訓,促進物業服務企業守法經營,強化服務意識。建立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定期交流制度,努力提高業主滿意率。
(六)加強業主自治組織建設
1.提高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率。加強分類指導,積極推動黨建引領下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工作。尚不具備成立業主委員會條件的小區,要積極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各鎮(園區、街道)、社區黨組織要積極引導黨員業主參與管理小區公共事務,在基層治理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2.規范業主自治組織組建運行。各鎮(園區、街道)要積極牽頭有關部門、社區居委會對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加強對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人選的推薦把關,提高業主委員會成立率和成員整體素質。對符合法定情形的,各鎮(園區、街道)可以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對業主委員會不能正常開展工作、拒不執行業主大會決定的,各鎮(園區、街道)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對其進行調整;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違法決定的,各鎮(園區、街道)應當責令改正或撤銷其決定,并通告全體業主。加大對業主委員會成員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3.提高黨的組織覆蓋率。各鎮(園區、街道)、社區黨組織要把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黨建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抓好黨組織組建工作。對無物業服務的小區,提供基本物業服務、生活服務和安全管理,率先把黨組織建起來。推動“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和換屆時引導和支持業主中的“兩代表一委員”參選業主委員會成員,提高業主委員會成員中黨員比例。
4.發揮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倡導黨員干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頭遵守小區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自覺行使和履行業主責任和義務,積極參與小區物業管理。建立欠費抄告制度,對社會影響惡劣、惡意欠費的公職人員,經物業服務企業上門催繳、小區公示1個月仍不繳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將名單提交社區居委會確認后報屬地政府,由屬地政府抄告其所在單位催繳。
(七)建立物業糾紛多元調解機制
1.建立違法違規行為投訴登記制度。各鎮(園區、街道)統一制作并設立公示牌,在物業服務管理區域內公布城市管理、公安、消防、住建、規劃、環保、市場監督、價格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屬地政府物業服務管理部門聯系電話和工作職責。各職能部門按照《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無錫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把行政監管與執法職能延伸至物業服務管理區域,按照職責分工,建立違法違規行為投訴登記制度。
2.完善物業糾紛調處網絡。各鎮(園區、街道)應設立物業糾紛調解機構,配備1名以上調解員;社區物業工作站掛牌調解工作室,配備1名以上調解員,負責轄區內物業糾紛的調解。所需人員及工作硬件配套等相關經費由所在屬地政府落實。
3.強化物業欠費快處措施。在各鎮(園區、街道)建立宜興市“法官+”物業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屬地政府、住建、司法綜治部門等多元調解機制效能,將物業欠費等矛盾糾紛解決在訴前,化解在基層。
(八)落實老舊小區長效管理機制
1.進一步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牽頭各鎮(園區、街道)確定老舊小區改造整治范圍,制定改造整治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向社會公示。各鎮(園區、街道)應嚴格按照改造整治規劃計劃,落實資金保障,組織專業力量,推動老舊小區居住環境逐年改善提升。鼓勵國有物業服務企業接管已完成改造提升的老舊小區。
2.加快建立老舊小區業主自治組織。積極推動成立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逐步引導老舊小區業主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合同約定等方式自主決定小區管理模式、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3.科學制定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方案。連片推動老舊小區長效管理,合理劃分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將零散、臨近的老舊小區合并管理,形成規模效應,降低管理成本。“一區域一方案”制定物業管理區域的長效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與收費標準不低于物業服務收費一級標準。
4.加強老舊小區管理經費保障。積極培育業主交費意識,提高物業服務費收費率;結合各鎮(園區、街道)、社區布局,全面梳理片區內配套用房、車位等產生的政府公共收益,并優先用于小區物業長效管理;老舊小區內車位、廣告、場地租賃等公共收益,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彌補小區物業管理經費缺口;推動片區城市管理物業化,將片區內的道路保潔、垃圾分類、綠化養護、停車管理等工作統籌考慮,增加片區物業管理收入。小區收入不能平衡管理經費的,由屬地政府根據物業管理收費率建立考核獎補機制,確保老舊小區形成可持續長效管理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將其納入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落實執法進小區,建立健全政策體系,推動我市物業管理工作優質、均衡發展。各鎮(園區、街道)要結合各自職責,抓緊制定細化措施,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按照賦權、下沉、增效的工作要求,在資金、人員力量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監督考核。建立屬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雙向考核制度。由各鎮(園區、街道)負責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社區履行物業管理工作職責以及轄區內的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工作考核,結果分別納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社區年度綜合考核。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屬地政府物業管理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結果列入市委市政府高質量考核評價。
(三)加強資金保障。結合全市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相關意見的修訂,將物業服務業納入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范疇,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促進物業服務企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鼓勵和支持各鎮(園區、街道)結合實際,出臺優惠獎補政策,設立物業管理專項經費,保障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活動正常開展,充分調動基層工作積極性。
