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8]13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18-11-0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菜籃子”市場供求應急調控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3日
宜興市“菜籃子”市場供求應急調控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工作原則
1.4適用范圍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2.2.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2.3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警系統
3.2應急報告
4.應急響應
4.1等級劃分
4.2響應措施
4.3基本應急
4.3.1建立應急值守制度
4.3.2加強實時監測
4.3.3加強市場管理
4.3.4增加市場投放量
4.3.5開通應急運輸“綠色通道”
4.3.6強化應急生產組織
4.3.7維持社會秩序
4.3.8加強輿論引導
4.3.9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4.4擴大應急
4.5信息發布
4.6響應終止
5.善后工作
5.1總結評估
5.2應急經費和清算
5.3應急補償、補助和撫恤
5.4應急能力恢復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2交通運輸保障
6.3物資保障
6.4物資投放網絡
6.5經費保障
6.6治安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演練
7.2 監督檢查
7.3獎勵與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8.3預案制定與實施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我市“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過程中的各種突發事件,提高對“菜籃子”產品市場的調控能力,確保“菜籃子”產品供給應急工作有序開展,切實維護城鄉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實施辦法》《無錫市“菜籃子”市(縣)、區長負責制考核實施細則》《無錫市“菜籃子”市(縣)、區長負責制考核任務責任分工方案》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宜興實際制定。
1.3 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中,必須堅持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區別不同情況,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指揮遵循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建立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的應急處置機制。
(2)職責明確、分工合作。各相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在處置“菜籃子”產品供應突發事件時,應以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職能為基礎,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協同處置。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相關部門應當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認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監測預警等工作。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主要“菜籃子”產品受嚴重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性事件影響,出現市場供求嚴重失衡、價格異常波動、主要“菜籃子”產品脫銷斷檔、市場非理性搶購等需立即予以處置的情況。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宜興市“菜籃子”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農林局、發改委、經信委、民政局、財政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用事業局、衛計委、物價局等部門及各鎮(街道)分管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林局。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全市“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應急保障實施工作。
(2)根據部門會商情況,及時分析研判市場動態、市場異常等級及發展態勢,全面掌握全市主要“菜籃子”產品生產、流通、消費宏觀形勢,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3)啟動預案后,及時下達主要“菜籃子”產品應急調控指令和任務。
(4)負責決定新聞發布有關事宜。
(5)協調解決執行應急預案過程中的各種重大問題。
2.2.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統籌協調“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應急措施的具體實施工作,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
(2)收集報告市場供銷及價格波動情況,研判“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程度和趨勢,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3)對預案啟動進行全程監控,及時收集匯總各單位貫徹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市政府和成員單位報告、通報實施情況。
(4)按規定向新聞媒體提供“菜籃子”產品市場應急實施的有關信息。
(5)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相關單位做好市政府新聞發布有關事宜,加強與新聞媒體協調溝通,及時發布市政府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會恐慌情緒。
市農林局:牽頭開展“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求應急工作,具體負責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部門銜接,做好“菜籃子”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加強與農副產品批發市場、主要蔬菜生產基地、大中型生豬養殖基地、水產品生產基地的聯系,并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安排或指導農產品生產基地落實生產應急計劃。
