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23〕215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關于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宜興市關于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及省委省政府、無錫市委市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民營企業發展部署要求,全面激發民營企業發展活力和創造力,更好發揮民營企業在推動高質量發展、聚力創新、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市范圍內營造真誠尊重、真心愛護民營企業的社會氛圍,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重要論述,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引導民營企業通過自身改革發展、合規經營、轉型升級不斷提升發展質量,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為全面建設“強富美高”新宜興展現更大作為、做出更大貢獻。
二、優化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1. 放開民營企業市場準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未列入負面清單的行業、領域、業務等,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進入權益,不得設置額外準入條件。推進民間投資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健全市場準入壁壘排查清理機制,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證或提供證明等。
積極落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精神,鼓勵民營企業對照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項目清單,積極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開發,規范推進建設實施,加大各類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健全重大項目發布和重要政策宣傳推介機制,依托國家發展改革委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梳理儲備向民營資本推介的重大項目清單,鼓勵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各類重大工程項目投資建設。
積極落實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放開競爭性業務要求,落實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業等領域市場準入要求,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光伏發電等可再生電源項目和火電項目市場競爭。鼓勵民營企業發揮重要辦學主體作用,依法依規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參與中小學課后服務,豐富課后服務課程,提高課后服務質量。鼓勵民營企業投資養老服務,建設一批專業化的養老服務機構,優化老年用品和養老服務供給;研究制定社會辦醫設置指引清單,鼓勵和促進社會辦醫。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其他交通、水利、新興基礎設施以及城市環衛、園林綠化等城市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數政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強化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依托宜興市公平競爭委員會,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采取不定期抽查定期考核的辦法,對政策中含有的地方保護、指定交易、行業壁壘、企業壟斷、違法給予優惠政策等內容進行重點審查,不斷完善審查機制和程序,健全審查保障措施。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不得違法給予特定經營者優惠政策,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招標投標活動。(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保障公平參與招投標權益。在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不得限定企業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股權結構;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項目庫、名錄庫、資格庫等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不得以購買指定軟件和服務作為企業參加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等。完善招投標項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與信息公示制度,加大查處限制及排斥不同所有制企業參加招投標違法行為,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權利。充分利用新媒體、互聯網等平臺和實地調研走訪等形式對涉企收費政策進行宣貫,暢通涉企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渠道,建立規范的問題線索部門共享和轉辦機制,按規定綜合采取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手段實施聯合懲戒,公開曝光違規收費典型案例。(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數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完善信用監管和激勵約束機制。健全“1+1+2+N”信用平臺體系,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和共享體系,在市場準入、企業投資、政務服務、招標投標等領域推進信用承諾嵌入式全流程應用、閉環管理。在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勞務派遣、生態環境等領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依法依規實施信用約束。積極完善企業信用修復幫扶機制,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修復“兩書同達”主動提示、健全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修復機制。完善政府誠信履約,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數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堅定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導向
