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同意徐舍鎮、湖?鎮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復
徐舍鎮、湖?鎮人民政府:
你們關于地名命名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你們對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徐舍鎮
龍庭溪府:因其原占地面積有變更,現需重新確定四至范圍及面積。東至新中路,南至河道,西至河道,北至老104國道,占地總面積24736.4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龍庭溪府。
二、湖?鎮
懷谷軒:東至內部道路,南至內部道路,西至雅達健康生態產業園7號地塊,北至內部道路,占地面積34639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懷谷軒。
希你們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 標志》國家標準(GB17733—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