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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6-07-0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扎實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90號)、《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15]3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作用,積極幫助企業減輕負擔,有效預防失業、穩定就業,全力助推經濟穩健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宜興作出積極貢獻。
二、政策措施
1、繼續實施失業保險降率政策,全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由3%降至2%,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1.5%,個人繳費比例為0.5%。
2、對符合條件上年度不裁員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補貼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
3、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初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4、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初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的可以享受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150元。
5、科技型小微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群體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其實際吸納人數,對該企業的銀行貸款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標準,由財政按基準利率給予50%的貼息。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相關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把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作為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推進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確保援企穩崗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2、強化基金管理。按照“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嚴格把握、動態監管”的原則,充分考慮基金支付能力,結合失業保險費率調整,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同時,嚴格補貼申報、審核和撥付等操作程序,確保基金安全運行、使用規范。
3、實施跟蹤監測。市人社、財政等部門要注重基金使用績效,及時跟蹤企業用工變動和穩崗補貼使用情況,切實加強動態監管,確保政策實施效果。
4、注重輿論宣傳。多渠道宣傳援企穩崗政策,讓更多的企業和職工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幫助企業穩定崗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同時,加強對政策落實效果的宣傳,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引導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凡以前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規定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