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21〕5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開展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22日
關于開展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美麗宜居城市建設,打造“兩個中心城市”,進一步優化空間布局、提升功能品質、改善人居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就開展城市更新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無錫市關于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統籌推進城鎮老舊片區更新改造,塑造城市特色風貌,深化生態環境治理,完善公共配套設施,持續推進城市人居環境改善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升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務配套,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大力推進民生熱點、痛點問題解決,切實改善群眾人居條件,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二)規劃引領,品質為先。充分尊重和把握城市發展規律,強化規劃龍頭引領作用,以體現系統性、宜居性、包容性為總體要求,突出城市風貌和諧統一、城市特色文化充分彰顯,科學編制城市更新規劃,優化布局、完善功能,實現片區綜合有機更新。
(三)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在廣泛征求更新片區群眾意愿基礎上,強化政府在編制規劃計劃、提供公共服務、配置產權資源、落實政策措施等方面的主導作用。積極鼓勵多元主體參與,著力激發市場主體投資活力,讓城市更新實現可持續性發展。
三、內容類別
城市更新主要是指根據更新片區內建筑質量、風貌塑造和社會民生需求,通過“留、改、拆”三種方式,完善公共服務配套,修復生態環境功能,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延續城市特色文脈,實現城市功能形態、品質內涵有效改善。
1、綜合整治類:通過完善教育、醫療、養老、社區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不改變建筑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實施片區內建筑出新、環境整治、功能提升等微更新。
2、改造修繕類:按照文保建筑、歷史建筑保護要求,對規劃保留或不具備拆除條件的老舊建筑及歷史性建筑,通過功能改變、修繕加固等方式進行更新改造,保證建筑安全。
3、拆除重建類:根據城市更新規劃,對成片的棚戶區(危舊房、城中村等)以及畸形地塊,鼓勵集中連片開發建設,實施建筑物征收拆除。
四、實施步驟
(一)編制更新規劃。由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組織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明確城市更新的目標體系,合理劃定更新單元,組織編制城市更新單元詳細規劃,報市政府同意。
(二)落實主體責任。宜城街道城市更新項目由市級組織實施,環科園、開發區、陽羨度假區和中心鎮原則上由本級實施,其他板塊城市更新項目均由市級組織實施。
(三)確定年度計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確定的更新單元和各板塊上報的項目建立更新改造項目庫,對已經具備實施條件的更新項目進行篩選,由市更新辦組織擬定年度實施計劃,經領導小組會商審核后報市政府同意。
(四)編制更新方案。城市更新單元實施方案由實施主體牽頭負責編制,市級城市更新項目實施方案,由實施主體報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鄉鎮城市更新項目經屬地政府審核后,報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項目實施建設。實施主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基本項目建設手續并組織建設,更新單元內的房屋征收工作委托屬地政府實施,資金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撥付。對涉及土地出讓的,由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實施土地收儲,科學設置出讓條件,合理確定土地供應方式。
(六)項目驗收交付。城市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完成的城市更新項目進行驗收,督促實施主體將項目中的基礎設施部分移交給相關單位運營管理。
五、相關政策
(一)規劃管控。城市更新規劃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劃定更新單元。毗鄰的城市河道、濱河綠地可納入更新單元統一規劃更新和指標平衡。更新單元內更新強度按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總體管控和綜合平衡。在符合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的前提下,為保障公共利益目的實現,可適度提高具體更新項目的容積率。鼓勵地上地下立體開發建設,科學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因利用公共空間新建、改建各類配套設施而出現影響日照間距、占用綠地空間等情況的,應在廣泛征求居民意見基礎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改造方案。原有建筑間距不符合技術規范的,改造方案不得減少原有建筑間距。
(二)資金籌措。切實加大資金投入,通過財政預算安排、政府專項債券爭取、金融機構信貸、國有主體參與、社會資本引入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城市更新資金,按項目制定和落實資金平衡方案。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省、市各類專項補助資金和專項資金。
(三)用地供應。城市更新項目涉及的安置房用地,應科學選址、提前預留。城市更新項目用地符合協議出讓規定的,可按照協議出讓方式供地;不符合協議出讓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列入歷史保護建筑、近現代保護建筑名錄或有文物保護要求的,可以通過設置特定出讓條件或帶設計方案出讓的方式供地。
(四)規費優惠。符合規定的城市更新項目,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相關減免政策。供電、通訊、燃氣等企業要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努力將城市更新配套建設納入上級公司年度投資計劃,并適當減免入網、入網增容等經營服務性收費。
六、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宜興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市長任副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規劃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審計局、城市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和各鎮(園區、街道)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市城市更新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全市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房屋征收工作;制定城市更新政策標準和更新年度計劃;對全市城市更新項目實施監督與考核。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組織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審查,開展更新區域規劃評估;負責更新項目涉及國土空間規劃的核查與調整等工作;負責重點片區更新規劃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與城市更新年度計劃的銜接;負責更新項目用地儲備和供應;負責協助配合主管部門制定相關專業標準和配套政策。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將城市更新項目納入國民經濟年度發展計劃,將擬由市級國有企業實施的城市更新項目納入年度市級投資項目計劃;負責權限內城市更新項目的立項審批;負責組織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對上申報各級各類扶持政策。
市財政局負責指導實施主體與金融機構的融資對接;指導全市城市更新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加強全口徑債務管控。
市國資辦負責審核國有主體實施項目的投資備案;協同加強國有企業債務管控。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對接金融機構創新信貸金融產品和融資方式,盡力保障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信貸資金需求。
實施主體負責編制更新項目實施方案;負責更新項目的融資工作;按照要求開展前期工作和更新項目的具體實施。
其他市級職能部門在法定職責范圍內履行職責。
(三)加強政策支持。各職能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創新工作思路,制定出臺一批行之有效的配套支持政策、技術標準,形成完整的城市更新政策體系,實現城市空間、城市功能、城市發展理念的全方位更新。
(四)注重宣傳引導。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多渠道、多途徑、全方位做好城市更新的宣傳引導工作,營造市民廣泛參與、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