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5-11-05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宜政發[2015]137號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4]39號)和《無錫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14]15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宜興實際,現就加快我市養老服務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及發展目標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機制,激發社會活力,調動社會力量逐步成為養老服務業發展的主體,統籌養老服務事業及產業的政策舉措,不斷完善養老服務體系,有效滿足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保民生、擴內需、促就業、穩增長、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信息為輔助,功能完善、設施先進、服務優良、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文教體娛服務覆蓋社區全體老人。符合標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覆蓋所有城鄉社區。養老床位總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張,護理型床位占機構總床位60%以上。養老護理員崗前培訓率達到100%,持證上崗率達到95%以上。智慧養老信息服務系統實現城鄉互聯互通。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覆蓋率達到100%。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完善深化居家養老服務。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建設,完善服務網絡,通過網點服務和上門服務等形式,開展“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急”等生活服務,提供文教娛樂、心理關愛、法律援助和安全保護等定制服務,實現服務項目增量、功能增效、范圍增大和主體多元。到2020年,標準化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成率分別達到80%、50%;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援助服務的老年家庭達到10000戶;享受居家養老補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總數的6%以上;以市為單位居家呼叫和應急救援信息網絡全面建成。
完善創新社區養老服務。加強社區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改造,推進對介助、介護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整合家政、物業、餐飲、物流、護理等服務資源,利用社會各類便民利民服務網點和社會中介組織參與老年送餐、社區日間照料等服務,形成社會廣泛參與、服務便捷的社區養老服務供給體系。
(二)規范提升機構養老服務
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政府投資舉辦的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兜底、示范作用,重點為城鄉“三無”、“五保”老人和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在落實行業標準、規范管理水平等方面發揮示范導向作用。公辦養老機構建設要實用適用,避免鋪張豪華。
提升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服務水平。完善農村五保供養機構服務保障作用,在保障好供養對象的前提下,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型。城鄉其他公辦養老機構要深化服務內涵,拓展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平。鼓勵養老機構充分利用現有設施、人員和技術等優勢,延伸服務范圍,輻射周邊社區和老年人家庭,開展日托照料、居家照料等多種服務,滿足老年人多樣化服務需求。
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創新。鼓勵把主要面向社會經營服務的公辦養老服務機構轉制成企業或社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鼓勵民間資本通過承包、委托管理等方式運行公有產權的養老機構。鼓勵各級公辦養老機構進行資源整合,在確保兜底保障功能的前提下,穩步推進運行機制改革。到2020年公辦養老機構占比降到30%,全面完成改革任務。
(三)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業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鼓勵各類社會主體,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方式舉辦或經營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等為老服務實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等方式,積極引導專業化社會組織、家政和物業等企業,開展各類養老、助老服務。鼓勵和支持企業、保險基金、公益慈善基金等投資建設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包括港、澳、臺在內的境外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興辦、運營養老服務機構。鼓勵社會組織、城鄉居民利用閑置廠房、商業設施、幼教用房、社區衛生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依法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到2020年,社會力量舉辦或運營的養老機構床位數占比達到70%以上。
(四)積極發展養老服務產業
將養老服務產業作為擴大內需、拉動消費的經濟增長點,納入現代服務業的范圍。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業項目,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給予支持。支持企業積極開發有市場需求的老年健康、養生、文化、教育、旅游等產業,重點發展老年保健產業和適合老年人、老年家庭、養老機構的信息服務產品。積極引進先進管理理念,吸引各類資本參與養老設施建設和運營,形成一批養老集聚區和特色綜合體。充分利用宜興山水生態資源優勢,規劃建設各類養老綜合服務體。
(五)全力推進養醫融合發展
全面推進養老服務與醫療衛生融合發展,積極構建養老、醫護、康復、臨終關懷等相互銜接的服務模式,實現老年人在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衛生健康服務便捷對接。
推行養醫結合的三種模式。(1)在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置醫務室或門診部,解決老人日常的醫療門診和護理。(2)對周邊醫療資源豐富、自身難以辦醫的養老機構,采取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的方式,開辟綠色就診通道,為入住老年人開展醫療服務。(3)對具有一定規模、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可以申請獨立設置康復護理院等醫療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鄉鎮醫療機構利用閑置設備和床位開設老年護理院,為老年人提供醫療、康復等多種形式的醫療服務,醫療機構轉型為老年護理院符合養老機構設置條件的,可享受養老機構補貼。