5. 支持民營企業深化改革。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股東行為、強化內部監督,實現治理規范、有效制衡、合規經營,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營企業制定規范的公司章程,完善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制度,明確各自職權及議事規則。引導民營企業構建現代企業產權結構,依法推動實現企業法人財產與出資人個人或家族財產分離,推進股權多元化,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國企改制重組,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民營企業完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規范優化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建立科學規范的勞動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推動質量、品牌、財務、營銷等精細化管理。鼓勵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暢通市場化退出渠道,完善市場主體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健全清算注銷工作,拓展簡易注銷適用范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國資辦)、市工商聯、市法院、市數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 鼓勵民營企業加快科技創新。鼓勵民營企業根據國家戰略需要和我市“3+3+N”現代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創新發展方向,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民營領軍企業承擔或參與國家、省級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承擔“陶都之光”科技攻關計劃,積極搶占技術創新制高點。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布局第三代半導體、量子科技、合成生物、細胞和基因技術等未來產業領域,搶抓未來產業新機遇。鼓勵民營骨干企業聯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的創新聯合體,支持民營企業牽頭建設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和創建新型研發機構,不斷增強企業科技創新實力,推動產業協同創新水平。常態化舉辦“百企千才高校行”“陶都名企高校行”等品牌活動,支持民營企業與國內外高校院所、企業、專家開展技術合作,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民營企業建設先進研發機構和科創孵化載體,構建“孵化在異地、轉化在宜興”的互惠共贏新機制。(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 鼓勵民營企業技術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引導民營企業積極推進標準化建設,提升產品質量水平,支持民營企業加大生產工藝、設備、技術的綠色低碳改造力度。積極引導民營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加快培育壯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隊伍,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支持民營企業“智改數轉網聯”建設,依托數智融合,助力民營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優化落實“雛鷹企業—瞪羚企業—準獨角獸企業”梯度培育機制,不斷壯大民營創新型企業集群。引導平臺企業開放創新,支持平臺企業在創造就業、拓展消費、國際競爭等方面有所作為,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著力做強優勢龍頭企業,引導行業龍頭企業更好地發揮“鏈主”作用,吸引帶動上下游企業集聚,加快形成一批以規模龍頭企業為核心的系族企業集團,推動更多我市民營企業入圍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聯、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 鼓勵民營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支持民營企業搶抓國際產業分工深度調整機遇,深化國際產能合作,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提高國際競爭力。支持我市民營外貿企業加強品牌建設,積極參加優質境內外線下展博會,積極參與“千企萬人海外商洽拓訂單行動”,提升“宜興制造”美譽度。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用培育力度,助力民營企業成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享受AEO政策紅利。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搭建境外平臺,建立公共海外倉,加快推動民營外貿企業向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轉變。定期舉辦國際產業交流活動,搭建海外企業家與本地企業家交流合作平臺。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抱團出海”,引導企業積極應對貿易保護等措施,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加快產業全球布局,有效應對國際貿易壁壘。(市商務局、宜興海關、市工商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 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省、無錫市級重大戰略。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寧杭經濟帶發展、太湖灣科創帶等各級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積極參與碳達峰碳中和、鄉村振興建設,推動碳中和等綠色低碳技術革新和應用,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現代種養業,高質量發展現代農業服務業、農產品加工業、鄉村旅游等特色產業。加強長三角“一地六縣”對接合作,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城鄉產業協同發展、促進科技成果入鄉轉化、探索實踐“兩山”轉化路徑,全方位參與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宜興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營造精準有效的政策環境
10. 優化民營企業融資環境。構建更加合理的風險共擔機制,大力發展普惠金融,為民營企業搭建普惠金融服務平臺,建立銀企雙向選擇機制,持續推廣“信易貸”,推出更具有特色的普惠金融產品和服務,服務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構建“政銀企”三方合作機制,促進銀企精準高效對接,擴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加大金融資源向民營企業的傾斜力度,降低民營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繼續穩中有降。大力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引導民營企業根據自身特點選擇資本市場不同板塊掛牌上市,支持民營上市企業并購重組和再融資,支持民營企業把握債券市場創新機遇。強化重點領域融資支持,圍繞我市“3+3+N”現代產業體系,優先支持主導產業中的優質民營企業,加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保障制造業智能化高端化發展金融需求。增強金融科技賦能,積極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強對風險評估和信貸決策的支持,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授信審批效率。推動銀行機構建立健全民營企業貸款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深入推進綠色金融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鼓勵可持續金融服務領域創新,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綠色低碳轉型升級的有效路徑。