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9〕10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11-21 |
| 文件類別 | 批復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湖?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湖?鎮部分道路命名的報告》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你鎮對以下地名的命名。
1、西起馱龍灣,往東北方向下穿馱龍橋,經宜興籬笆園深氧墅酒店、十三里鋪自然村、楊橋、思源橋、溯流橋、九里山、八里橋至規劃道路(洞達路)的道路,命名為溪山路。
2、西起馱龍橋,往東經宜興籬笆園深氧墅酒店、洑西村村部、龍山橋、青橋、蒼塢橋、河西橋、油東橋至規劃道路(溪山路)的道路,命名為洞達路。
希你鎮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 標志》國家標準(GB17733—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