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24〕29 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24年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附件1)印發給你們,計劃由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無錫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做好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調研、起草等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市政府審議。未經市司法局審核、市政府審議決定,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發布。
對未列入年度制定計劃、確需增補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市各相關部門應按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送審要求和《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無錫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填寫年度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外新增立項申報表(附件2)并報送相關材料,經市政府同意后列入本年度制定計劃內方可送審。
附件:1.2024年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2.年度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外新增立項申報表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