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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5-12-3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根據《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和《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監督管理評估考核細則(暫行)》(以下稱《細則》,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牽頭市規劃、國土、財政、環保、農林、水利、旅游等部門,對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開展集中評估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上報市人民政府,并作為2014年度生態紅線區域補償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請各紅線區域屬地政府及相關單位對照《細則》等文件,就2013年以來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進行總結及自評,其中:東氿、團氿重要濕地保護工作總結及自評由公用事業局牽頭;太湖重要保護區(陸域)、龍池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及宜南山地水源涵養區保護工作總結及自評由市環保局牽頭;宜興國家森林公園保護工作總結及自評由市農林局牽頭;橫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油車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西氿和滆湖重要濕地、太湖重要保護區(水域)保護工作總結及自評由市水利局牽頭;太湖(陽羨景區)風景名勝區保護工作總結及自評由市旅游局牽頭;市規劃局完成全市生態紅線區域規劃評估報告;市國土局完成全市生態紅線區域用地評估報告。上述工作應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將有關資料報送市環保局。
請紅線區域屬地政府及相關單位對照《細則》等文件,做好相關準備,配合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集中評估考核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聯系人:市環保局規劃生態科 張麗平
聯系電話:87978058
附:1、《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2、《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監督管理評估考核細則(暫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8日
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的精神,強化生態紅線區域的保護、監督、管理與考核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財政廳省環保廳江蘇省生態補償轉移支付暫行辦法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環保廳省財政廳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和《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生態紅線區域,是指依據《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劃定公布7個類型9個區域,包括龍池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宜興國家森林公園(宜興市林場)、太湖(陽羨景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橫山水庫、油車水庫)、重要濕地(三氿、滆湖)、太湖重要保護區、宜南山地水源涵養區。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是生態紅線區域實施保護的責任主體,對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和監督管理、評估考核負總責。
第四條 市環保局作為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的牽頭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制定年度保護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負責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并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考核。
市國土、規劃、公用事業、農林、水利、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生態紅線區域依法進行管理、監督和考核。
各生態紅線區域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負責生態紅線區域的日常管理和保護工作。
第五條 市財政局會同市環保局制定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六條 生態紅線區域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本轄區內各類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第七條 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區域的范圍和界線,設置生態紅線區域保護標示牌和邊界標志。
第八條 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生態紅線區域生態環境基礎信息系統、加強監測預警、執法監管、應急等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監測執法應急設備。
第九條 市環保局組織有關科研機構對生態紅線區域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等指標進行監測評估,開展科學研究,優化保護措施;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
第十條 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不得擅自調整生態紅線區域。
第十一條 生態紅線區域實行分級管理,劃分為一級管控區和二級管控區。一級管控區是生態紅線的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管控措施,嚴禁一切形式的開發建設活動;二級管控區以生態保護為重點,實行差別化的管控措施,嚴禁有損主導生態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
對生態紅線二級管控區內依法進行的開發建設活動,發改、經信、規劃、國土、環保、建設、交通運輸、農林、水利、旅游等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及相關建設管理手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文件,須明確對生態紅線區域有無影響、影響范圍及程度的結論意見,若項目可行,須提出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第十二條 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應加強生態紅線區域的執法監管,對擅自調整生態紅線區域;違法進行資源開發和建設活動;非法排放污染物;侵占、破壞生態紅線區域內的土地、保護對象;濫伐、盜伐林木;獵捕采伐破壞珍稀瀕危和受保護物種等各類違法違規活動,應責令立即停止,依法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由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生態紅線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第三章 評估考核
