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7]12號 |
| 制發機關 | |
| 成文日期 | 2017-01-20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蘇政發[2014]111號)及《無錫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16]212號)精神要求,結合宜興市實際,現就我市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籌規劃與分步實施相結合、市場主導與政府推動相結合、示范先行與穩步推進相結合的原則,按照“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成品化裝修、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在市區范圍(包含宜城街道、丁蜀鎮、經濟技術開發區、環科園)內分階段有重點地先行開展示范試點工作。以示范項目建設為引導,逐步提高建筑單體的裝配率和成品住房率,穩步推進我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發展。
在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過程中,遵循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要求,實現裝配式建筑與成品住房、綠色建筑聯動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試點推廣期(2017~2020年)
從2017年1月1日起,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筑,建設規模大于10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項目,工藝流程復雜的設備管線安裝工程和建筑改造工程均應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術進行設計、建造與運營維護管理。優先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等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設,積極推進裝配式樓板、裝配式樓梯和裝配式墻板等部品部件產業化,穩步提高預制裝配水平;鼓勵住宅開發建設采用裝配式建筑,逐步推進成品化住宅建設。到2020年底,培育和引導建成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基地2~3個,爭創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項目2~3個,全市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積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新建裝配式建筑裝配化率達到30%以上。
(二)普及應用期(2021年~2025年)
到2025年底,建筑產業現代化建造方式成為主要建造方式。全市建筑產業現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積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的比例、新建建筑裝配化率均達到50%以上,裝飾裝修裝配化率達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達50%以上。工程建設項目普遍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術進行設計建造和運營維護管理。
三、重點任務
(一)扎實有效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基地建設
1、進一步扶持江蘇滬寧鋼機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賽特鋼結構有限公司等重點企業加強示范基地建設,不斷提升企業自身實力和產品研發能力,做強、做精、做專相關技術與產品,形成特色品牌,凸顯示范效應。
2、進一步鼓勵引導相關企業主動適應市場,大力發展構配件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積極引導大型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鋼材和傳統鋼結構生產企業加快技術改造,調整產品和工藝裝備結構,向構配件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轉型。
(二)穩步有序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項目建設
1、在政府投資大中型建筑、拆遷安置房、保障房小區建設過程中積極推廣應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鋼混結構等多類工業化建筑結構體系,全面推廣應用各類預制部品部件,包括:非承重類的建筑內、外墻板,建筑屋頂;鋼結構和輕鋼結構建筑構件;成套的成品建筑設備和部品;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和裝飾件;預制主體結構構件等。從2017年起,拆遷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大中型建筑等項目,應當在立項文件中明確項目的裝配式建筑的建筑裝配率,并逐年擴大應用比例。
2、鼓勵開發企業采用裝配式建筑,鼓勵采用建筑設計、施工和裝修一體化,逐步推進成品化住宅建設。在市區范圍(包含宜城街道、丁蜀鎮、經濟技術開發區、環科園)以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在地塊規劃設計要點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建筑裝配率和成品住房比例要求,并作為土地出讓合同的內容。鼓勵開發建設成品房,逐年提高成品住房比例。
3、鼓勵引導民間和社會資本投資的其它各類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
(三)積極穩妥推進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的應用與研發
1、以政府投資項目為引導,大力推廣工業化施工組織技術,包括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筑設計、安裝及施工組織信息化管理技術,大型預制構件的物流運輸管理技術、高層建筑大型構件的吊裝技術、連接節點的防裂防滲技術等。
2、鼓勵引導以行業協會或相關企業牽頭,探索成立市級層面的BIM技術應用研發中心,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仿真模擬施工全過程,逐步建立部品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維護和建筑全壽命周期的可追溯信息記錄。鼓勵企業在標準化前提下構建適合BIM設計應用的建筑部品數據庫,積極研究和推動在工程項目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運營維護等各階段,實現建筑全生命周期各參與方在同一多維建筑信息模型基礎上的數據共享。
(四)不斷健全完善建筑產業現代化工作監管體系
1、建立健全建筑產業現代化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不斷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質量終身責任。嚴格質量安全監管,切實加強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強化對建筑產業現代化部品構件全過程質量管理。積極探索研究適用BIM應用的建筑質量監管和檔案管理模式。
2、市各相關部門應從建設項目立項(核準)、規劃許可、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部品件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全過程加強對建筑產業現代化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完善各類、各階段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的驗收標準和程序、工廠化生產和現場安裝的安全質量技術要求。
3、對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實施動態監管,對按規定應實施裝配式建筑但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實施的項目,應責令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或停工,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查處,并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四、政策扶持
(一)加大財政激勵
1、鼓勵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爭取國家、省有關建筑節能專項(建筑產業現代化)引導資金支持,符合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基地、示范項目的,市建設、財政、科技等相關部門應給予優先支持申報,做好向上爭取各類專項獎補資金工作。