市發改委:制定“菜籃子”產品重點建設項目規劃,參與協調“菜籃子”產品市場應急供應重大事項。
市經信委:負責督促各通信運營商啟動應急通信預案,確保通信網絡的暢通。
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價格臨
時補貼方案,負責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保供所需資金安排。
市公安局:負責處置因“菜籃子”產品供應緊張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負責“菜籃子”應急產品運輸車輛的通行保障及超市、市場等銷售點周邊交通管理秩序。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菜籃子”應急產品運輸組織,確保“菜籃子”應急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暢通,督查和協調落實“菜籃子”應急產品“綠色通道”相關政策。
市商務局:負責確定應急供應單位和應急銷售點和“菜籃子”應急產品貨源組織調配;經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菜籃子”產品市場交易調控臨時管制措施,對“菜籃子”產品流通領域波動情況開展監測。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菜籃子”產品市場交易行為監管,依法規范和維護“菜籃子”產品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經營行為。負責流通環節“菜籃子”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突發事件中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市公用事業局:負責全市“菜籃子”產品交易市場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加強餐廚剩余物管理,對泔水實施集中收集處理。
市衛計委:組織、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市物價局:負責對“菜籃子”產品市場價格動態日常監測;負責發布“菜籃子”產品市場價格情況,公告相關價格政策法規
和政府采取的穩定物價具體舉措,正確引導市場預期;依法查
處造謠惑眾、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
各鎮(街道):成立相應的“菜籃子”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小組,按照應急預案相關要求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本轄區內“菜籃子”基地建設工作、本轄區內市場管理及環境衛生和秩序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市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警系統
市物價局、發改委、商務局、農林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市“菜籃子”產品信息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菜籃子”產品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及“菜籃子”產品市場動態的實時監測分析,按要求及時報送市場監測情況。特別是在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發生時實施跟蹤監測,出現緊急狀態及時報告。
3.2應急報告
建立“菜籃子”產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在發生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造成“菜籃子”產品市場異常波動的情形或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菜籃子”產品市場異常波動的情形及其他引發“菜籃子”產品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下,市市場監管局、衛計委、商務局、農林局、發改委等部門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4.應急響應
4.1等級劃分
“菜籃子”產品應急狀態分為三級(一般)、二級(重大)、
一級(特別重大)三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三級:
(1)三大類“菜籃子”產品(蔬菜、肉類和水產品)中有一類產品出現短缺、緊張,流通渠道受阻,價格發生較大波動;一個菜市場發生罷市歇業,群眾情緒不穩定。
(2)情況特殊需作為三級市場異常波動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
(1)三大類“菜籃子”產品中有兩類產品出現短缺、脫銷,供需關系緊張,部分市民批量采購、存儲,價格發生較大波動;兩個以上菜市場同時發生罷市歇業,居民生活受到較大影響。
(2)情況特殊需作為二級市場異常波動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級:
(1)全市三大類“菜籃子”產品全面出現短缺、脫銷,供需關系緊張,群眾性大量集中搶購、囤積,價格大幅度上升,對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影響;
(2)情況特殊需作為一級市場異常波動的。
4.2響應措施
三級、二級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發生后,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協調組織相關應急處置工作,維護市場和社會穩定;一級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上報無錫市“菜籃子”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
4.3基本應急
4.3.1建立應急值守制度。應急程序啟動后,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和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并及時將情況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4.3.2加強實時監測。市物價局及時啟動價格異常波動應急工作預案,實施“菜籃子”產品價格跟蹤監測,對預警監測價格實行日報制度。根據事態發展,適時召集市政府相關部門會商,預測研判“菜籃子”產品市場走勢,提出下一步工作對策建議,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4.3.3加強市場管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
4.3.4增加市場投放量。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商務局牽頭實施“菜籃子”產品定向調運計劃、定向應急加工、定向運輸,啟動應急供應網絡,及時組織調配“菜籃子”產品貨源。