第十四條 生態紅線區域評估考核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堅持日常監管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總結自評和上級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十五條 市規劃局負責生態紅線區域規劃評估。
市國土局負責生態紅線區域用地評估。
市公用事業局牽頭負責東氿、團氿重要濕地評估。
市環保局會同丁蜀鎮、周鐵鎮、新莊街道負責太湖重要保護區(陸域)評估;會同張渚鎮負責龍池山省級自然保護區評估;會同市農林局負責宜南山地水源涵養區評估。
市農林局負責宜興國家森林公園評估。
市旅游局負責太湖(陽羨景區)風景名勝區評估。
市水利局負責橫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油車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西氿和滆湖重要濕地、太湖重要保護區(水域)評估。
第十六條 屬地政府及項目實施主管部門應當對生態紅線區域保護情況進行自評,每年11月底前將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自評報告和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市環保局、財政局。
第十七條 市規劃、國土、環保、公用事業、農林、水利、旅游等部門,每年12月底前應當對主管的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與政策落實、生態產品生產能力、生態建設與恢復、生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資金使用、社會公眾評價等方面進行評估,形成部門評估意見。
第十八條 市環保局、財政局應當綜合各部門的評估意見,形成屬地政府及項目實施主管部門生態紅線區域保護情況綜合評估意見,作為市財政安排生態補償資金的重要依據,并上報市人民政府。
第十九條 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的評估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 補償資金由省級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補助資金及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組成。
第二十一條 補償資金分配實行重點項目支持和屬地政府切塊。切塊資金根據生態紅線區域(陸域、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級別、類型、面積確定。重要濕地、太湖重要保護區(水域)的補償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級重點項目。
第二十二條 生態補償應遵循科學規劃、重點突出、統籌保護,公平公開、權責一致的原則。專項資金應全部用于生態紅線區域內的環境保護、生態修復和生態補償,重點支持以下幾個方面:
(一)生態恢復項目;
(二)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四)污染源關停、搬遷、整治、提標改造項目;
(五)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立標、規劃、監測、研究等項目;
(六)生態補償及環境保護其他項目。
切塊資金支持的一般性項目由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組織申報,報市環保局、財政局審核,并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重點項目由市財政局、環保局受理,會同市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審核確定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
第二十三條 市財政局、環保局根據年度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生態紅線區域實施計劃的綜合考核結果,確定生態補償資金獎補方案及下年度屬地政府及主管部門的補償額度,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四條 市財政局、環保局應當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五條 市財政局、環保局對專項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或者冒領資金的,收回獎補資金;未履行生態保護責任的,財政部門可緩撥、減撥、停撥、直至收回已撥專項資金。
市審計局對項目資金使用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審查。
第二十六條 生態紅線區域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環保局另行制定。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監督管理評估考核細則(暫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加強國土空間管控,按照《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監督管理評估考核細則(暫行)》、《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有關要求,制定本細則。
一、考核內容
(一)《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落實情況;
(二)各地生態紅線區域年度保護計劃制定和組織落實情況;
(三)各地生態紅線區域補償資金使用情況;
(四)各地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突出成效。
二、考核對象
生態紅線區屬地政府及項目實施主管部門。
三、考核程序
1、地方自評。每年11月底前屬地政府及項目實施主管部門對照《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監督管理評估考核細則(暫行)》有關要求,對上年度所轄生態紅線區域保護方案的實施情況、監管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總結,依照評估考核細則自評打分,整理相關臺賬資料,形成自評材料,報市環保局、財政局。
2、市級考核。每年12月底前,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市規劃、國土、財政、環保、農林、水利、旅游等部門,對照評估考核細則對各地的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進行評估,形成評估考核結果,上報市人民政府。
四、結果運用
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評估考核結果作為生態紅線區域補償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五、評分細則
具體參照宜興市生態紅線區域監督管理評估考核細則(暫行)評分表。
六、自評材料
自評材料包括三部分:
1、自評報告。按照評分細則具體內容總結本地區考核年度內貫徹落實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做法與成效以及仍然存在的問題等。
2、自評表。具體參照宜興市××鎮(街道)××年度生態紅線工作自評表。
3、臺賬資料。按照宜興市××鎮(街道)××年度生態紅線工作自評表中“需要提供的臺賬資料”準備,臺賬資料請按照評分細則順序依次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