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21〕3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宜興市“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宜興市“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
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國及省“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視頻會議的部署要求,鞏固“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成果,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堅決遏制“大棚房”問題死灰復燃,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農業〔2021〕19號)、《關于印發<無錫市“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錫農發〔2021〕80號)文件精神要求,決定于2021年6月至8月,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推進,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無錫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制止耕地“非農化”的決策部署,深刻汲取秦嶺事件和近期部分地區“大棚房”問題反彈回潮的教訓,堅持實事求是、問題導向,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主動入位、擔當作為,全面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治臺賬,回頭排查、回頭整治、邊排查邊整治,鞏固“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等三農治理成果,進一步健全完善常態長效監管機制,嚴防死灰復燃,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二、排查整治范圍
“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聚焦三類問題:一是以設施農業為名占用耕地違法違規建設與農業發展無關的設施;二是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宅、餐飲、娛樂等非農設施;三是農業大棚看護房建設面積嚴重超標準(執行“大棚房”整改標準,嚴格控制在“單層、15m2以內”)。具體清理整治范圍和整治整改標準參照省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關于扎實做好“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整改工作的意見》(蘇農傳〔2019〕7號)。
三、主要任務
(一)核查“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整改情況。對照“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問題臺賬,對排查清理發現的“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情況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復燃。
(二)排查設施農業項目實施情況。對設施農業項目實施情況開展拉網式排查,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堅決排查整治。依據核查、排查結果,對照蘇農傳〔2019〕7號文件,以及《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關于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蘇自然資規發〔2020〕3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促進全省鄉村振興的通知》(蘇自然資發〔2019〕297號),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區分類型,依法依規,精準發力,限期整改。
(四)嚴格執法懲治懲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耕地保護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77號),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建立常態長效監管機制防止“非農化”問題反彈的通知》(蘇農業〔2019〕1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的責任主體,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司法部門。
(五)嚴肅執紀問責。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對在“回頭看”中發現的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要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對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謀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盡快恢復耕地生產功能。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的“大棚房”等非農設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采取綜合措施,盡快恢復農業生產,防止撂荒閑置。
四、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2021年7月中旬開展全面排查。各鎮(街道)作為本次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屬地農業農村局、國土所(分局)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全面排查,逐個入園入棚現場核查、登記造冊,核查結果由各鎮(街道)、村組主要負責同志逐級簽字背書,形成“大棚房”問題形成明細表和匯總表,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蓋章,于7月13日前上報市協調推進小組辦公室,統計匯總后,經市政府同意上報無錫市農業農村局,抄送無錫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二)堅決整治。堅持邊查邊改,即知即改。從2021年7月下旬開始用1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展集中整改攻堅。各鎮(街道)按照“回頭看”方案和蘇農傳〔2019〕7號文件等政策性文件要求,開展問題查處、整治整改和問責追責。實行整治整改任務書制度,各鎮(街道)要對所有違法違規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逐一編號并落實到責任單位,提出具體整改任務和整改舉措,明確整改完成期限。按照“鎮級初驗、縣級驗收、市級復核、省級抽查”的方式,對所有違法違規項目逐個檢查驗收,逐個對賬銷號,確保按期、全面、徹底整治整改到位。
(三)總結上報。8月9日前,各鎮(街道)在認真總結“回頭看”情況的基礎上,形成專題報告并加蓋公章報送市“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協調推進小組辦公室。市協調推進小組辦公室歸納匯總,經市政府同意上報無錫市農業農村局,抄送無錫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道)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回頭看”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屬地管理,壓實屬地責任。為確保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有序展開,有效遏制農地非農化現象,市政府成立“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協調推進小組,協調推進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具體負責《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制定、協調督導整治工作開展等。各鎮(街道)要落實屬地責任,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負責本轄區內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將該項工作做為重點任務來抓,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協調、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和責任,全面落實好清理整治工作。各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真抓嚴管,及時解決“回頭看”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和農村穩定。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參與“回頭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督導檢查、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結合各自職責共同推進新聞宣傳、輿論引導、執紀執法等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實履行職責。把排查和整治貫穿“回頭看”全過程,深入查、徹底查,做到不漏報、不少報、不瞞報。把整治作為“回頭看”的重點任務,倒排工期,掛牌督戰,堅決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講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區分情況,依法依規,嚴格標準,避免工作簡單化、“一刀切”。
(四)嚴肅督導問責。市專項行動協調推進小組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情況開展實地抽查核查。各鎮(街道)要對“回頭看”每一個清理整治環節嚴肅認真督導。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問題根源,及時向社會通報。健全問責機制,對違法違規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進行警示教育。
(五)定期上報信息。實行“回頭看”信息報送制度。在“回頭看”期間,嚴格落實周報告制度。各鎮(街道)要確定專人負責,每周一15時前向市協調推進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并按時間節點報送階段工作總結和各類情況匯總表。對排查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整治查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市協調推進小組辦公室。
(六)接受社會監督。在“回頭看”期間,設立舉報電話,建立舉報制度。各地也要設立群眾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舉報,接受輿論監督。“回頭看”推進機構積極與地方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保持聯系,嚴肅處理紀委監委接到的“大棚房”問題線索和群眾舉報。
舉報電話:0510-87951027(市農業農村局);0510-87331034(市自然資源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