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8]151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8-12-19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相關單位:
《宜興市2018年稻谷補貼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宜興市2018年稻谷補貼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財政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江蘇省2018年稻谷補貼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財基層[2018]23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2018年稻谷補貼管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增加綠色優質糧食產品供給、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重點,提高補貼政策的指導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引導種植結構調整,優化我市糧食供需結構。
二、基本原則
(一)重點突出,注重績效。此項補貼同特定作物稻谷掛鉤,進一步明確“誰種糧誰受益”的政策目標,突出工作績效。
(二)省級統籌,市縣主導。科學劃分省與市、縣權責關系,在省級統籌指導下充分發揮市縣政府主導作用。
(三)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補貼發放全過程陽光操作,公開透明,確保補貼公平公正落實到位。
三、主要內容
(一)補貼對象
稻谷生產環節補貼對象原則上為單一主體種植水稻面積達到20畝及以上的規模稻谷生產者(不重復發放,詳見附件1)。
稻谷收購環節補貼對象原則上是本市范圍內執行優質優價收購的糧食企業,糧食收購企業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結合宜興實際需求,符合市糧食局核定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2)。
(二)補貼標準
按照(蘇財基層[2018]23號)文件精神,依據市農林局及糧食局具體方案中測算方式,待完成相關信息公示結束由市財政局、農林局、糧食局集體會商核定標準,報市政府批準后按序發放。
四、工作安排及操作流程
稻谷生產環節補貼:由市農林局會同財政局制定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市農林局做好生產環節具體實施中的解釋工作。市財政局及時按核定金額下撥補貼資金。
稻谷收購環節補貼:由市糧食局會同財政局制定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市糧食局做好收購環節具體實施中的解釋工作。市財政局及時按核定金額下撥補貼資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稻谷補貼工作由市財政局、糧食局、農林局具體組織實施。各鎮(園區、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密切部門合作,抓好工作落實;要做好基礎數據的采集審核、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并對補貼發放過程中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各鎮(園區、街道)要指定專人負責,切實抓好稻谷補貼工作的落實,發揮補貼政策效應。
(二)強化政策宣傳。要多種渠道進行廣泛宣傳,合理運用網絡、報紙、電視、廣播等多種媒體對稻谷補貼政策進行宣傳解讀,印發補貼政策告知書發放到基層,讓廣大農戶、各類稻谷生產經營者了解稻谷補貼政策的意義和內容。市財政、糧食、農林部門及各鎮(園區、街道)必須設立熱線電話,接受咨詢及投訴。
(三)加強監督檢查。一是設立監督電話。市財政局、糧食局、農林局及各鎮(園區、街道)要設立補貼工作監督電話,通過網絡等媒體向全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加強資金監管。將稻谷補貼納入地方財政就地就近資金監管范圍,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三是做好補貼檔案管理。建立補貼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以備查詢。四是加強部門協作。建立財政、糧食、農林、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各環節監管,嚴肅查處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各級各相關單位要加強信訪處理工作,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市財政局、糧食局、農林局將適時對各地補貼發放情況組織檢查,并予以通報。
監督電話:市農林局 87951056
市糧食局 87904442
市財政局 87981290
附件:
1、宜興市2018年規模稻谷生產環節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2、宜興市2018年稻谷收購環節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宜興市2018年規模稻谷生產環節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局和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江蘇省2018年稻谷補貼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財基層[2018]23號)文件有關要求 ,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補貼對象
稻谷生產補貼對象為2018年單一主體種植水稻面積達到20畝及以上的規模稻谷生產者(不重復發放)。
二、補貼依據
補貼計發依據為2018年稻谷規模種植面積。
三、補貼標準
我市2018年農業規模種植稻谷補貼標準為115元/畝。
四、補貼工作流程
1、面積申報。以鎮、村為單位,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組織申報。程序為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戶進行申報(填報附表1)→村組核實→村級登記造冊及匯總(填報附表2并報鎮級)→鎮級核查確認→鎮農服中心負責編制清冊及匯總(填報附表3)→上報市農林局、財政局。村民委員會要積極組織規模稻谷生產者申報(具體補貼面積以土地流轉協議為準),并登記造冊,規模稻谷生產者要簽字確認,最后由經辦人和村委會主任簽字并加蓋行政村公章后報鎮(街道)。
