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6]79號 |
| 制發機關 | |
| 成文日期 | 2016-07-19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為切實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無錫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提前實施無錫市保障G20峰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重點保障措施的通知》(錫政辦發[2016]112號)要求,決定自發文之日起至8月22日,提前實施《宜興市保障G20峰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宜政辦發[2016]66號)重點保障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燃煤電廠排污控制。除民生保障及生產安全所需外,自發文之日起,全市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燃煤機組全部停產;投運機組加強脫硫、脫硝、除塵設施運行和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二、嚴控煤質。列入《宜興市保障G20峰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重點燃煤企業名單的,必須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優質煤炭。
三、實施重點廢氣排放企業限產、停產。列入《宜興市保障G20峰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會議保障期重點工業企業停產名單的5家企業,按三分之一的比例確定提前停產名單并實施停產;列入會議保障期重點工業企業限產名單73家企業,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及揮發性有機物等各項污染物減少排放30%以上的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同時確保安全生產。
四、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市公安部門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速黃標車淘汰;加強對高污染車輛限行區域的管理,盡快擴大限行區域;出臺進一步的黃標車淘汰補貼方案,落實各項補貼政策,確保7月底前完成年度淘汰任務的70%。
五、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列入《宜興市保障G20峰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市區揚塵管控重點工地名單的工地,需切實落實各項抑塵措施。各地需進一步加大綠色文明施工推行力度,對揚塵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施工場地實施停工整頓,對裝卸作業及各類堆場落實控塵措施。煤炭、渣土、沙石等易產生揚塵物料需實現密閉化運輸,嚴禁拋灑滴漏。加強道路保潔,對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增加作業頻次,提高道路機掃率和沖洗比例。嚴禁露天燒烤和垃圾、秸稈露天焚燒。
各地、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按照《宜興市保障G20峰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宜政辦發[2016]66號)的責任分工確保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到位。自發文之日起至8月22日,各地每周五下午3︰00前,將保障措施落實情況報市環保局匯總后報政府。市政府近期將組織專項督查落實情況。(聯系人:市環保局徐湛清,聯系電話:87997844,電子郵箱:yxhbwkk@163.com)
附件:《宜興市保障G20峰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宜政辦發[2016]66號)(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