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專題專欄>園林綠化>法律法規 為發展宜興中心城區的城市綠化事業,加強城市環境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城市規劃與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水平,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城市綠化條例》的規定,編制《宜興市中心城區綠線控制規劃》
本規劃所界定的規劃范圍是指宜興市中心城區,即:北至蕪申運河,南至森林公園,西到新長鐵路、氿西路、氿濱南路,東至東氿大道、王婆河,區域內面積39.25KM2。在該區域范圍內實施城鎮規劃和進行建設,必須遵守本規劃。
規劃期限:
近期:2013—2018年;
遠期:2018—2025年。
規劃目標:
維護城市生態環境和自然景觀,切實加強城市綠化管理,嚴格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規劃對各類城市綠地(主要包括公園綠地、防護綠地)以及規劃區內的風景名勝區、濕地等城市生態控制區域的保護范圍進行界定,并確定嚴格而科學合理的綠化監督管理措施,從而推動城市綠化建設、保護工作的有序進行,為逐步形成合理完善的城市綠地系統布局結構提供有效保障。
綠線規劃內容:
本次規劃重點劃定公園綠地(G1)的綠線范圍,公園綠地共24處,面積614.72ha。對生產綠地(G2)、防護綠地(G3)、附屬綠地(G4)、其他綠地(G5)按不同類別進行綠地指標及建設要求控制。
綠地控制指標:
綠地控制指標采取定性、定量相結合的原則,從綠地使用控制、綠地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綠化建設控制四方面入手,對劃定綠線的各類城市綠地進行綜合指標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