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蘇慈助醫——低保對象補充醫療救助”項目的通知
江蘇省民政廳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慈善總會
各設區市民政局、醫保局、慈善總會: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致富奔小康成果,接續推進鄉村振興,充分發揮慈善救助在醫療保障體系中的補充作用,切實減輕困難家庭醫療費用負擔,現就開展“蘇慈助醫—低保對象補充醫療救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主要內容
本項目以減輕低保對象的醫療費用負擔為目標,由省、市、縣(市、區)慈善總會共同出資,對經政府救助后自付醫療費用仍然較大的低保對象給予慈善幫扶,切實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的有效銜接。
二、實施范圍和對象
本項目實施范圍為我省95個縣(市、區)。救助對象為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用較大的18周歲以上低保對象。
三、實施標準及方式
救助對象2022年4季度和2023年1-3季度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時,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及其他政府和社會救助后,政策范圍內個人住院自付費用仍然較高的,由慈善醫療救助資金進行一次性適當救助。多次住院的費用可以累計。
各縣(市、區)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救助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自行確定。各地可將現有的慈善醫療救助項目與本項目整合,救助對象、救助內容一致的,項目可合并實施。
四、項目資金
本項目計劃實施三年。省慈善總會2023年度安排資金1465萬元,聯合各設區市及縣(市、區)慈善總會設立項目專項基金。省慈善總會對蘇北、蘇中、蘇南各設區市分別按照平均一個縣(市、區)20萬、15萬、10萬的標準進行支持,各設區市及縣(市、區)慈善總會給予相應配套,每個縣(市、區)專項救助基金原則上不低于30萬元。根據宿遷市低保人數最多的實際情況,省慈善總會對宿遷每個縣區的資助額提高為30萬元,宿遷各縣區項目專項基金須高于30萬元。
省慈善總會向各設區市慈善總會撥付資助款(具體金額見附件1),各設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所轄的功能區是否參與項目實施,并根據各縣(市、區)低保對象數量將資助金進行調劑分配,向低保對象中發生高額自付醫療費用人數較多的縣(市、區)重點傾斜。
五、項目實施
(一)各設區市慈善總會要主動對接市民政局、醫保局,對前三季度本區域低保對象的醫療費用支出情況進行分析,結合本地實際,合理分配項目資金并進行相應配套。
(二)縣(市、區)慈善總會聯合縣民政局、醫保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具體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并報各設區市慈善總會。各設區市慈善總會對縣(市、區)的實施方案進行匯總,在10月31日前報送至省慈善總會項目部,項目部對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審核確認后撥付年度項目資助款。
(三)縣(市、區)慈善總會積極籌措配套資金,完善救助資金發放手續,在年底前完成救助工作,并將救助明細清單(附件2)報送至各設區市慈善總會。各設區市慈善總會對縣(市、區)的救助明細進行匯總,在12月22日前報送至省慈善總會項目部。
六、相關要求
(一)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各級民政、醫保部門和慈善總會要高度重視,分工負責,推動工作落實。縣(市、區)慈善總會要聯合民政、醫保等部門共同組成工作小組,明確目標責任,醫保部門負責提取今年前三季度低保對象醫療費用數據;民政部門對相關對象進行低保條件認定、核實臨時救助情況;各級慈善總會會同民政、醫保部門做好數據分析,確定項目實施方案,積極籌集善款,推動項目實施。
(二)精準認定,規范實施。各級民政、醫保部門和慈善總會要認真完成調查、審核和救助等環節工作,積極整合各方資源,摸清低保對象住院費用經醫保“三重”保障后,通過各地臨時救助、醫療互助等獲得的政府及社會救助情況,精準認定救助對象、確定救助金額,及時發放救助款項,確保項目規范實施。
(三)廣泛宣傳,深入發動。積極宣傳慈善助醫項目的意義,動員愛心企業、愛心人士、慈善組織為項目實施出資出力。
(四)強化管理,接受監督。加強項目全過程監管,依法及時公布項目實施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聯系人:省民政廳救助處聶驥13952066737
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張玉榮13605164102
省慈善總會項目部馬捷13813966605
附件1:“蘇慈助醫——低保對象補充醫療救助”項目資金預算
附件2:“蘇慈助醫——低保對象補充醫療救助”項目救助情況匯總表
“蘇慈助醫——低保對象補充醫療救助”項目資金預算
| 設區市 | 縣(市、區)數量 | 每個縣區資助金額(萬元) | 合計(萬元) |
| 徐州 | 10 | 20 | 200 |
| 連云港 | 6 | 20 | 120 |
| 淮安 | 7 | 20 | 140 |
| 鹽城 | 9 | 20 | 180 |
| 宿遷 | 5 | 30 | 150 |
| 南通 | 7 | 15 | 105 |
| 泰州 | 6 | 15 | 90 |
| 揚州 | 6 | 15 | 90 |
| 南京 | 111I | 10 | 110 |
| 無錫 | 7 | 10 | 70 |
| 常州 | 6 | 10 | 60 |
| 蘇州 | 9 | 10 | 90 |
| 鎮江 | 6 | 10 | 60 |
| 合計 | 95 | 1465 |
附件2
“蘇慈助醫——低保對象補充醫療救助”項目救助情況匯總表
| 縣區 |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身份證號 | 所患疾病 | 電話 | 地址 | 住院總費用(元) | 醫保結算后個人支付金額(元) | 政府與社會救助金額(元) | 項目救助資金(元) |
打印本頁
關閉
公安備案號: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