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5-08-0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宜政發[2015]122號
市規劃局:
你局《關于“上東灣花園”命名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位規劃道路東、規劃道路南、湖濱御景花園西、洑溪路北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上東灣花園。
希你局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標志》國家標準(GB17733—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