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20〕1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0-02-26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宜興生態環境局關于宜興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范圍優化調整說明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范圍優化調整說明》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26日
宜興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范圍
優化調整說明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環保局市農林局宜興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界定規劃的通知》(宜政辦發〔2016〕148號)要求,我市原劃定禁養區共1191.94平方公里。分別為:
1、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太湖、橫山水庫、油車水庫、西氿等)距水岸線1公里區域內,以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
2、重點水體及考核斷面:太湖西部區、百瀆港橋、大港橋、大浦港橋、殷村港橋等5個國考監測斷面上溯2公里,兩側1公里區域內;漕橋、陳東橋、東氿、和橋水廠、官瀆橋、洪巷橋、沙塘港橋、社瀆港橋、團氿、烏溪港橋、西氿大橋、橫山水庫、靜堂大橋等13個省考斷面上溯2公里,兩側1公里區域內;芳泉村1個省考斷面上下游2公里,兩側1公里區域內;
3、省定九條主要入太湖河道上溯10公里、兩側1公里區域內;
4、埝徑河、鐘張運河、南溪河、北溪河、蕪申運河五條主要入西氿河道上溯10公里、兩側各0.5公里區域內;
5、橫山水庫及油車水庫上游澗溝兩側1公里區域內;
6、市區及城鎮居民區(指建成區,且工業集中區不包括在內);
7、生態紅線區域;
8、禁養控制區(太湖一級保護區除上述1-7項禁養區范圍外的區域,暫按限養區要求執行,逐步實行禁養)。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支持生豬生產推動綠色養殖的通知》(蘇環辦〔2019〕299號)中“對除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外,被劃入禁養區的其他區域依法取消。”的要求,現將原劃定范圍中“4、埝徑河、鐘張運河、南溪河、北溪河、蕪申運河五條主要入西氿河道上溯10公里、兩側各0.5公里區域內”予以取消,其他區域繼續保留。優化調整后,重新劃定的禁養區共1143.62平方公里。原《宜興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界定規劃》中其他要求繼續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