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2024年4月26日,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宜政辦發〔2024〕19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更好理解和落實《實施方案》,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10年,我市率先在省內啟動物業管理工作體制改革,探索構建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負責、綜合協調”的物業管理新體制,并建立了“一辦、一中心、一站、一中隊”的組織管理機構。屬地管理模式實施以后,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其經驗先后被2013年的《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和2015年的《無錫市物業管理條例》采用吸收。但是之后這一管理模式有所弱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合力也不夠,導致了堵門、占用綠地、違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停車等現象屢禁不止。2020年,我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建立高位的協調推進機制,更有效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行為,化解住宅小區物業矛盾。當前,物業管理一定程度上已進入了“業主時代”,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提出了更標準化和規范化的需求,需要我們進一步完善物業管理體制機制,著力解決責任定位不準、部門執法不嚴、企業服務不善、業主自治不為等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全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高質量發展。
目標任務
通過三年努力,建立“業主自治有序、政府監管有力、行業自律有章”的物業管理構架,物業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完善,物業管理領域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居民自治、多方參與、協商共建、科技支撐”的工作格局,物業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
主要內容
《宜興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分文件主體和附件兩部分。
文件主體分四塊:總體要求、工作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其中主要任務共有8項,綜合起來主要是突出了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強化整個物業服務管理組織構架,包括調整充實市級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發揮社區功能作用和市屬國有企業功能作用四個方面;二是推進小區綜合治理,通過強化職能部門聯動,全面推進綜合執法進小區、城市網格化管理向小區延伸覆蓋,全力做好小區安全隱患整治、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提升等工作。同時,建立物業糾紛多元調解機制,通過建立“法官+”物業糾紛化解中心等手段,將物業欠費等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三是強化行業管理,通過加強前期物業管理、完善物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等,進一步規范物業企業服務行為,做到日常服務“八有八無”;四是加強業主自治組織建設,提高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率,規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日常運行,引導黨員業主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管理;五是落實老舊小區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對老舊小區配套設施的提升改造、物業區域連片管理和建立業主自治組織等,形成老舊小區可持續長效管理模式。
文件附件方面,主要是明確了全市物業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物業服務監管工作職責。
四、保障措施
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監督考核、加強資金保障、加強工作培訓、加強輿論宣傳等措施,推進政府依法履職和治理創新,完善住宅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機制,提高物業管理服務市場化規范化水平,推動物業服務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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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備案號: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