健全醫療保險機制。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符合醫療定點條件的,可以申請納入定點范圍,入住的參保老年人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在開展養老護理醫保定點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范圍 ,并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鼓勵衛生支持養老服務。鼓勵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生到具備養醫融合條件的養老機構開展多點執業。鼓勵衛生技術人員到養老機構工作。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
(六)著力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人才培養規劃。將養老服務業急需緊缺的高級管理人員、專技人員作為人才引進的重點,符合相關規定的,申報并入選社會事業領軍人才,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津貼,可連續發放5年。鼓勵大專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依托高職院校、養老機構和醫院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符合條件的可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對有關見習人員給予見習補貼。
繼續實施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免費培訓計劃。對取得國家養老護理員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后,在我市養老機構護理崗位連續從業2年以上的人員,分別給予每人10000元、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補貼。一次性補貼實行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補貼。已獲得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的護理從業人員,獲得高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時,實行差額補貼。增設居家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招用符合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對有培訓資質的養老機構,如免費為社會人員(含本市其他養老機構人員)進行護理業務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后在本市其他養老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的,市政府根據就業人數情況,對實施培訓的機構給予一定經費補貼。
(七)不斷提高養老服務信息化水平
健全養老服務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充分發揮物聯網技術優勢,通過整合民政、人口、社保等信息資源,建立市、鎮(街道)、社區(村)三級互聯互通的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加快宜興“智慧養老”信息服務平臺的開發建設。通過整合通訊網絡、智能呼叫、互聯網等科技手段,發展老年電子商務,建立智慧養老信息平臺,完善老年人信息數據庫,按照養老服務規范和標準向老年人、家庭、社會組織提供緊急援助、家政、醫療保健、電子商務、服務繳費等服務。
三、政策措施
(一)制定實施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
制定“十三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制定并實施好《宜興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進一步明確發展目標、發展重點、空間布局、土地供應、設施建設、項目選擇、資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二)落實土地供應政策
落實用地計劃。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按照到2015年、2020年養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總數40‰、45‰的目標,測算建設規模,預留建設用地,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明確用地政策。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按照江蘇省社會保障、社會福利業建設用地面積定額標準,定額面積內的可參照工業用地出讓價格,超出面積按正常地價確定并依法辦理有關用地手續。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床位數在200張、500張和1000張以上的養老服務設施,其投資項目可分別列入市、無錫市和省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給予用地保障。鼓勵將閑置的各類公益設施用地依法調整為公益類養老服務用地。支持農村使用村級建設留用地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嚴禁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進行房地產開發。
(三)加強基層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應納入城鄉社區配套用房建設范圍,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每百戶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區按每百戶15至20平方米的標準調劑解決。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要納入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建設。
(四)完善財政補貼政策
提高床位建設補助和運營補助。從2015年起,對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書》、具有自建產權用房的新建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護理型床位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以租賃用房舉辦且租期五年以上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護理型床位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達到《無錫市養老機構規范化建設基本標準》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按實住床位,分別給予全護理、半護理、自理床位每月120—180元、80—120元、60元的日常運營補助。實行公建(公辦)民營養老機構不享受建設補助,運營期間享受運營補助(政府供養人員除外)。床位建設補助和運營補助資金由市、鎮(街道)兩級財政按照8:2的比例承擔。
落實居家養老補助。扶持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達到省級示范性標準給予10萬元的建設補助,每年給予不低于3萬元的運營補助。推進老年人助餐中心建設,升級改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和村級老年活動場所。鎮(街道)老年人助餐中心建設達到無錫標準的,給予6萬元建設補助,每年給予3萬元的運營補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年度考核達到省級標準化的,給予3萬元經費補助;繼續實施對正常開展活動的村級老年活動場所給予每年2000元的運營補助。
