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6-09-26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驗收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6日
宜興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驗收辦法
為切實加強對我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宜興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17年)》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驗收對象
全市各鎮(街道)。
二、考核驗收內容
考核驗收各鎮(街道)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戶)的搬遷關閉,限養、適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戶)的整治工作完成情況。
三、考核驗收時間
(一)2016年6月底前,對無錫市定禁養區范圍及沿太湖6鎮必須拆除到位的生豬養殖場(戶)搬遷關閉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二)2016年12月底前,對宜興市定禁養區內的生豬養殖場(戶)關閉搬遷及漕橋河、燒香港等31條主要河道周邊畜禽養殖戶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三)2017年12月底前,對全市區域內剩余畜禽養殖場(戶)的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四、考核驗收辦法
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農林、財政、太湖辦、監察、審計、環保等相關部門對鎮(街道)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一)查閱檔案。檢查鎮(街道)是否按照要求建立“一場(戶)一檔”,檔案內容包括“四個一”,即一份拆除協議、一組拆除前后對比的照片、一份拆除戶不再養殖或整治戶保證治理到位的承諾書、一份鎮(街道)驗收表。同時,要提供鎮(街道)實際拆除或整治的總場數、總面積和公示情況等。
(二)現場抽查。核實畜禽養殖場(戶)拆除或整治的真實性。
1、涉及搬遷關閉的畜禽養殖場(戶)要全部進行核實驗收,現場確認圈舍是否全部拆除、生豬是否全部清退。
2、涉及整治的畜禽養殖場(戶)以鎮(街道)為單位,按整治場數的20%進行隨機抽查,現場檢查治污設施設備是否按規定配置完整,且有效運行。
(三)結果判定。現場檢查畜禽養殖場(戶)拆除或整治工作全部完成即為合格,未完成為不合格。
(四)申請驗收。鄉鎮按規定時間完成畜禽污染防治任務后,向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由驗收小組現場考核驗收后出具相應意見,驗收合格的出具考核驗收合格證明,并報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不合格的要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五、考核驗收結果應用
(一)市政府將對母豬處置和圈舍拆除給予適當獎補,母豬處置獎補一頭800元,圈舍拆除獎補每平方400元,其余整治經費由所在鎮(街道)及養殖戶承擔。
(二)對鎮(街道)畜禽污染整治工作驗收完成后,由市財政立即撥付全部獎補資金,同時,各鎮(街道)要加強長效管理,如在整治范圍內出現回潮反彈,由市財政在下年度結算時扣減已獲得的獎補資金。
(三)考核驗收結果將作為其他市級資金補助、各級流域整治考核和政府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