4.3.5開通應急運輸“綠色通道”。市交通運輸局督促道路運輸管理和水上運輸管理,嚴格執行應急運輸“綠色通道”相關政策。市公安局負責“菜籃子”應急產品運輸車輛的通行保障及超市、菜市場等銷售點周邊交通秩序管理。
4.3.6強化應急生產組織。市農林局根據“菜籃子”應急產品供應需求,組織農業生產者根據市場供需及時調整種養結構,發展“短、平、快”替代農產品。
4.3.7維持社會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會動態,嚴厲打擊哄搶、破壞、造謠、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擾亂、阻礙應急保障工作等違法行為。
4.3.8加強輿論引導。市委宣傳部加強輿情管控,及時公開應急調控相關信息,引導正確輿論導向,消除社會不實傳聞
和消費者恐慌心理。
4.3.9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主要“菜籃子”產品價格上漲且嚴重影響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時,市民政局經報請領導小組批準,對當月登記在冊的城鄉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4.4擴大應急
事態難以控制、應急等級進一步提高時,啟動和采用以下應急措施:
動用儲備物資投放市場。首先動用地方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當地方儲備物資不足時,再按規定權限逐級向上級申請動用儲備物資。
依法征用。經市政府批準后,市商務局對部分“菜籃子”產品品種實行市場交易調控,依法依規征用“菜籃子”產品經營者的產品、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并依法給予補償。有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必要時在重點地區實行“菜籃子”應急產品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
實行價格干預。市物價局、發改委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菜籃子”產品價格干預措施建議,按規定報批后執行。
4.5信息發布
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擬定發布的內容、范圍和方式,經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發布。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6響應終止
市場異常情況排除,主要“菜籃子”產品供應恢復正常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建議,報領導小組批準宣布。
5.善后工作
5.1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菜籃子”產品供應市場異常波動的影響、損失、應急處置過程和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研究并提出改進措施,報領導小組。
5.2應急經費和清算
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對應急動用市級“菜籃子”應急產品儲備發生的損失損耗、價差、貸款本息和費用開支進行審核后,及時進行清算。
5.3應急補償、補助和撫恤
各單位對因參與應急處置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規定給予補助和撫恤;對參加應急處置的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對應急處置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費用和勞務依法給予補償。
5.4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菜籃子”產品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采取促進“菜籃子”產品生產、增加收購或適當外調等措施,補充市“菜籃子”應急產品儲備,恢復應急能力。根據實際,立足長遠,對長期短缺“菜籃子”產品建立外地生產基地,提高自給保障能力。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響應期間,市經信委及有關通信運營商管理部門應設立專職機構,指定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各類通信設施的運行狀況,確保通信暢通。
6.2交通運輸保障
在緊急狀況下,市交通運輸局和公安局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通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快速通道”,確保“菜籃子”產品等應急物資的物流暢通。
6.3物資保障
市商務局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建立規范可行的“菜籃子”產品儲備制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大型商業企業應當保留必要的企業周轉儲備。各鎮(街道)要建立完善地方儲備制度,加強應急產品數據庫建設。應急調用物資的順序依次為:調用大型商業企業周轉儲備、企業緊急調運補充、本地生產加工企業生產調運、政府跨區域采購調運、調用市級儲備、經省國家批準調用省級和國家級儲備等。
6.4物資投放網絡
以大型超市、連鎖經營企業和社區便利店為依托,建立“菜籃子”產品供應應急銷售網絡,承擔“菜籃子”產品的供應任務,并依據企業經營情況不斷完善,確保緊急情況下“菜籃子”產品及時供應。各鎮(街道)要確定一批大型商場和重點企業,協調建立“菜籃子”產品應急供應和運輸網絡,落實緊急情況下“菜籃子”產品的征購、加工、投放和承運企業,建立檔案,并每2年查證落實聯系方式、生產結構、生產能力等情況,適時調整。
6.5經費保障
市財政部局落實全市“菜籃子”產品應急保供資金,用于物資儲備和應急保供體系建設。在發生應急情況下,要特事特辦,一事一議,保證應急情況下的特殊資金的使用。
6.6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產品供應工作順利進行。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演練
加強對本預案的宣傳和推廣,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提高“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應急能力。
7.2 監督檢查
各級農業部門要會同有關單位和部門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菜籃子”產品市場供應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 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菜籃子”產品指蔬菜、豬肉、水產、蛋、奶等農副產品。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農林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本預案涉及的部門和單位因機構改革撤并的,由承擔被撤并部門和單位職能的機構執行本預案的相應職能。
8.3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