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22〕1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綜合治理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30日
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綜合治理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蘇政辦發〔2020〕37號)、《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宜發〔2021〕49號)以及江蘇省《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2/ 4043-2021)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快推進我市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更好促進水環境持續改善,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漁業發展和環境保護,加快池塘生態化改造,強化養殖尾水治理,建設漁業綠色發展先導區,促進水產養殖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2023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池塘養殖尾水執行我省《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排放限值。到2025年,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取得明顯成效,生產空間布局全面優化,養殖水域生態環境整潔優美,優質水產品供給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養殖規劃。按照水域灘涂養殖規劃,堅持“分類施策、退治并舉”的原則,突出重點,因地制宜開展水產養殖綜合治理。對于限養區以及生態敏感區的水產養殖池塘,加快退出養殖功能,發展其他綠色產業。對于養殖區,要保障水產養殖空間,將養殖水域灘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與生態環境保護、退圩還湖等規劃有機銜接。
(二)優化生產布局。構建宜興太湖流域水產養殖業新格局,建設漁業綠色發展先導區,重點發展河蟹、青蝦等綠色高效養殖。因地制宜發展休閑漁業,將傳統漁業與現代休閑、旅游、教育、科普等元素相融合,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創建一批“生態環境優美、休閑特色鮮明、漁業文化濃郁、漁村風情獨特”的美麗漁村。
(三)轉變養殖方式。連片池塘原則上根據統一規劃,按上級要求進行生態化改造。其中,鎮村集體所有且符合連片改造條件的池塘,退出現有小戶承包養殖模式,由國企投資建設連片高標準池塘,改造完成后公開發包,原有養殖戶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包。其他性質的池塘通過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整體提升改造,積極引導各類優質市場主體參與建設。全面落實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推行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白名單制度,引導養殖主體合理調整養殖品種、控制養殖密度、優化養殖模式。推動智慧漁業建設,加快5G、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水產養殖領域轉化應用,推進水質在線監測、智能增氧、精準投喂等先進技術試驗示范,實現水產養殖環境全程感知與水產品質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四)強化尾水治理。鼓勵引導規模養殖主體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規劃設置養殖生產、尾水處理等功能區域,因地制宜實施清淤、固基、護坡等改造工程,加強道路、電力、進排水等設施建設,采用“三池兩壩”、人工濕地、原位修復等尾水處理模式促進養殖尾水達標排放,2022年全面推進3萬畝連片池塘尾水達標排放治理(見附件1)。加大環保監督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養殖尾水超標排放,倒逼水產養殖提標改造和轉型升級。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加快推進治理,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宣傳、財政、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規劃、水利、信訪、公安、生態環境和各鎮(街道)等為成員的“宜興市水產養殖業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2),具體負責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各鎮(街道)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倒排時序進度,將具體任務落實到村和養殖主體,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公眾媒介,結合業務培訓、發放明白紙等活動,廣泛宣傳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及綠色生態養殖理念,提高養殖主體環境保護意識,落實養殖主體環境保護責任,營造全社會關注和支持漁業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執法監管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尾水排放的監督管理,將水產養殖主體排水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加強水產養殖入河排口水質監管,對養殖尾水排放不達標的進行行政處罰。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負責對水產養殖禁養區、限養區新增養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屬地政府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并加強水產投入品使用監督,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加強對水產養殖主體設施農用地監管,依法查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開挖池塘行為。水利部門負責進行水產養殖主體取水備案登記工作,督促未辦理取水手續的養殖主體完善手續,依法查處違法取水行為。
(四)加大政策支持
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水利、自然資源規劃等部門要積極對上爭取項目資金,對投資主體進行獎補。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信貸和保險支持,拓寬項目融資渠道。同時,根據《市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市屬國有企業轉型發展的意見(試行)》(宜政發〔2021〕244號)文件精神,積極引導國有企業參與高標準池塘建設,努力構建集生產、加工、流通、消費、服務于一體的漁業全產業鏈,并通過鎮村聯建、村企聯建,將水產養殖業打造成鄉村振興與農民增收的有力引擎。
(五)加強考核督查
將水產養殖綜合治理工作列入全市高質量發展及污染防治攻堅考核體系,定期對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并對工作進度進行通報。對思想認識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養殖尾水排放造成突出環境問題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附件:1、宜興市水產養殖業綜合治理任務表
2、宜興市水產養殖業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