加大財稅支持政策落實,持續執行制度性減稅政策,按規定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印花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宜興市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宜興監管組、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國資辦)、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保障民營企業發展要素供給。落實無錫市國土空間規劃指標、能源消費總量、排污總量指標“市控+區配”管理要求,保障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實施的重大項目要素支持。在全市范圍開展產業用地提質增效行動,提高各板塊低效用地利用水平,引導項目優先利用存量土地,提供用地審批專班服務,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推動實現“地等項目”。響應傳統工業向新技術、協同生產空間、組合生產空間及總部經濟、2.5產業等轉型升級需要,持續推進新型產業用地等政策落地,支持新型產業用地地塊內工業、研發、辦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設置。推動電力接入政企共擔機制常態化運作,推廣“刷臉辦電”業務,推行水電氣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在線并聯辦理,提升接入服務便利化水平,規范水電氣熱等市政工程接入費用。落實《宜興市排放總量指標減量替代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研究用能權指標替代及交易管理辦法,保障重大項目用能、排污總量指標保障。(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數政局、宜興生態環境局、宜興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滿足民營企業人才需求。針對高精尖緊缺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重點領域人才,實施五大專項工程和十一項支持計劃,支持民營企業緊扣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省“雙創計劃”、省333工程、無錫市“太湖人才計劃”和我市“陶都英才”計劃及經濟社會發展緊缺人才需求,強化高層次人才引進。健全就業服務、檔案管理、社會保障等接續服務體系,做好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服務工作,高標準建設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和線上服務平臺。大力開展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新型學徒制培訓等,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加速培養適應產業發展和企業崗位實際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推動民營企業和在宜高校、職業院校深化合作,通過完善產教融合辦學體制、創新校企合作辦學機制,進一步優化職業教育供給結構、校企合作政策環境和形式內容,提高民營企業對技能人才培養的滿意度。拓寬多渠道引才方式,聚焦我市“3+3+N”現代產業體系的人才需求,編制發布重點產業緊缺人才目錄,線上線下聯動開展各類人才招聘活動,促進我市民營企業人才供需精準對接。(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保障惠企政策落實落地。貫徹落實各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意見,制定完善我市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1+6+N”政策體系,圍繞民營企業科技自立自強、轉型升級、問題溝通、公平競爭、柔性監管和執法、金融支持等六個方面,加快推動制定專項行動方案,鼓勵各相關部門結合各自實際,分行業分領域出臺“N”個支持民營企業的具體舉措。貫徹落實省、市促進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制定完善我市“1+1+N”高質量政策體系,持續放大政策效應。推行惠企政策直達服務,加快各類惠企政策、惠企系統向“政企服務平臺”歸集,推動減稅降費“免申即享”、助企紓困“直達快享”和擴大內需“高效可享”,不斷提升涉企、惠企政策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聯、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城運中心、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合法權益的法治保障
14. 維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權益。完善產權司法保護機制,包容和鼓勵民營企業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創新。圍繞侵害民營企業權益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拖案不辦等執法重點環節突出問題,開展涉企執法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寬嚴相濟和刑罰謙抑性等原則,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證據標準,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建立涉企重大案件風險評估機制,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企業經營者,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建立重大涉企案件掛牌督辦機制,對合同詐騙、非法經營、商業行受賄等重大涉企案件掛牌督辦,最大程度追贓挽損,減少企業損失。依托經盾服務站,為企業提供預警、合規、法律等服務,暢通企業訴求渠道、強化涉企案件辦理。在涉企糾紛中審慎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依法擴大“活凍結”機制適用范圍,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探索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柔性執法,在“包容期”內通過建議、指導、約談、教育、告誡、回訪等非強制性手段,引導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推動落實上級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和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宜興市支行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健全涉企監管執法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交通運輸等領域,制定完善執法工作指引和標準化檢查清單,規范日常監管行為。創新聯合監管機制,將各部門檢查頻次高、對企業干擾大且適合合并的檢查事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有效降低檢查頻次,減輕企業負擔,實現 “雙隨機”聯合監管全覆蓋和常態化。充分運用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進行差異化抽取,實現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雙隨機監管中的常態化運用。按照《江蘇省生態環境領域涉企行政合規指導工作試點方案》要求,做好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工作,搭建宜興市涉企環境行政合規系統,建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制度,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加強監管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執法職責要求實行分類分級監管,提高監管公平性、規范性、簡約性,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企業“自證清白”式監管。