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6]42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6-09-26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16年4月21日,國家土地督察南京局進駐無錫,對無錫大市(含江陰、宜興)開展土地例行督察。這是繼2014年土地專項審計之后規格更高、內容更廣、要求更嚴的一次土地專項監督檢查。為切實做好迎接和配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確保順利完成例行督察各項任務,根據國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督察通知書》(寧通[2016]4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土地例行督察迎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錫政辦發[2016]6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嚴格土地管理、嚴守耕地紅線、規范用地秩序等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國土資源部“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的要求,以國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土地例行督察為契機,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健全制度,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和管理,有效維護土地管理秩序,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用地服務保障。
二、主要任務
全面監督檢查地方政府2015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職責履行情況(涉及重大問題的可向前后年度延伸),重點開展耕地保護、土地利用和土地執法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統籌開展土地管理政策法規宣講,同步開展調查研究等工作。工作任務主要包括:
(一)監督檢查耕地資源保護情況。監督檢查地方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情況,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情況;監督檢查耕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包括2015年省級政府建設用地審批掛鉤對應的補充耕地項目、2015年驗收的土地整治項目新增耕地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占一補一、占優補優的要求等。
(二)監督檢查土地供應及節約集約利用情況。監督檢查地方政府是否嚴格執行土地招拍掛出讓制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出讓土地問題、是否存在違反國家調控或產業政策供地以及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監督檢查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以及新的閑置和批而未供土地等情況。
(三)監督檢查土地執法監管情況。監督檢查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行政不作為問題,包括是否違法違規批地,是否及時發現并查處整改違法違規占地行為,是否存在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擅自改變用途、土地流轉“非農化”、產能過剩行業項目違法違規用地等問題。
(四)其他。視情開展建設用地審批和征地補償安置落實、政府融資平臺利用土地抵押融資、土地儲備、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涉地部門履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落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方法步驟
(一)準備階段(4月20日前)。召開專題會議,制定迎接土地例行督察的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提出工作要求。按照督察組下發的資料清單,認真準備臺賬、卷宗等材料,確保內容全面詳實、表格式樣規范。
(二)自查整改階段(4月20日前)。各地對2015年耕地保護、征地補償、土地供應、土地登記與抵押融資、土地出讓金收支、執法監管、衛星遙感監測圖斑涉及的用地項目要逐一梳理,逐宗核查。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明確責任、分解任務、落實到人,完善相關臺賬資料,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接受督察階段(4月21日—5月中旬)。例行督察組駐點督察期間,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準備匯報材料,及時提交相關臺賬卷宗報表資料。對督察組提出的問題,要積極配合做好相關情況解釋說明、材料補充完善等工作,對例行督察確認的問題,及時梳理分析,迅速組織整改。
(四)整改落實階段(5月—11月)。根據國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下發的《例行督察意見書》,對例行督察發現的問題逐一對照檢查,逐一分析原因,逐一落實整改,保證按規定的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同時做好整改驗收準備。
(五)督察成果鞏固階段(例行督察結束后)。以此次例行督察為契機,針對例行督察發現的問題,在整改糾正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成效管理制度、機制,進一步規范土地管理秩序,提高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例行督察是對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一次全方位、深層次的檢查和指導,對進一步增強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意識,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在土地利用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維護我市良好的發展環境,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高度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和緊迫性,把該項工作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來抓。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土地例行督察迎檢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負責土地例行督察迎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級各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班子,切實加強領導,組織專門隊伍,精心組織開展迎檢工作。迎檢工作領導小組在例行督察轉至整改和驗收階段時,分別轉為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驗收工作領導小組,做到班子不變、人員不變、分工不變。市政府將加強督查,對領導不重視、組織工作開展不力、整改成效不明顯的鄉鎮和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對工作懈怠、影響全市督察結果的相關人員將嚴肅追究政紀責任。
(二)明確職責分工。此次督察迎檢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部門配合的工作責任制。土地例行督察迎檢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分別負責具體問題的自查整改工作。
1、各鎮(園區、街道)政府作為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責任主體,迅速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內的例行督察工作負總責,統籌推進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負責具體問題的督查整改。
2、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牽頭開展全市土地例行督察迎檢自查整改工作,統籌各項業務臺賬卷宗資料及土地管理問題的自查整改,提交全市自查整改成果報告。
3、市發改委負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情況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2015年度項目立項審批、核準、備案臺賬。
4、市財政局負責土地出讓金收支情況、土地抵押情況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2015年度土地出讓金收支情況、2015年度土地抵押情況的臺賬和檔案。
5、市商務局負責涉地招商引資情況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2015年度涉地招商引資情況的臺賬和檔案。
6、市經信委負責產能過剩行業項目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產能過剩行業清理臺賬和檔案。
7、市規劃局負責規劃許可情況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2015年度規劃許可證臺賬和檔案。
8、市建設局負責施工許可和市政建設項目用地情況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2015年度施工許可證和其他相關臺賬和檔案。
9、市住房局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情況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2015年度商品房預售許可情況的臺賬和檔案。
10、市委農辦負責土地流轉情況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2015年度全市集體土地流轉合同。
11、市法制辦負責國土資源管理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2、市信訪局負責協調落實涉地信訪人員息訪和穩控工作。
13、市統計局根據督察要求負責提供有關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統計資料。
14、市交通運輸局、水利農機局、公用事業局負責道路交通、水利工程、公用設施項目用地情況的自查整改工作,根據督察要求提交有關臺賬和檔案。
15、市公安局負責受理相關部門移送的違法違規用地案件。
16、市法院、檢察院、監察局要積極支持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依法辦理違法違規用地案件,依法開展違法違規行政處罰的強制執行工作。
17、市委宣傳部要密切關注社情輿情,加強輿論引導,防止出現負面輿論影響。
(三)建立工作機制。建立問題清單交辦制和工作進展周報制。將自查梳理發現及督察組提出的問題形成清單,明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轉入整改階段后各級各相關部門每周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本周工作進展、交辦清單上存在問題的整改進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下一步工作計劃和建議等,工作周報于每周五上午11: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至:805361085@qq.com,遇到重大緊急事項要隨時報告。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指定專人作為工作聯系人,負責與督察組、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溝通聯系和資料、材料的接收、上報。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于4月25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錢亞平,聯系電話:87331037,郵箱:805361085@qq.com)。
(四)積極配合溝通。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重點圍繞2015年度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全面自查,實事求是地填寫自查表格和準備臺賬資料,保證填寫內容規范、縝密,邏輯關系經得起推敲。要積極配合督察組開展內業檢查和實地核查,對指出的問題不回避、不遮掩,及時準確地提供資料,實事求是地說明情況和解釋原因,誠懇地爭取督察組理解,力爭通過提前整改和據理最大限度地核銷問題。具體環節要指定專門人員、細化工作責任,確保例行督察工作順利開展。
(五)認真落實整改。對督察發現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是做好土地例行督察迎檢查工作的關鍵和重點。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做好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督察前,對自查梳理排查出的各類問題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確保在督察組發現前整改到位,爭取工作主動。督察期間,對督察組提出的問題要嚴格按照要求落實整改。對未消除違法狀態的違法用地,要區分不同情況,在既查處事又查處人的基礎上,通過拆除復耕和完善手續兩個途徑進行徹底整改。
附件:宜興市土地例行督察迎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