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9〕72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07-01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工作,提高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水平,根據《宜興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宜政發〔2013〕234號)文件精神,現就調整我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待遇通知如下:
1、自2019年7月1日起,養老補助金月標準調整為510元,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2、2019年7月1日以后新增的被征地農民的個人分賬戶按70890元計算,其中安置補助費23000元,政府統籌金47890元,資金來源的渠道不變,新增的被征地農民時間界定以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確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日為準。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