提高困難老人補助標準。逐步提高政府供養對象保障標準,逐步實現城鄉“三無”、“五保”供養標準的統一。加大財政對城鄉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和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救助力度,逐步提高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補助標準,擴大政府援助服務對象和范圍。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用于養老服務,體育彩票公益金要為本地區老年人配備健身器材。
建立商業補充保險制度。鼓勵各類養老機構投保各項商業保險,減輕機構運營風險。繼續實施養老機構參加“慈福民生”政策性綜合責任保險,所需保費的70%由無錫慈福公益金承擔,30%由市級福彩公益金承擔。對入住養老機構老人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的,由無錫慈福公益金給予30%保費補貼,城鄉“三無”、 “五保”老人所需保費的70%由市級福彩公益金承擔。散居城鄉“三無”、“五保”老人納入“安康關愛行動”,所需保費由市級福彩公益金承擔。
探索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實際、覆蓋城鄉的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通過政府補貼、社會公益慈善組織資助、企業(個人)承擔、第三方組織運行等方式,從根本上增強老年人接受護理照料的支付能力,探索出一項社會養老服務新的供給制度。
(五)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營業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符合免稅條件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
公用事業收費優惠。養老機構建設期間,供水、燃氣、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設費按照拆遷安置房的優惠政策征收。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依法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依法減半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養老機構安裝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帶互聯網免收一次性接入費,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按當地居民用戶終端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六)建立專項發展基金
研究建立市級養老服務業專項發展基金,初始規模1000萬元,為養老機構及其它為老服務實體提供債券融資、融資補貼、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促進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養老服務業。
(七)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
建立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老年人身體能力等評估標準。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組織開展評估。綜合利用評估結果,并與政府購買服務、等級評定、專項補貼、獎懲制度有機結合。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學合理、運轉高效的長效評估機制,實現養老服務評估科學化、常態化和專業化。
(八)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
依據全國老齡辦、國家民政部等部委最近出臺的老年人優待政策,落實老年人各項優待服務政策,為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車,進入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公益性文化設施、旅游景點、公共體育健身場所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要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幸福民生工程建設重要內容和議事日程,加大養老事業財政投入力度。建立市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形成政府領導牽頭負責,民政、發改協調推動,財政、衛生、人社、國土、規劃、建設、經信、住保房管、公用事業、國稅、地稅、市場監督管理、公安、消防、物價、金融、教育、商務、旅游、文廣新、體育、編辦、法制、人防、殘聯、供電、電信和江蘇有線宜興分公司等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領導小組要定期分析養老服務業發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研究相關政策措施,強化管理服務職能。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通力協作、緊密配合,以強大合力推進工作。
2、加強社會宣傳。大力宣傳健康老齡化、積極老齡化的理念,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過社區宣傳、新聞媒體、文藝作品等大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廣泛宣傳敬老、養老、愛老、助老傳統美德和養老服務先進典型,強化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觀念,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老年人的氛圍,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現代和諧的養老文化,讓宜興老年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3、完善考核機制。市、鎮(街道)兩級要把社會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現代服務業發展行動計劃,重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都要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并把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特別是居家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工作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指標,納入年度政府考核指標體系。健全鎮(街道)老齡工作機構,更好發揮參謀助手、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作用。
附: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我市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責任分解表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
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我市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責任分解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責任部門 | 時間進度 | |
