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7]50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17-04-17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以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絡建設的意見》(錫政辦發[2016]22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效建立起食品安全基層“防火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標
按照“建實機構、配強人員、明確職責、強化聯動、落實保障、嚴格考核”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實現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關口前移,提升食品安全防控水平。全市各鎮、園區、街道要盡快完善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落實專門人員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劃分,構建起以鎮、園區、街道為大網格單元、行政村(居民社區)為中網格單元、一定數量村民小組(居民小組)為小網格單元的網格化管理體系。至2017年上半年,實現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絡建成率100%,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絡的運行機制、工作機制、保障機制等各項長效機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有效落實,形成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部門重治、基層防治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內容
(一)建實機構,配強人員
1、各鎮、園區、街道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由各鎮、園區、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主任;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各鎮、園區、街道分管負責人兼任,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計生、農林、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為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主要成員單位。各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籌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業務上接受上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指導。
各鎮、園區、街道要固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場所、配強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和食品安全監管任務配備2-3名專(兼)職人員(專職人員不少于1名),食品安全監管任務特別繁重的地方應加強配備。所需人員由各鎮、園區、街道按照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通過內部調劑解決。
2、各行政村(居民社區)設立食品安全工作站。根據常住人口規模,一般2000人以下的村應配備1名食品安全協管員,2000人以上的村應配備2名以上食品安全協管員;1萬人以下的居民社區應配備1名食品安全協管員,1萬人以上的居民社區應配備2名以上食品安全協管員。協管員一般由各鎮、園區、街道駐村干部、居民社區工作人員、村兩委組成人員、大學生村官等擔任,也可面向所在村村民(社區居民)招聘。協管員原則上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各行政村(居民社區)食品安全管理網格設置。各行政村(居民社區)可根據監管任務大小及工作需要劃分確立食品安全管理網格,配備食品安全信息員,原則上1000人左右設置1名信息員,以一定數量村民小組(居民小組)進行設置。
4、各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行政村(居民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站及食品安全管理網格設置于2017年4月份完成并抄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1、各鎮、園區、街道要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重要職責,切實做好食品安全統籌協調、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本區域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分析形勢,研究部署本區域食品安全工作,制訂各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組織開展食品隱患排查,協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安全巡查,確保對區域內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的巡查覆蓋面達100%。及時勸阻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并向上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協助做好執法查處工作。
(3)針對存在問題和上級部署,及時開展專項整治,組織或配合農業、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查處區域內食品無證生產經營、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各項長效監管機制。
(4)制訂本區域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責任網格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數據庫,并上報相關信息;牽頭做好轄區內食品小作坊、小微型餐飲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本區域食品攤販經營場所,協助開展日常管理。
(5)負責推薦、管理、培訓區域內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明確工作職責、考核辦法等事項。
(6)做好民間廚師登記備案、農村家宴申報備案以及相關管理工作,預防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開展食品安全事故前期處置工作,及時上報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查處食品安全事故。
(7)協助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樣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調查。
(8)受理群眾食品安全舉報投訴,并按照職責權限作出及時處理。
(9)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引導。
(10)上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責任。
2、食品安全工作站和食品安全管理網格要在各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站主要承擔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職責;食品安全管理網格負責信息收集、上報和宣傳教育等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建立食品安全定期巡查、檢查制度,協助各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上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做好責任網格內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的管理,及時掌握責任網格內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信息上報程序,及時收集、上報、下傳和反饋食品安全相關信息。
(3)積極參加各鎮、園區、街道及相關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等培訓教育,熟悉食品安全監管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
(4)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科普知識宣傳。
(5)協助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樣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調查。
(6)協助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網格內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不擅自對外發布信息。
(7)上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責任。
(三)完善機制,強化聯動
1、各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建立定期聯合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組織協調轄區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農業、衛生計生、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等部門,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法行動,依法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發生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各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應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查處。
2、基層市場監管機構和農業公共服務機構要完善監督檢查、重點抽查、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和信息通報等工作機制,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3、相關部門要顧全大局,在各鎮、園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密切協作,依法履職,強化監管,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4、公安派出所要強化與各鎮、園區、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市場監管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等機構的配合聯動,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對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報警、舉報、控告、線索等,要做好接警、前期處置和移送工作。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食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鶎有l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承擔起食源性疾病監測和報告任務,配合做好區域食品安全工作。
5、食品行業協會、民間組織(含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志愿者隊伍要充分發揮作用,逐步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宜興市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絡建設領導小組,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具體負責相關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建設取得實效。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地要按照本意見提出的目標任務,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任務,狠抓工作落實,確?;鶎迂熑尉W絡建設有序推進。要按照“有辦公場所、有人員配備、有制度上墻、有宣傳櫥窗、有檔案管理”等要求,大力推進各鎮、園區、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村(居民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站規范化建設。
(三)落實經費保障。各鎮、園區、街道要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村(居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工作保障機制。對食品安全協管員給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補助,對食品安全信息員給予每人每年600元補助,由市財政和各鎮、園區、街道財政各負擔50%予以解決。
(四)推進機制創新。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交流、風險防控、學習培訓、督查考評等制度,增強基層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創新監管手段、方法和載體,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作用,提升監管效率。
(五)嚴肅責任追究。因基層責任網絡不健全、監管措施不到位引發的食品安全事件,將依法依紀追究當地政府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責成其向上級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謊報、瞞報事故情況或干擾事故調查處理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附則
食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的各項管理制度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另行制定。
附件:1、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配備情況統計表;(略)
2、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配備情況統計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