2、公開公示。規模稻谷生產者補貼由各鎮(街道)對各村造冊上報補貼面積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后在附表2上加蓋鎮(街道)公章,并組織各行政村(社區)以村為單位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應在行政村(社區)公示欄和村民小組醒目位置一并進行。各鎮(街道)要通過相關宣傳告知具體的公示日期和監督電話,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農民提出異議的,應及時復核,有問題的及時更正,再次張榜公布;無異議后則由村(社區)將規模種植農戶名冊及實際核定種植面積進行匯總,經村(社區)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名蓋章后,報鎮(街道)農服中心匯總。
3、核查確認。各鎮(街道)負責對村級上報的規模戶數及面積進行核查,核查無誤后按時將戶數和核定面積進行匯總(填報附表3),在鎮(街道)負責人、農服中心負責人、財政所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字、蓋公章后,正式行文報市農林局、財政局。由市農林局對全市各鎮(街道)上報的補貼面積進行復核匯總后,會同市財政局上報市政府審定。
4、補貼資金發放。根據市級復核后的規模種植戶總面積和補貼金額,村級填寫附表4、附表5,鎮級填寫附表6,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通過“一折通”系統打入規模種植農戶存折中。
五、工作要求
1、各鎮(街道)必須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防止出現漏報錯報,杜絕弄虛作假。
2、稻谷規模生產戶面積核定要以鎮村認可的承包合同(協議)、流轉金支付憑證及其它佐證材料為依據,相關憑證經村級初審后交鎮農服中心審核并存檔,實行一戶一檔,并由專人保管,以備審查。
3、12月16日為面積申報截止時間,此次規模稻谷生產補貼工作時間緊迫,各鎮(街道)要迅速宣傳發動,按規定時間做好申報、審核、公示、上報等工作。
4、要明確“誰種糧誰受益”的政策目標,將此項補貼與特定作物稻谷掛鉤。
六、補貼發放時間安排
1、組織申報階段(11月26日-12月16日):宣傳發動,組織規模戶進行申報并公開公示,核查后匯總上報市農林局、財政局。
2、核定補貼階段(12月17日-12月24日):市農林局、財政局對鎮級上報情況進行匯總后核定面積及補貼金額。
3、資金發放階段(12月25日-12月30日):市財政局根據核定的金額通過“一折通”系統發放補貼資金。
七、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稻谷規模生產補貼工作由市財政局、農林局具體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成立聯合工作組,明確責任分工,密切部門合作,抓好工作落實。各鎮(街道)要指定專人負責,切實抓好稻谷補貼工作的落實,發揮補貼政策效應。
2、強化政策宣傳。通過網絡、報紙、電視、廣播等多種媒體對稻谷補貼政策進行宣傳解讀,將補貼政策告知書發放到基層,讓基層廣大農戶、各類稻谷生產者了解稻谷補貼政策的意義和內容。同時,設立市農林局、財政局及各鎮(街道)熱線電話,接受咨詢及投訴。
3、規范操作程序。嚴格按照補貼發放規定做好補貼核定、登記造冊、公開公示和審核匯總等工作,規模稻谷生產者補貼資金全部通過涉農補貼“一折通”信息系統操作,直接發放到規模稻谷生產者“一折通”存折,行政村(社區)集體直接經營的,直接發放到對公賬戶,嚴禁使用私人賬號。采取電話、短信、廣播、告示欄等有效方式及時將補貼項目和金額告知規模稻谷生產者,補貼資金的發放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補貼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頂其他任何款項。
4、加強監督檢查。一是設立監督電話。市財政局、農林局設立監督電話,在本地主要媒體及各公示欄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將稻谷補貼納入資金監管范圍,按照規定方法程序,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三是做好補貼檔案管理。建立補貼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以備查詢。四是加強部門協作,強化市財政、農林、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各環節監管,嚴肅查處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進一步加強信訪處理工作,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市財政局、農林局將對各地補貼情況組織檢查,并予以通報。
監督電話:宜興市農林局87951056
宜興市財政局 87981290
附表:
1、宜興市2018年規模稻谷生產者申報表(略)
2、宜興市2018年規模稻谷生產者村級申報匯總表(略)
3、宜興市2018年規模稻谷生產者鎮級申報匯總表(略)
4、宜興市2018年規模稻谷生產者補貼分戶發放清冊(略)
5、宜興市2018年規模稻谷生產者補貼村級匯總表(略)
6、宜興市2018年規模稻谷生產者補貼鎮級匯總表(略)
宜興市2018年稻谷收購環節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農業農村廳(蘇財基層[2018]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稻谷補貼,切實貫徹國家糧食安全戰略,是深化稻谷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重要支撐,是加快形成優質優價價格體系,深化糧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以增加綠色優質糧食產品供給、做強宜興糧食品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重點,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引導糧食種植結構調整,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市場流通機制,促進糧食企業轉型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二、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根據宜興市區域內糧食生產經營能力,結合區域內稻谷種植面積、市場化收購實績、企業融資規模及財務成本和宜興大米品牌創建成效等,細化完善補貼方案,落實補貼政策,兌付補貼資金。
(二)突出重點。稻谷收購環節補貼重點向全市執行優質優價收購的糧食企業傾斜,鼓勵糧食加工企業、社團積極創建大米品牌。
(三)公開透明。補貼發放全過程陽光操作、公開透明,確保補貼發放公平公正。
三、主要內容
(一)補貼對象
稻谷收購環節補貼對象原則上為全市范圍內執行優質優價收購的糧食企業及取得大米名牌產品稱號的糧食加工企業或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國家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和“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品牌的糧食企業、社團,具體補貼對象分兩類:
第一類:必須是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糧食企業(不含個體戶):(1)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證。(2)納入宜興市糧食流通統計范圍,能認真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2018年通過“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平臺向市糧食局報送糧食流通統計報表。(3)使用銀行貸款優質優價收購宜興地產2018年稻谷的糧食企業。
第二類:(1)2016-2018年期間申請并被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認定(授予)且在2018年內有效的無錫市級(含)以上大米名牌產品稱號的糧食加工企業。(2)在2017年度內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國家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和“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品牌的糧食企業、社團。
(二)補貼范圍
1、收購貸款貼息。在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間,使用銀行貸款收購本市稻谷生產者(含種糧大戶、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2018年種植的優質稻谷(不包括企業之間購銷的貿易糧),收購價格必須高于國家公布的2018年稻谷最低收購價的糧食企業;用于宜興市地方儲備糧輪換收購的稻谷也適用本方案。
2、品牌創建補貼。鼓勵大米加工企業、社團做強做大,積極創建各級大米名牌,積極申報“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國家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和“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品牌。補貼范圍是近三年來取得且有效的無錫市級(含)以上大米名牌稱號的糧食加工企業或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稱號品牌的單位。
(三)補貼計發依據及標準
1、收購貸款貼息以人民銀行規定的2018年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企業實際占用收購貸款額度(貸款貼息時長參考2018年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江蘇執行時間)和截止2019年1月21日實際支付的利息憑證及企業優質優價收購2018年宜興地產的稻谷數量為依據進行測算、審核、匯總,在市財政核定的優質優價收購貸款利息補貼總額以內同比例發放給各糧食企業。糧食企業沒有用于稻谷優質優價收購的貸款利息不予補貼。
2、品牌創建補貼以企業取得的大米名牌產品稱號級次為標準給予補貼獎勵,其中:無錫市級10萬元/戶,江蘇省級15萬元/戶,國家級20萬元/戶;一戶企業如同時取得不同級次的大米名牌產品稱號,按就高享受補貼獎勵、不得重復補貼。對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國家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品牌的單位,單個獎勵不超過80萬元。
四、工作安排
(一)組織申報。2018年12月31日前市糧食局及時下發申報要求,開展政策宣傳,設立熱線電話,接受咨詢和投訴;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全市稻谷收購環節補貼申報工作。
(二)審核資料。1、審核流程。2019年3月10日前,由市糧食局會同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完成資料審核匯總工作。2、審核內容。收購貸款貼息部分重點審核企業的補貼申請資格、收購憑證、售糧人身份信息、聯系電話、土地承包流轉協議(如有)、收購支付金額、收購貸款總額、實際支付的貸款利息等,并登記造冊,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確認。品牌創建補貼部分重點審核申報單位提供的大米名牌產品或國家地理標志創建成果資料。
(三)信息公示。經審核通過的申報單位于2019年3月中旬在宜興市糧食局網站進行信息公開公示,公示內容為:(1)收購貸款貼息部分包括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優質優價收購稻谷數量、貸款銀行名稱、利息補貼標準、補貼金額以及舉報監督電話等;(2)品牌創建補貼部分包括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名牌創建時間及級次、認定(授予)機關、補貼金額或國家地理標志創建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獲得時間等以及舉報監督電話等。
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對公示有異議的及時查實、更正并再次信息公開。
(四)補貼發放。經公示后無異議的單位,由市財政局、糧食局聯合將公示企業收購貸款貼息和品牌創建補貼的匯總材料上報給市政府,經市政府審定批準后,由市財政局組織資金發放工作,確保在2019年3月底前補貼資金全部發放到位。
(五)總結上報。2019年4月10日前,由市糧食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對2018年稻谷收購環節補貼工作進行總結,并形成正式文件,分別報送省財政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農業農村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糧食、財政、農林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強化協調聯動,凝聚強大工作合力。
(二)規范操作程序。市糧食局要切實把好補貼工作的申報關、審核關和資金撥付關,認真做好稻谷收購環節補貼檔案管理工作。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一旦發現企業補貼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立即取消有關企業的補貼資格,追回補貼資金;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三)強化政策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廣泛宣傳解釋稻谷補貼政策,耐心解答各類熱線咨詢,確保補貼資金發放到位、取得實效。
(四)加強監督檢查。市財政局、糧食局要設立監督電話,并在本地主要媒體及各公示欄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加強部門協作,建立財政、糧食、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各環節監管,嚴肅查處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進一步加強信訪處理工作,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市財政局、糧食局將對各地補貼情況組織檢查,并予以通報。
監督電話:宜興市糧食局 87904442
宜興市財政局 8798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