1 | 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 完善深化居家養老服務,到2020年,標準化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成率分別達到80%、50%;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援助服務的老年家庭達到10000戶;享受居家養老補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總數的6%以上;以市為單位居家呼叫和應急救援信息網絡全面建成。 | 市發改委、財政局、經信委、民政局、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完善創新社區養老服務,加強社區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改造,推進對介助、介護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 | 市發改委、規劃局、建設局、殘聯、衛生局、文廣新局、體育局、民政局、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
2 | 規范提升機構養老服務 | 養老床位總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張,護理型床位占機構總床位60%以上。養老護理員崗前培訓率達到100%,持證上崗率達到95%以上。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覆蓋率達到100%。 | 市發改委、規劃局、建設局、人社局、衛生局、民政局、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重點為城鄉“三無”和“五保”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 | 市財政局、民政局、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
提升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服務水平,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型。鼓勵養老機構充分利用現有設施、人員和技術等優勢,延伸服務范圍,輻射周邊社區和老年人家庭,開展日托照料、居家照料等多種服務,滿足老年人多樣化服務需求。 | 市發改委、民政局、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
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創新,到2020年公辦養老機構占比降到30%,全面完成改革任務。 | 市民政局、發改委、編辦、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
3 | 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業 | 鼓勵各類社會主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等方式,積極引導專業化社會組織、家政和物業等企業,開展各類養老、助老服務。鼓勵和支持企業、保險基金、公益慈善基金等投資建設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養老服務項目。到2020年,社會力量舉辦或運營的養老機構床位數占比達到70%以上。 | 市發改委、民政局、財政局 | 持續實施 |
4 | 積極發展養老服務產業 | 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業項目,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給予支持。支持企業積極開發有市場需求的老年健康、養生、文化、教育、旅游等產業,重點發展老年保健產業和適合老年人、老年家庭、養老機構的信息服務產品。充分利用宜興山水生態資源優勢,規劃建設各類養老綜合服務體。 | 市發改委、商務局、衛生局、文廣新局、教育局、旅游局、規劃局、建設局、國土局、民政局 | 持續實施 |
5 | 全力推進養醫融合發展 | 健全醫療保險機制,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符合醫療定點條件的,可以申請納入定點范圍,入住的參保老年人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在開展養老護理醫保定點試點工作基礎上,逐步擴大范圍。 | 市人社局、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 | 持續實施 |
5 | 全力推進養醫融合發展 | 鼓勵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生到具備養醫融合條件的養老機構開展多點執業。鼓勵衛生技術人員到養老機構工作。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 | 市衛生局、人社局、民政局、財政局 | 持續實施 |
6 | 著力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 加強人才培養規劃,符合相關規定的,申報并入選社會事業領軍人才,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津貼,可連續發放5年。鼓勵大專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依托高職院校、養老機構和醫院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符合條件的可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對有關見習人員給予見習補貼。 | 市人社局、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 | 2015年起實施 |
繼續實施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免費培訓計劃。對取得國家養老護理員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后,在我市養老機構護理崗位連續從業2年以上的人員,分別給予每人10000元、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補貼。增設居家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招用符合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對有培訓資質的養老機構,如免費為社會人員(含本市其他養老機構人員)進行護理業務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后在本市其他養老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的,市政府根據就業人數情況,對實施培訓的機構給予一定經費補貼。 | 市人社局、衛生局、民政局、財政局 | 2015年起實施 | ||
7 | 不斷提高養老服務信息化水平 | 健全養老服務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立市、鎮(街道)、社區(村)三級互聯互通的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加快宜興“智慧養老”信息服務平臺的開發建設。 | 市經信委、民政局、衛生局、人社局、各鎮(街道) | 2015年啟動實施 |
8 | 制定“十三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 | 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制定并實施好《宜興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進一步明確發展目標、發展重點、空間布局、土地供應、設施建設、項目選擇、資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 市發改委、規劃局、國土局、建設局、財政局、法制辦、民政局、各鎮(街道) | 2015年啟動實施 |
