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8]12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8-08-30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各醫療衛生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精神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精神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推進我市精神衛生事業健康發展,規范精神衛生服務,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無錫市《關于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服務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性
要充分認識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精神衛生工作體系,完善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全面提高精神衛生管理服務水平和心理衛生服務水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是保證全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獲得規范合理治療,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治療率和管理率,降低肇事肇禍風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根本舉措。
二、全面落實精神衛生的各項工作舉措
(一)完善管理機制,實施綜合管理
加強全市精神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管理組織架構,強化對本轄區范圍有肇事肇禍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危險性評級三級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進行有效管理,要按照相關規定明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并督促其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時刻關注其服藥和病情發展;對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要按照“一名醫生、一名民警、一名村(居)干部、一名監護人”的要求,依托村(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建立社區、衛生、公安和家庭一體管理網絡,共同做好患者的管理。對已經發生肇事肇禍行為或造成危險的疑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要依法進行處置。
(二)健全服務體系,筑牢管理網絡
根據“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工作要求,完善精神疾病預防、治療和康復服務體系。建立以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為主體、綜合醫院為輔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精神障礙康復機構等為依托的精神衛生防治體系。進一步強化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對全市精神疾病防治網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職能,切實發揮市級精神病防治康復技術指導組作用,協助同級精防工作機構做好精神疾病防治康復的技術管理和業務指導。進一步提高精神障礙診療服務的可及性,全市所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均開設精神科門診或醫學心理門診,建立綜合醫院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聯絡會診與轉診機制,不斷提高精神障礙的治療率;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配備1名以上專職醫務人員從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加強精神衛生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常見精神障礙的早期識別能力,主要承擔門診咨詢、藥品發放、應急狀況處置和慢性治療等功能。加強精神疾病康復機構和社區康復設施建設,鎮(街道)社區康復機構覆蓋率100%,并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訓練、技能培訓等康復服務。
(三)規范隨訪監測,實現信息共享
1、完善動態監測網絡。認真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尤其是高風險及貧困患者的日常發現登記和發病報告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試行)》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質量工作規范,做好患者信息報送工作。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對轄區內目標人群開展登記、隨訪,及時掌握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動態基礎信息及隨訪信息,并將患者信息錄入“江蘇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統”,隨訪危險評級三級及以上患者的信息定期上報市精防辦。各級公安機關要開展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滾動排查,并及時將信息錄入警務信息系統。
2、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以鎮(街道)為單位定期開展精神疾病患者動態信息交互共享,加強信息資源的合理運用,強化監測預警,定期分析研判,實行動態管理,不斷提高救治救助和管理水平。
(四)完善結報機制,保障治療經費
建立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治療經費的政府保障機制,主要保障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門診服藥治療和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住院治療。要將全市所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醫保保障對象范圍,按照患者情況實施分類保障,由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具體落實救治工作。
1、門診服藥患者
藥品費用保障:全市所有門診服藥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列入職工醫保慢性病或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種救助對象,患者因治療精神疾病所使用的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藥品費用,按照規定予以結報后,其余部分先由殘聯按照救助政策實施救助后,不足部分由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實施救助。
定期體檢費用保障:全市所有的在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每年一次體檢以及門診免費服藥患者全年三次季度復診體檢,體檢項目包括心電圖、血常規、肝功能、血糖,由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組織實施,所有體檢費用由市財政對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的工作完成情況分季度考核后按實給予保障。
2、住院治療患者
不屬于易肇事肇禍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因精神疾病到醫院住院治療,其住院治療費用按照醫保相關政策予以結報,其他自負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擔,如經濟確有困難的患者可向民政、殘聯等部門申請困難救助。
有易肇事肇禍傾向及已發生肇事肇禍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因精神疾病需要住院治療時,其住院治療費用先按照醫保相關政策予以結報,醫保報銷后的自負部分和住院期間的生活費用,由公安部門按季度采用定額結算的方式與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進行結算,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給予保障。
(五)轉變工作模式,提升管理效率
1、落實精神障礙患者醫療救治和服務管理
