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行以公共信用報告代替企業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4-05-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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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支撐作用,提高政府服務效能,緩解企業在開具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過程中的繁難問題,提高企業獲得感和幸福感,激發企業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現就在全市推行以公共信用報告代替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發揮信用建設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基礎性作用,按照“減流程、減材料、數據跑”的原則,推行以公共信用報告代替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為“誠信無錫”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依托無錫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二期),通過共享全市相關信息,以公共信用報告代替企業赴市、區各相關部門辦理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實現相關信息“一平臺共享”,企業申請“一站式完成”,有無違法違規情況“一報告證明”,為企業開展市場經營等活動提供方便、高效、規范的服務。
三、適用范圍
本通知所稱的違法違規記錄,是指本市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有關司法機關等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客觀記載。
本通知所稱的公共信用報告,是指登記注冊地址為無錫市(含江陰市、宜興市)的企業應用“信用中國(江蘇無錫)”網站自助申請的“無錫市社會法人專項信用報告(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2024版)”。該報告所核查的信息覆蓋范圍詳見附件。
公共信用報告首批應用選取發展改革、科技、工業與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園林、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利、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行政審批、市場監管、體育、醫療保障、糧食、消防20個領域內的資質審核、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評優評級、財政資金補助、分級分類監管等事項。首批應用領域內各級政府部門要求企業開具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鼓勵企業選擇以公共信用報告代替原有相關證明,法律法規或上級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主要任務
(一)強化數據共享。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一體化平臺,完善數據常態化歸集共享機制,各地區各相關領域部門要加強對共享信息的核驗,確保近三年以來的企業行政處罰等信息全面歸集共享。對省級部門掌握的數據,積極推進數據回流,確保數據應歸盡歸、全量共享。
(二)完善系統功能。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持續優化“信用無錫”網站相關功能,完善公共信用報告系統及服務模塊,實現企業端線上申請“一鍵”辦理,政府端線上出具“一紙”證明,真正實現企業辦事“零跑路”。
(三)探索拓展應用。不斷拓展公共信用報告信息核查范圍和應用領域,按照“成熟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則,不斷擴大覆蓋領域,為企業提供更多便利。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責任落實。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推行工作,指導督促各地區、各市級部門和各相關單位推進落實。各地區、各市級部門和相關單位,按照“誰生成誰提供,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及時歸集、更新公共信用信息,并對本單位提供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負責公共信用報告系統運維保障,確保系統穩定性,維護數據安全性。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數據安全制度規范,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二)建立長效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局要建立健全全市數據歸集共享工作定期檢查督促機制,穩步擴大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范圍,跟蹤評估全市公共信用報告推行情況,廣泛收集意見建議,持續完善制度機制,優化擴展系統,不斷提升便利化水平。
(三)積極宣傳推廣。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開展專項培訓,確保各地區、各市級部門和相關單位了解工作要求,熟知業務內容。各地區、各市級部門和相關單位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培訓。充分發揮本市主流媒體作用,以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確保全市范圍內企業充分知曉和享受便利政策,營造知信、守信、用信、護信的良好氛圍。
本通知自2024年3月28日起施行,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附件:公共信用報告代替企業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核查信息范圍.doc2024032815541946166857.doc
公安備案號: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