9 | 落實土地供應政策 | 落實用地計劃,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 市發改委、規劃局、國土局、民政局、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9 | 落實土地供應政策 | 明確用地政策,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床位數在200張、500張和1000張以上的養老服務設施,其投資項目可分別列入市、無錫市和省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給予用地保障。 | 市發改委、規劃局、國土局、民政局 | 持續實施 |
10 | 加強基層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 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按每百戶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區按每百戶15至20平方米的標準調劑解決。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要納入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建設。 | 市發改委、規劃局、建設局、民政局、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11 | 完善財政補貼政策 | 提高床位建設補助和運營補助。從2015年起,對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書》、具有自建產權用房的新建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護理型床位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以租賃用房舉辦且租期五年以上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每張護理型床位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達到《無錫市養老機構規范化建設基本標準》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按實住床位,分別給予全護理、半護理、自理床位每月120—180元、80—120元、60元的日常運營補助。實行公建(公辦)民營養老機構不享受建設補助,運營期間享受運營補助(政府供養人員除外)。床位建設補助和運營補助資金由市、鎮(街道)兩級財政按照8:2的比例承擔。 | 市財政局、民政局、各鎮(街道) | 2015年起實施 |
落實居家養老補助。扶持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達到省級示范性標準給予10萬元的建設補助,每年給予不低于3萬元的運營補助。推進老年人助餐中心建設,升級改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和村級老年活動場所。鎮(街道)老年人助餐中心建設達到無錫標準的,給予6萬元建設補助,每年給予3萬元的運營補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年度考核達到省級標準化的,給予3萬元經費補助;繼續實施對正常開展活動的村級老年活動場所給予每年2000元的運營補助。 | 市財政局、民政局 | 2015年起實施 | ||
探索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通過政府補貼、社會公益慈善組織資助、企業(個人)承擔、第三方組織運行等方式,探索出一項社會養老服務新的供給制度。 | 市民政局、人社局、衛生局、財政局 | 持續實施 | ||
11 | 完善財政補貼政策 | 建立商業補充保險制度,繼續實施養老機構參加“慈福民生”政策性綜合責任保險,所需保費的70%由無錫慈福公益金承擔,30%由市級福彩公益金承擔。對入住養老機構老人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的,由無錫慈福公益金給予30%保費補貼,城鄉“三無”、“五保”老人所需保費的70%由市級福彩公益金承擔。散居城鄉“三無”、“五保”老人納入“安康關愛行動”,所需保費由市級福彩公益金承擔。 | 市金融辦、財政局、民政局 | 持續實施 |
提高困難老人補助標準,逐步提高政府供養對象保障標準,逐步實現城鄉“三無”、“五保”供養標準的統一。加大財政對城鄉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和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救助力度,逐步提高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補助標準,擴大政府援助服務對象和范圍。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用于養老服務,體育彩票公益金要為本地區老年人配備健身器材。 | 市民政局、財政局、體育局、各鎮(街道) | 持續實施 | ||
12 | 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 稅收優惠,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營業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符合免稅條件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 | 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局、民政局 | 持續實施 |
公用事業收費優惠,養老機構建設期間供水、燃氣、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設費按照拆遷安置房的優惠政策征收。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依法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依法減半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養老機構安裝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帶互聯網免收一次性接入費,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按當地居民用戶終端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 市物價局、供電局、公用事業局、電信局、江蘇有線宜興分公司、財政局、民政局 | 持續實施 | ||
13 | 建立專項發展基金 | 研究建立市級養老服務業專項發展基金,初始規模1000萬元,為養老機構及其它為老服務實體提供債券融資、融資補貼、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促進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養老服務業。 | 市財政局、金融辦、民政局、各鎮(街道) | 2015年起實施 |
14 | 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 | 建立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老年人身體能力等評估標準。 | 市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衛生局 | 持續實施 |
15 | 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 | 落實老年人各項優待服務政策,為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車,進入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公益性文化設施、旅游景點、公共體育健身場所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 | 市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旅游局、文廣新局、體育局、衛生局、財政局 | 持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