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22〕1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市各相關部門、各鎮(園區、街道)、各市屬國有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無錫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市政府令177號),進一步提升我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切實降低施工揚塵等對環境質量的影響,努力打造作業規范、管理有序、安全文明、整潔干凈、綠色環保的建設工地,高質量開展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聯合檢查,特制定《宜興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5日
宜興市建設工地 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施工工地精細化管理和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減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持續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號)、《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無錫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市政府令177號)、《促進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工作方案》(錫政辦發〔2020〕34號)、《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無錫市交通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錫交計發〔2020〕1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加強我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硬要求,瞄準當前日益凸顯的揚塵污染短板問題,延續2021年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思路,提前謀劃,早作部署,在建設工地揚塵污染源頭治理上持續發力,確保取得治理實效,為高質量完成年度目標夯實基礎、贏得主動。
二、工作目標
以建設工地揚塵污染治理為重點,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完善各相關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管理臺帳,推動問題整改,確保取得降塵實效。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的程序管理,確保做到“五個嚴禁”,即:嚴禁施工車輛帶泥上路,嚴禁凌空拋物,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嚴禁易揚物料露 天放置,嚴禁土方裸露堆放;確保做到 “六不開工”,即:審批手續不全不開工、圍擋不符合要求不開工、地面硬化不達標不開工、沖洗排放設備不到位不開工、保潔人員不到位不開工、不簽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不開工;確保做到“六個100%”,即:施工現場圍擋率100%、進出道路硬化率100%、工地物料覆蓋率100%、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100%、密閉運輸率100%、出入車輛清洗率100%;禁止冒黑煙、排放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施工機械進入施工作業現場。
三、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各類工程的行業監管責任,分兵把口、各負其責,并進一步加強對各鎮(園區、街道)揚塵防治工作的行業指導力度,充分形成監管合力。
(一)宜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市范圍內納規監管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市管市政設施大中修、市管道路開挖和維修、市管綠化種植及養護、市管老舊小區改造工地的揚塵專項整治工作,做好日常文明施工檢查、整改工作,落實“五個嚴禁”、“六不開工”、“六個百分百”標準;督促建設、施工單位采用經核定符合條件的車輛裝備進行運輸作業;進一步強化土方施工階段的文明施工,嚴格督促落實文明施工各項降塵措施到位;牽頭開展全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聯合檢查,充分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強化聯動機制,提高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攻堅聯防聯控和聯合懲戒能力;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管控;做好各鎮(園區、街道)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督導工作。
(二)宜興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范圍內交通工程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嚴格督促落實各項降塵措施到位,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管控;做好各鎮(園區、街道)交通工程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督導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 聯合檢查工作。
(三)宜興市公用事業局負責全市范圍內公用工程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嚴格督促落實各項降塵措施到位,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管控;做好各鎮(園區、街道)公用工程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督導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 聯合檢查工作。
(四)宜興市水利局負責全市范圍內水利工程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嚴格督促落實各項降塵措施到位;做好各鎮(園區、街道)水利工程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督導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管控,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聯合檢查工作。
(五)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儲備土地平整、礦山開采等防塵、控塵和停工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做好各鎮(園區、街道)未開工建設地塊的揚塵污染防治督導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聯合檢查工作。
(六)宜興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建筑渣土運輸處置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做好渣土處置、消納、處置核準單的發放;負責對拋撒滴漏、帶泥上路、偷倒垃圾等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督促運輸車輛密閉運輸;開展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管控,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聯合檢查工作。
(七)宜興市公安局負責督促工程運輸單位落實安全管理、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查處工程運輸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開展部門聯動、聯合執法,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聯合檢查工作。
(八)無錫市宜興生態環境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建設工地揚塵的監管工作,定期向有關部門、各鎮(園區、街道)通報空氣質量狀況及相關問題,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聯合檢查工作。
(九)國網宜興市供電公司負責全市范圍內電力工程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應建立揚塵防控體制,明確分管領導和下屬部門,制定揚塵防控方案,將電力工地揚塵防控檢查納入日常管理范圍,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管控,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聯合檢查工作。
(十)各市屬國有企業負責對其承接的所有項目按照“抬高一檔”的標準,落實落細做好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應建立揚塵防控體制,明確集團分管領導和下屬部門,制定揚塵防控方案,將工地揚塵防控檢查納入企業日常管理范圍,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管控,配合做好全市建 設工地揚塵聯合檢查工作。
(十一)各鎮(園區、街道)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類建設工地、拆遷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統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市政、綠化、照明、拆遷、城市維修、房屋裝潢及改造、老舊小區改造、交通、水利、公用、預留用地等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及執法處罰工作,履行做好從土地征收、房屋拆遷開始直到建設單位領取施工許可階段的揚塵防控直接監管職責,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管控,配合做好全市建設工地揚塵聯合檢查工作。
四、完善監管措施
(一)建立開工前的查驗制度。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前,各相關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各鎮(園 區、街道)應對施工現場圍擋設置、道路硬化、噴淋、沖洗臺的設置及揚塵防治的有關措施等進行查驗,未通過查驗或查驗不合格的不得開工。施工單位違規施工的,各相關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各鎮(園區、街道)應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信用懲戒。
(二)實施揚塵防治長效管理制度。有關部門應建立揚塵防治長效監管機制,健全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和誠信評價體系,對揚塵防治管理不力的項目、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評各類標準化工地、優質工程、優秀企業和先進個人。
(三)嚴格實施信用扣分和行政處罰措施。對有信用評價的行業可結合各相關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的信用考核、標后履約開展定期的監督檢查,也可單獨組織開展不定期的專項監督檢查,對在監督檢查、媒體曝光或被市民投訴揚塵防治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工地,相關監管部門應立即責令其整改,并依據相關規定實施信用扣分,信用扣分及行政處罰。
五、加強監管聯動,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一)2022年3月底前,各成員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按項目實施計劃列出清單,持續深入開展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各市屬國有企業要以“抬高一檔”的標準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以“跨前一步”的姿態積極推動綠色低碳轉型、資源集約利用,既當好經濟發展“頂梁柱”又當好綠色發展“先行軍”。
(二)各成員單位應建立建設工地項目管理清單并動態更新,夯實現場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加強項目揚塵治理管理,鼓勵在工程施工中采取先進的施工技術和設施,促進建設工地揚塵治理管 理、人員、投入的到位。
(三)各成員單位應加強聯動,定期開展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聯合檢查。每半個月由住建局牽頭開展一次聯合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通報市污防攻堅辦和市大氣辦。除聯合檢查外,各相關建設 行業主管部門、各鎮(園區、街道)、各市屬國企每月至少各自開展一次成員單位職責范圍內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檢查,年內對負有監管職責的項目進行全覆蓋檢查,做到時間、空間不留死角。
(四)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不斷總結優化管理方法,各成員單位應將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參建各方整改到位,并將整改回復報告收集整理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