優化行政執法方式,強化科技智能保障,積極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接觸式監管方式,依托現代科技構建新型非接觸式執法監管模式,堅持做到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推進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現代化。(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應急局、宜興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知識產權大保護”機制,創新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模式,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深化知識產權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知識產權領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宜興知識產權審判庭建設,開展實質化運作。加快推進國家級宜興(陶瓷)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建設,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拓展知識產權公證業務,推廣商業秘密在線公證,為民營企業提供及時便捷的商業秘密保護公證服務。推廣集商業秘密相關知識、案例展示、評估、法律咨詢于一體的微信小程序,加強與專業律所的合作機制,為民營企業提供更便捷、安全、可信的商業秘密線上和線下雙重保護。在我市電線電纜行業設立“知識產權保護服務前哨”,定期深入企業開展“問診式”服務,直接受理案件、登記舉報線索、提供法律服務,建立快速受案、協作共建、宣傳引導等工作機制,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完善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助力企業“走出去”。(市市場監管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營造尊商重商的社會氛圍
17. 引導全社會全面正確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引導社會正確認識民營企業的重大貢獻和重要作用。加強對優秀民營企業家、優秀民營企業的宣傳報道,凝聚崇尚創新創業正能量,增強民營企業家的榮譽感和社會價值感,營造真誠尊重、真心愛護民營企業家的濃厚氛圍。規范穩妥做好民營經濟代表人士整治安排,發揮工商聯在民營經濟人士有序政治參與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嚴厲打擊以負面輿情為要挾進行勒索等行為,健全相關舉報機制,降低企業維權成本。加強對民營企業家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引導民營企業家加強自我學習、自我教育和自我提升,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愛國情懷,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強對民營企業管理人員的梯次培養,建立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傳幫帶輔導制度,著力幫助青年企業家開闊眼界、增長見識、拓寬思路,促進民營企業家隊伍不斷健康壯大。(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工商聯、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建立黨委、政府與民營企業溝通協商制度,根據領導分工、業務領域和工作實際,分層次多形式與民營企業溝通協商,聽取建議與訴求。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人民團體發揮政府和民營企業間橋梁紐帶作用,支持優秀民營企業家在群團組織中兼職。拓寬意見建議反饋渠道,加強與各級行業協會商會聯系溝通,及時聽取各行業各領域的意見建議。持續開展民營企業服務月活動,發揮各領域服務專員專班作用,及時了解和幫助民營企業遇到的痛點難點問題。落實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制定與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政策措施,充分聽取相關民營企業、商協會的意見,政策制定牽頭部門適時開展由市工商聯或第三方機構主導、民營企業家代表參與的涉企政策實施效果評估。聘請民營企業家代表、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擔任行風監督專員、選派優秀業務骨干組建項目服務專員隊伍,不斷提升為企服務質效。(市紀委監委、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數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推行更高效率的涉企服務。踐行“無事不擾、有事必到”服務理念,不斷優化政務服務,創新體制機制,保障企業權益,加強公正監管,持續擦亮“宜興業”營商環境品牌。深化“三提三即”審批改革,落實“雙專班”工作機制,推行專班服務“六步工作法”,不斷提升項目審批服務效能。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編制實施規范,完善辦事指南。開展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推動行政備案標準統一、運行規范、智慧便捷。組織開展助企行動,著力幫助企業化解項目建設、轉型升級等問題,提振企業信心。推動創建國家、省、無錫市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加強對申報示范平臺的機構、單位及企業的服務與指導,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整合社會助企資源。積極構建新型警企關系,規范公安機關警企常態化聯絡服務工作機制,及時了解民營企業需求,依法依規幫助解決實際困難,防范化解涉企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推進“好差評”制度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全覆蓋,完善政務體驗專員制度,規范“疑難事 我幫辦”專窗運行,切實為企業打通服務渠道、提供貼心服務。(市數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實施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級層面成立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市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統籌協調,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能負責牽頭協調相關領域促進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不斷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
(二)健全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市穩增長專班、重大項目服務專班等專班作用,加強涉企工作對接合作,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建立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協調支持民營經濟提升市場競爭力。
(三)加強評估考核。建立民營經濟環境評價體系,健全政策實施效果第三方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年度跟蹤監測評估機制,及時跟蹤了解和分析研判民營經濟發展狀況。定期開展考核督查,不斷提升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相關舉措落地見效,全力推動全市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