(四)加強工作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計劃,通過專家講座、政策解讀、經驗交流等形式,分層次、多頻次、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專題業務培訓,著力提升物業行業從業人員、鎮(園區、街道)、社區工作人員以及業委會組成人員物業領域知識技能水平。
(五)加強輿論宣傳。發揮新聞宣傳、公益廣告等作用,加大法規、政策宣傳力度,大力弘揚社會道德規范,引導業主依法、主動、守約、有序參與自治管理活動;加強本實施意見的宣傳,強化市民群眾參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主體意識,共同營造有利于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1.宜興市物業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物業服務監管工作職責
3.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八有八無”
附件1
宜興市物業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提升物業管理水平,促進物業行業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調整宜興市物業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胡小堅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張 敏 市委常委、副市長
成 員:錢西元 市政協黨組成員、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狄勝君 市政協黨組成員、市財政局局長
宗 慧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陳 超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盛 成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級機關工委書記
王 焱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賈 俊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局長
周云平 市信訪局局長
吳躍旺 市司法局局長
孫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建平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儲小悅 市城管局局長
毛 俊 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
孟笑俊 市應急局局長
江 峰 市市場監管局局長
唐 凱 無錫市宜興生態環境局局長
邱躍建 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馬彬強 張渚鎮鎮長
王辰臣 西渚鎮鎮長
盛幼群 太華鎮鎮長
黃 力 徐舍鎮鎮長
劉 杰 官林鎮鎮長
許貝麗 楊巷鎮鎮長
韓文杰 新建鎮鎮長
蔣華兵 和橋鎮鎮長
崔華山 高塍鎮鎮長
郭慶赟 萬石鎮鎮長
王袆程 周鐵鎮鎮長
伍震球 丁蜀鎮鎮長
蔣文榮 湖?鎮鎮長
歐 鵬 宜城街道辦事處主任
秦 強 新莊街道辦事處主任
徐雯霞 新街街道辦事處主任
施 思 屺亭街道辦事處主任
洪曉暉 芳橋街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具體成員如下:
辦公室主任: 陳建平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陳 超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王朝霞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孫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長
唐 亮 市城管局副局長
陳小強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周智泰 市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附件2
物業服務監管工作職責
一、屬地政府
(1)搭建屬地負責的組織架構,成立物業管理辦公室,建立物業聯席會議制度、矛盾調處機構和物業管理中心,組織和領導屬地物業管理工作;(2)指導社區成立物業管理工作站并對物業管理站的工作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3)開展相關物業培訓、考核、獎懲、評優、達標等活動;(4)對住宅小區物業出現撤管、業委會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等情況下,及時介入調處矛盾,應急接管并積極推動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開展后續工作;(5)負責組織成立小區業委會并負責對業委會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對新舊物業服務企業交接工作進行監管,對物業小區的公共收益的管理、公共資產的出租進行監督;(6)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下開展已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重新選聘物業公司的招投標工作;(7)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做好小區物業維修資金日常使用的監督,參與前期物業項目承接查驗的指導工作;(8)依法查處物業管理活動中的違法行為;(9)負責實施老小區改造與整治工作,并做好改造后小區的物業服務長效管理。
二、社區居委會
(1)負責將物業工作納入社區管理范疇,成立物業管理工作站,具體負責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日常工作;(2)協助屬地政府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成立和換屆選舉并監督業委會的日常工作;(3)協助屬地政府對已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做好物業服務企業的公開選聘招投標工作;(4)配合屬地政府對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工作進行考核;(5)配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6)協調處理物業相關矛盾與糾紛;(7)協助屬地政府做好物業應急處置;(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社區承擔的相應物業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相關職能部門職責
1、市住房城鄉建設局:(1)研究制定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意見、行業服務標準和獎懲措施等;(2)指導和監督屬地政府開展物業管理活動并進行考核;(3)負責物業行業管理,監督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承接查驗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創優”、“創示范”相關工作;(4)負責物業市場秩序管理,對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進行監管、對物業服務行業監管、對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指導;(5)負責小區維修資金使用的監督,督促建設單位切實履行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責任;(6)負責物業服務行業誠信體系的建設工作,建立全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開展物業服務企業滿意度測評并公示結果;(7)指導屬地政府組織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和換屆,對失管小區和條件不成熟的小區指導屬地政府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8)組織對物業管理從業人員、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等進行培訓;(9)負責指導物業行業協會的工作。