2、進一步加大政府的推動力度,加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激勵政策,積極引導和培育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關的市場。
(二)保障土地供應
1、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重點保障列入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基地的企業進行擴能改造。
2、在每年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優先保障列入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項目的建設。
3、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開發建設項目,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范圍內給予分期供地和分期交納土地出讓金等支持。
(三)落實稅費優惠
1、支持符合條件的建筑產業現代化企業優先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按規定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為開發建筑產業現代化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符合條件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150%加計扣除。對企業開發成品住房并按成品住房對外銷售的,發生的實際建筑成本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獲得的省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項目免征相關建設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2、凡采用預制裝配式施工的建設項目,裝配式建筑的裝配式墻體部分,不計入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墻體材料計算范圍,對征收的墻改基金、散裝水泥基金即征即退。
3、建筑裝配化率達到30%以上的建設項目,其結構和裝修階段揚塵排污費計算公式中,工程調整系數乘以0.9;達標削減系數相應增加0.1。
(四)強化行政支持
1、建設項目明確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的,在辦理規劃審批時,其墻體預制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裝配式建筑單體建筑面積的3%)可不計入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2、采用裝配式建造且裝配率達到30%以上的商品房項目,裝配式預制構件投資可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進度衡量;在其基礎施工完成至±0.00,裝配部品進場并開始安裝時,可以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五)優化發包管理
1、裝配式建筑項目鼓勵優先采用設計、生產、施工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模式。
2、對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設的政府和國有投資項目,項目審批部門在立項或可行性研究批復中可以明確采用邀請招標或直接委托的方式確定設計施工單位。鼓勵有實力的大型集團或企業聯盟參與我市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建設。
(六)加強金融扶持
1、鼓勵社會資本發起組建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引導并促進建立各類風險資本參與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
2、鼓勵符合條件的建筑產業現代化優質誠信企業通過發行各類債券融資,積極拓寬融資渠道。
利用金融資本和民間投資資金,引導和支持成立建筑產業發展基金,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協調
成立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落實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的政策措施和研究解決相關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市各有關部門要創新工作,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合力。
(二)加大宣傳引導
強化對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政策宣傳,引導建筑業相關企業樹立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運行的理念,通過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項目、示范基地的示范效果,讓公眾全面了解建筑產業現代化對提升建筑品質、宜居水平、環境質量的作用,增加市場和公眾認知度。
(三)加強業務培訓
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建筑產業現代化知識培訓,加強對開發、設計、部品生產、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培養造就與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適應的管理技術人員。提高設計單位的綠色建筑設計和標準化設計能力,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產品施工職業化隊伍發展,著力培育綠色化、標準化、規模化、專業化的建筑產業工人,為全面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提供人力資源保證。
附件:1、宜興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2、宜興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宜興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市建設局:負責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牽頭推進工作,做好示范試點項目的具體實施管理工作。
2、市發改委:負責配合市建設局制訂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規劃,督促當年度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項目的實施。
3、市經信委:負責配合市建設局制訂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關評價體系。
4、市科技局:負責利用科技發展資金,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科研,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等工作,支持企業科技發展。
5、市財政局:負責配合出臺相關扶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優惠政策。
6、市國土局:負責做好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的土地供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關政策。
7、市環保局:負責做好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相關環境保護指導工作。
8、市規劃局:負責做好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關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
9、市安監局:負責指導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建筑產業現代化生產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10、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負責審定各相關職能部門制訂的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實施對相關項目招投標的現場監管。
11、市國稅局:負責做好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關稅收政策支持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建筑產業現代化的預制化生產構配件產品的質量監管。
13、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配合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落實好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