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21〕185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和省委關于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創新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切實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法財產權益,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84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和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19〕93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義
加快部署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明晰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是深化農村改革,助力鄉村振興和美麗江蘇建設的重要舉措;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盤活農村資源資產,促進農村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的產權基礎。開展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也為積極推進“多規合一”村莊規劃編制打下堅實的數據基礎,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二、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全面完成農村不動產權籍補充調查,摸清全市農村不動產登記底數與基本情況,以總登記方式對符合登記頒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確保2021年10月底前形成登記頒證階段性成果,基本實現應登盡登,2021年底全面完成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
(二)主要任務
1. 開展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權籍補充調查。基于現有調查成果,對全市范圍內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其房屋開展權籍補充調查,并建立完整、準確的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
2. 開展農村歷史房地發證檔案整理。梳理我市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農房所有權登記的歷史檔案資料,完成土地、房屋登記檔案的一致性匹配,并與宗地位置進行掛接,梳理形成“不變不換”、“變了就換”以及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不動產專題成果。
3. 開展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歷史上已完成土地、房屋登記的農村不動產,原證書仍合法有效,不強制換發新證。對依法建設、符合登記條件的農村不動產,在完成不動產權籍調查后,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并將不動產權證書發放到權利人手中。
4. 規范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成果管理。做好農村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工作,以宗地為單位形成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和登記檔案資料,并做好檔案資料的歸檔和信息化;建立健全農村不動產登記數據日常更新管理機制,做好數據日常更新與維護;按照省廳要求做好成果數據匯交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依法登記、公開公正。依法組織開展不動產權籍補充調查和確權登記工作,堅持程序合法、主體合法,做到“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堅持公開透明,要將確權登記的有關內容及時公告,避免因登記頒證產生新的矛盾糾紛。對于集體土地上的小產權房、已依法納入拆遷范圍的房屋、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布局規劃的,以及1999年1月1日后城鎮居民購買農民住宅或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造住宅等情形的,不予登記。
(二)尊重歷史、應登盡登。根據《宜興市關于處理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宜政發〔2020〕186號)等相關政策文件,按照不同情況和時間階段妥善處理農村不動產歷史遺留問題,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做到應登盡登、應發盡發。
(三)創新舉措、便民利民。要樹立以人民為根本的理念,勇于開拓創新,簡化農村宅基地和規劃手續審批程序,提升確權登記效率。各鎮園街道要因地制宜設立農村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切實方便群眾辦事,促進登記頒證工作順利開展。
四、組織實施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1年2月-2021年5月)
1. 資料收集及分析利用。收集歷史上已經辦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相關資料、鎮村布局規劃資料及戶籍人口信息,摸清全市農村不動產登記底數與基本情況。
2. 起草相關政策文件。針對登記頒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文件,明確在權屬調查、地籍測量、房屋調查和成果歸檔與建庫、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等方面的要求。
3. 選擇專業調查隊伍。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有經驗、有實力的專業調查隊伍,確保頒證工作時點上超前、質量上可靠,數量上超額。
4. 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統一調查標準、登記規范和政策口徑,明確相關工作紀律。
(二)推進實施階段(2021年6月-2021年10月)
1. 成立領導小組。成立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為工作開展提供組織保障。
2. 開展權籍補充調查。由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各有關部門、鎮村組以及調查隊伍密切配合,統一開展資料收集、不動產測繪、權屬確認、公示公告等工作,形成房地一體的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3. 開展房地登記檔案整理。按照不動產登記的要求,開展土地登記和房產登記的歷史檔案整理,完成房地信息匹配;結合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開展檔案資料與宗地的掛接,實現“圖-屬-檔”統一管理。
4. 開展確權登記頒證。制作簿冊圖件,優化簽字確認和登記流程,對符合條件的農房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確權登記并及時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三)總結完善階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1. 建立專題數據庫。按照上級要求,構建完整的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和登記發證數據庫,形成“不變不換”、“底數核減”等專題數據,實行動態管理,按要求匯交成果。
2. 組織開展成果驗收。全面總結我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過程中的經驗和做法,及時整理登記發證檔案資料,組織省、市專家以及相關單位對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3. 加強成果應用。本次工作基本結束后,相應的調查和登記成果納入我市不動產登記日常業務一并管理,確保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不停滯;并依法向各相關部門提供成果共享,有力支撐我市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部署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具體負責本次工作的實施推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工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高效落實到位。各鎮(園、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訂工作方案計劃,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村(居)委落實相應工作人員,責任到人。
(二)明確職責分工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全市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登記頒證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登記資料收集、審核、證書頒發工作;牽頭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有關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做好政策解讀、業務指導、人員培訓、質量檢查、成果匯交等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指導、監督農村宅基地審批工作,配合制定農村不動產登記相關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房地一體測繪工作,負責樓盤表建立、農房質量鑒定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項目經費保障工作。
各鎮(園、街道)為全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的實施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該項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依法高效做好歷史性農房宅基地使用權和規劃手續補辦、審批工作。配合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組織各村委會(居委會)開展轄區內農村不動產現狀摸底、農戶信息核實、歷史登記情況確認、登記資料收集、指界簽字、公示公告,協助開展對不符合登記條件不動產的舉證等工作。
(三)簡化審批流程
對于1987年之后建成,按規定需補辦宅基地使用權和規劃審批手續的,由屬地政府牽頭,采用聯合會審模式進行確權,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具體流程如下:
1. 當事人填寫《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申請表》,向村(居)委提出申請。
2. 村(居)委根據房屋建設情況、申請人身份資格等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以村為單位匯總后統一上報鎮政府。
3. 鎮政府牽頭鎮國土所(分局)、農業農村局、建設局進行統一會審。會審通過的,統一填寫《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聯合會審表》,明確同意確權農房清單;會審不通過的,由鎮出具意見,作為證明材料上報,相關宗地可以核減,不再確權登記。
4. 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根據會審意見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
(四)強化監督落實
要加強工作督查,確保全面調查、依法確權、規范登記,按時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一是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究推進工作中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二是實行分級分階段檢查。對各板塊工作推進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各環節成果及時開展質量檢查,確保登記發證資料真實準確、調查成果質量規范、證書發放依法規范;三是定期通報進展情況,督促各板塊、各相關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加快推進落實;四是實行督導考核,將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列入市政府對各相關板塊高質量發展考核內容之一,對工作進度慢、成果質量差的地區進行重點督導,引導各板塊重視落實措施,按計劃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附件:1.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申請表
2.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聯合會審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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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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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戶主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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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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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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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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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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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員 信息 |
姓名 |
與戶主關系 |
身份證號 |
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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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及農房(規劃許可)情況 |
宗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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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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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屬證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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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面積 |
㎡ |
建筑占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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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層數 |
層 |
建造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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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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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東至: 南至: |
申請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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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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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征求相鄰權利人意見:1.是□ 2.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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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理由 |
申請人: 年 月 日 |
其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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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基 地 坐 落平面 位 置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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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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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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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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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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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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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聯合會審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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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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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等戶,詳見農村不動產確權聯合會審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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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居委)意見 |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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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自然資源規劃部門意見 |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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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建設部門意見 |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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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意見 |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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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審批意見 |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附聯合會審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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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興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聯合會審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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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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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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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申 請 人 |
身份證號碼 |
不動產坐落 |
建造年代 |
宅基地面積 |
建筑占地面積 |
建筑面積 |
不動產權屬證書 |
四至 |
申請類型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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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積 |
批準面積 |
實際建筑面積 |
批準建筑面積 |
東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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