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9〕115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12-26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嚴格土地執法監管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土地執法監管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建立健全嚴管控、嚴整治的土地綜合監管機制,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土地執法監管的通知》(蘇政傳發〔2019〕61號)、《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嚴格土地執法監管的通知》(錫政傳發〔2019〕39號)精神要求,結合宜興實際情況,現就我市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執法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意識
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秦嶺違建別墅、農業大棚房改建“私家莊園”等問題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農地姓農這條底線不容觸碰,充分表明了黨中央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現象的決心。為此,各級各相關單位要洞若觀火、明察秋毫,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土地必須管好的使命意識,全面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資源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方針政策,堅決執行最嚴格的資源保護制度,堅決守住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紅線三條控制線。堅持用最嚴格的制度預防和遏制各類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全力維護和推進土地管理秩序平穩向好,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落實綜合監管,強化防控意識
各級各相關單位要深刻汲取秦嶺別墅和“大棚房”問題等教訓,繼續推進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公眾參與”的土地綜合執法監管格局,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嚴管控、嚴整治土地綜合監管機制。
(一)明確責任主體。各鎮(園區、街道)是本轄區土地管理的責任主體,要不斷強化依法用地管地意識,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自然資源管理工作,帶頭依法依規管好用好寶貴的土地資源,嚴守政治紀律紅線和法律底線,要對違法用地問題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直到徹底解決。
(二)強化防控措施。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創新運用視頻綜合監管、移動執法監管等現代科技手段,拓寬監管渠道,提高監管效率,推進土地綜合執法監管關口前移,對違法違規用地應早發現、早制止。同時,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違法違規用地行為處理的實時監督、同步監督力度,為實現違法用地行為處理信息共享、推動共同責任機制落實、促進相關部門聯動監管、提高違法用地處理效率提供有力支撐。
(三)落實報告、抄告制度。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對制止無效或無權處理的違法違規用地問題,要在發現后3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報告,并抄告或移交聯動機制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能職責,采取措施,密切配合,及時有效制止、處置違法違規用地。
三、從嚴查處整改,強化法治意識
(一)從嚴查處整改違法用地。對發現的新增違法用地問題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消除違法狀態”的標準嚴格落實查處整改,依法該立案的堅決立案查處,該沒收的堅決沒收,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移送移交的堅決移送移交,依法查處后,及時通過完善用地手續或拆除方式落實整改。
建設項目未依法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項目開工或以行政命令等手段強行要求項目開工建設;發改、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不得辦理項目審批、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登記等手續;金融機構不得辦理融資貸款手續;供電、供水、燃氣單位不得供電、供水、供氣;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加強本部門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違反國家產業政策,違反國土空間規劃侵占永久基本農田,嚴重破壞耕地,侵害農民權益,在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內違法占地等有較大社會影響的違法用地典型案件,要從嚴查處,并加大公開通報、掛牌督辦力度,切實發揮案件查處的震懾作用。
違法行為未依法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確需完善用地手續的,依法處罰后,從新從高進行征地補償和收取土地出讓金及有關規費;違法用地實施拆除整改的,要確保拆除到位恢復耕種條件。
將違法用地行為主體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將企業、個人土地守法情況作為授信審查條件,嚴格審批管理,對違法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或個人要列入“失信黑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提高違法成本。
(二)全面處置歷史違法用地。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各鎮(園區、街道)按照《宜興市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見附件),迅速組織開展歷史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重點對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發生且未依法處置到位的違法用地進行全面梳理排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分類開展問題查處整改行動。
(三)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定期召開土地執法監管聯席會議,通報全市違法用地綜合整治工作情況,聽取成員單位情況匯報和意見建議,協調指導重大違法違規用地案件的查處,針對違法違規用地查處中行政處罰執行、責任人黨紀政紀責任追究、刑事責任追究、違法用地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制定對策措施。各鎮(園區、街道)要嚴格落實土地綜合執法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土地綜合執法監管情況,分析違法違規用地形勢,明確違法違規用地問題整改完成時限和具體措施,切實推動違法用地整改各項工作。
(四)剛性落實處罰執行。研究制定依法應沒收的地上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處置辦法,對依法應沒收的地上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及時移交,違法行為所在地政府要牽頭做好移交的地上建(構)筑物的處置工作。對依法應當拆除的地上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按規定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及時受理并作出裁決,所在地政府要根據法院裁決組織力量堅決拆除到位。
四、從嚴督查問效,強化責任意識
(一)嚴肅開展責任追究。對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及時向紀委監委提出處分建議,由紀委監委依法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在行政處罰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及時將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二)強化警示約談手段。警示約談堅持政府主體,根據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專項審計、衛片檢查和日常監管等情況,確定違法違規問題數量大、比例高、查處整改滯后的鎮(園區、街道)為警示約談對象,由市政府約談屬地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約談整改限期內,問題整改到位一宗、銷號一宗,逾期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將采取暫停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審批,進一步督促其整改。
(三)堅決啟動問責。對土地管理秩序混亂、發生重大違法違規用地案件造成惡劣影響符合問責條件的,市監委或任免機關要按照《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嚴肅追究屬地鎮(園區、街道)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