著力提升門診患者規范服藥率。轉變醫療服務模式,降低疾病復發或患者未及時治療導致的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在不違反《精神衛生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調整患者門診配藥補助方式,改為由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組織按月統一免費發放,每季度對服藥患者進行面診和體檢,根據面診情況按需調整處方。所有藥品費用扣除醫保結報后的剩余部分,由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直接和市財政及市殘聯按實結算財政補助資金和殘聯救助資金。
規范開展精神疾病診療服務。各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要依法開展對精神疾病患者的診療服務,規范診療流程,確保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急性期住院治療,確保有肇事肇禍行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得到應急醫療處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開展精神衛生相關服務,對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開展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并納入社區隨訪管理,實行分類干預,指導監護人督促患者日常服藥。認真落實雙向轉診制度,加強銜接、簡化程序、優化管理,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就診提供便捷的結算報銷服務。
積極推進精神疾病康復服務。加大社區精神疾病康復機構和康復設施建設力度,在有條件的街道、社區設立社區精神殘疾康復工療站、農療站和庇護工場等,接管治療效果較好、有一定勞動能力的精神殘疾患者,使其逐漸融入社會。以社區康復機構為基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為技術支撐,進一步完善精神障礙患者社區管理服務,開展患者關愛幫扶工作,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訓練、技能培訓等康復服務。
2、廣泛開展心理健康促進和心理行為問題干預
加強社會輿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等多種媒體,積極宣傳國家精神衛生相關法規政策,普及精神衛生防治知識,提高公眾對精神障礙、心理問題預防和早期發現的能力,以及對干預方法等知識的普及。加強對新聞媒體的協調指導,鼓勵和支持精神衛生公益性宣傳。
關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行為問題預防工作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在各級各類學校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心理健康教育輔導人員,建立學生和教師的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和心理干預機制,引導全體教師關注學生心理健康,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質。
加強特殊人群心理干預。加強精神衛生的心理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公安、司法等行政部門要結合監禁及強制性教育改造場所的精神衛生工作,開展被監管人員經常性精神衛生知識宣傳,建立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的協作機制,加強被監管人群的心理咨詢和心理矯治工作。
深入開展心理健康指導。強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社區心理健康指導和精神衛生知識宣傳教育的技術指導作用,積極開展社區心理健康指導、精神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創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區環境。
三、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對精神衛生工作的職責分工
建立以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協作、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各級精神疾病防治組織管理體系,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明確以下各部門職責。
市綜治辦:負責牽頭建立健全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領導小組的聯席會議制度,會同衛計委等相關部門制定出臺《宜興市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辦法》,負責易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社會救治救助工作的綜合協調、檢查考核,推動相關部門落實社會管控和救治救助措施。
市委宣傳部:組織和引導新聞媒體及相關單位開展公益性、群眾性的精神衛生知識宣傳活動,倡導體質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市衛計委:承擔市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組織研究制定精神疾病防治規劃和工作規范,完善精神疾病防治體系和服務網絡建設;牽頭建立精神疾病動態監測網絡和信息共享機制,組織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做好心理健康促進和疾病診斷、信息報告和治療管理;組織第五人民醫院(周鐵醫院)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服藥患者的門診發藥和定期體檢工作以及易肇事肇禍、農村“五?!薄⒊擎偂叭裏o”和流浪乞討精神障礙患者的收治工作。
市教育局: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日常教育工作計劃,普及精神衛生知識,開展心理援助和心理干預。
市公安局:負責肇事肇禍傾向精神障礙患者的排查、監測和管控,妥善處置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牽頭實施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救治工作,依法做好傷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送診工作;配合建立精神疾病動態監測和信息共享機制。
市民政局:實施貧困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救助和生活救助;做好農村“五?!?、城鎮“三無”和流浪乞討精神障礙患者的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做好困難家庭中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臨時救助工作;配合建立精神疾病動態監測和信息共享機制。
市人社局:要會同衛計部門研究制定專業人才引進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充實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特別是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精神疾病防治專業隊伍,加強對現有精神衛生專業隊伍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醫療保險政策,提高重性精神疾病醫療保險覆蓋面;配合做好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貧困精神殘疾患者醫療保障工作;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平等就業,防止針對精神障礙患者的就業歧視。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全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服藥及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住院治療的醫療救治經費。要建立精神疾病防治專項資金,及時審核撥付并監督資金規范使用。
市司法局:落實綜治委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單位職責,組織做好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管理工作,加強監管場所服刑人員精神疾病預防、治療與康復。
市殘聯:將病情穩定的精神殘疾人與殘疾人輔助性服務有機結合,利用“殘疾人之家”、工農療站為殘疾人員提供社會康復服務;開辟專門區域收養農村“五保”、城鎮“三無”及其他需要集中供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牽頭實施貧困精神殘疾患者的服藥、住院救助工作;配合建立精神疾病動態監測和信息共享機制。
四、執行時間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