2、市城管局:(1)依法查處擅自占用住宅小區內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或者其他場地進行建設以及擅自在建筑物頂部、底層進行違規建設的行為;(2)依法查處違章搭建、擅自改變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墻開門、開窗的行為;(3)負責依法查處違法建設、破壞小區綠化、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4)負責指導全市的垃圾分類工作;(5)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市容環衛責任區責任。
3、市公安局:(1)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保安管理;(2)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文明養犬工作,對不聽勸阻,擾亂他人生活秩序的進行處理;(3)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停車管理工作,及時處理封堵物業項目大門、車庫入口等嚴重阻塞交通、妨礙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4)負責對物業輿情依法監督和管理,對明顯違反公序良俗的言論依法勸阻和處理。
4、市消防救援大隊:(1)指導屬地派出所依法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內破壞消防設施設備,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阻撓消防設施正常維修的行為;(2)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在管項目進行消防維保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3)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每年對居民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知識嘗試學習和應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練,保障住宅小區公共區域消防器材完好且有效;(4)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管理工作。
5、市發展改革委:(1)負責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制定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2)建立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正常調價機制,協助相關部門查處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3)將物業服務企業納入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制訂出臺優惠政策,鼓勵物業服務企業轉型升級;(4)將第三方測評公布為黑榜的以及經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誠信系統評定為D級的企業納入信用系統,強化社會監督。
6、市自然資源規劃局:(1)負責制定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建設工程、各類配套用房及各類設施的規劃指標;(2)負責規劃審批后的管理,在項目交付前對各類配套用房及各類設施的規劃指標進行驗收;(3)查處各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
7、市公用事業局:(1)負責對小區物業管理區域的供水、排水、燃氣等進行監督檢查;(2)負責查處裝飾裝修過程中擅自拆改燃氣、自來水、排污等公共管道和設施的違法行為;(3)負責指導小區的垃圾分類工作。
8、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性質非居民住宅的噪聲、振動、油煙等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9、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督促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落實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按照“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應急”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加強安全管理,全面開展隱患自查自糾、日常安全巡查和年度檢查,落實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建立完善工作記錄臺賬和設備技術檔案,確保電梯安全運行;(2)督促有關電梯維保單位落實安全責任,加強電梯維保工作質量管理,確保電梯安全性能,指導配合物業服務企業加強電梯安全管理,及時有效處置電梯故障,保障電梯乘客生命財產安全;(3)依法對小區電梯等特種設備使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查處使用超期未檢、未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行為,查處不落實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和不按有關技術規范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行為;(4)加強對電梯維保單位的年度檢查考核和星級評定,每年公布電梯維保單位電梯維保星級狀況;(5)加強住宅小區內食品經營監管;(6)對物業服務收費的明碼標價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明碼標價和不按規定方式明碼標價的行為;(7)對物業服務收費及汽車停放費等標準進行檢查,依法查處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和自立項目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8)檢查公共能耗費和電梯運行維護費是否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專款專用,查處不按照規定公示或失實公示收支情況和分攤費用的行為。
10、市司法局:(1)加強對屬地政府人民調解組織在物業糾紛處理中的業務指導;(2)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物業訴訟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11、市財政局: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及屬地板塊做好老舊小區改造上級資金的爭取工作。
12、市文明辦:負責按照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的要求督促屬地政府和相關各部門落實長效創建機制,推進全市物業服務水平提升。
附件3
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八有八無”
八 有 八 無
服務標準有公示; 收費透明無違規;
公共收益有建賬; 設施設備無損壞;
應急管理有預案; 消防通道無堵塞;
問題反饋有回應; 綠化平整無踩壓;
崗位職責有上墻; 消控值班無脫崗;
日常巡查有記錄; 衛生保潔無死角;
部門職能有處查; 裝飾裝修無違章;
基礎臺賬有歸檔; 電瓶充電無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