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20〕251 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0-12-25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市政府關于發布2021 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
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
宜政發〔2020〕251 號
各開發區管委會(管理辦),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待遇水平,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宜興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宜政規發〔2019〕3 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調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00 元,即每人每月增加40 元。
2、調整范圍對象為2020 年12 月31 日前男年滿60 周歲,女年滿55 周歲(2020 年1 月1 日后首
次參保的年滿60 周歲),已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的人員。
3、本通知從2021 年1 月1 日起實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