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5-03-3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宜興市2015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31日
宜興市2015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見
為促進太湖水環境持續改善,結合我市實際,對2015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把太湖治理打造成生態文明建設的“樣板工程”總目標,全面落實國家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和省實施方案,確立“精確治太、精準治污”新理念,以水質達標為工作目標,以小流域治理為工作導向,加強協調、加強督查、加強考核,以更大的力度推進太湖治理,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兩個確保”,推進全市水環境綜合整治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國家治太方案近期(2015年)目標考核要求,在更高水平上實現 “兩個確保”工作要求,即: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湖泛。完成年度COD、氨氮、總磷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和氮磷污染控制方案規定的減排任務;加強太湖西岸片區水環境綜合整治,繼續深入推進9條主要入湖河流小流域綜合整治;市控3個飲用水水源地、省定9條主要入湖河流、11個小康斷面、23個現代化考核斷面及41個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持續改善;全市河網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不低于55%。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方面
1、城鎮截污設施建設。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太湖流域撤并鄉鎮集鎮區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規劃》,繼續推進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新增污水管網50公里;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和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年內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5%以上,集鎮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86%以上;積極推進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完成官林鎮、周鐵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功能濕地凈化與資源化工程。污泥全面實現無害化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牽頭部門:公用事業局;參與單位:發改委、環保局、農林局和相關鎮、園區、街道)
2、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全面推進太湖流域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深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因地制宜建設以接管處理、有動力、微動力處理設施為主的農戶生活污水處理工程;30%的規劃布點村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完善農村生活小型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和監管制度,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運行資金和監管部門,逐步建立委托第三方專業公司負責運行的運管模式。完成自然村莊的環境整治任務。(牽頭部門:公用事業局、環保局、建設局;參與單位:農林局、水利農機局、衛生局、財政局和相關鎮、園區、街道)
3、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健全環衛保潔、收運長效投入管理機制,開展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工作,城市生活垃圾100%無害化處理,鎮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5%以上。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提升危險廢物處置利用率、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加強對港口、碼頭防污染應急設施設備的配備建設;提升船舶垃圾和油廢水集中處理率。(牽頭部門:公用事業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參與單位:相關鎮、園區、街道)
(二)控源截污方面
1、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落實《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要求,嚴格控制土地開發規模和強度,嚴格準入門檻,淘汰落后企業和產能,關停落后產能企業5家。組織開展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業專項整治,依法淘汰關閉環境無法達標企業。開展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專項整治,加快重污染企業關停搬遷,大力推進分散企業搬遷入園,進一步提高污水集中處理率;大力發展主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41%;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4%;完成70家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含20家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牽頭部門:環保局、發改委、經信委;參與單位:科技局、相關鎮、園區、街道)
2、重點污染減排。完成上級下達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積極推廣節水減排工程,實現年度萬元GDP用水量下降4%,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的目標。完成2家企業的節水改造和廢水回收循環利用工程。(牽頭部門:環保局、水利農機局;參與部門:經信委、公用事業局、農林局)
3、環境安全管理。多措并舉,強化對環境安全的監管。切實發揮已建監控設施作用,確保正常運行。加強對橫山水庫水源地、油車水庫水源地、西氿備用水源地、14個“藍藻、湖泛”預警斷面、11個小康考核斷面、28個河長制斷面、9個主要入湖河道監測斷面、41個水質功能區斷面水質實施嚴密監測。進一步加大推行環境資源區域補償、排污權交易和有償使用、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機制的力度,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牽頭部門:環保局;參與單位:金融辦、相關鎮、園區、街道)
(三)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1、化肥農藥減施。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積極推廣使用商品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等新型高效肥料,逐步提高化學氮肥、化學農藥有效利用率;加強病蟲草害的監測預報,不斷推進植保專業化統防統治工作,繼續推廣農業防治、生物農藥及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等一系列綠色防控技術。(牽頭部門:農林局;參與單位:各鎮、園區、街道)
2、畜禽養殖場綜合整治。落實《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嚴格執行禁、限養政策,扎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完成年度畜禽養殖場綜合整治任務,大中型畜禽養殖場糞便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以上。(牽頭部門:農林局;參與單位:相關鎮、園區、街道)
3、推進資源化利用。加強水葫蘆及其它濕地水生植物、畜禽養殖場糞污、農作物秸稈等資源化利用,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規模養殖場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牽頭部門:農林局;參與單位:相關鎮、園區、街道)
4、推進循環、有機農業發展。推進循環、有機農業工程;建設種植業生態循環農業工程項目8個。(牽頭部門:農林局;參與單位:相關鎮、園區、街道)
5、生態防護攔截工程建設。繼續實施水葫蘆控制性放養9000畝(東氿水域3000畝、西氿水域4500畝、滆湖1000畝、蓮花蕩500畝)。加強對7000畝已建濕地的長效管護,開展濕地植物殘體收割打撈及資源化利用工程。(牽頭部門:農林局;參與單位:相關鎮、園區、街道)
(四)湖河綜合整治方面
1、主要入湖河道綜合整治。繼續推進主要入湖河道綜合整治工作,完成漕橋河、社瀆港、太滆南運河、官瀆港、洪巷港、陳東港、大浦港、烏溪港、大港河等綜合整治年度目標任務,確保入湖河道水質明顯改善。重點做好大港河、烏溪港、大浦港、洪巷港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推進新一輪社瀆港、官瀆港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牽頭部門:太湖辦、相關責任部門;參與單位:相關鎮、園區、街道)
2、“河長制”管理。繼續加強河道管理,積極配合省、無錫市做好省定9條重點入湖河道的“雙河長制”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市、鎮、村三級河道“河長制”管理;健全河道長效管理機制,創建示范河道、消除黑臭河道。每季度對納入“河長制”管理考核的市、鎮兩級河道進行綜合考核評比。(牽頭部門:太湖辦;參與單位:各“河長制”管理工作責任部門和各鎮、園區、街道)
3、生態修復。建設云湖濕地保護與恢復一期工程2000畝,馬公蕩濕地生態修復Ⅱ、Ⅲ期工程,修復濕地共1900畝。加大自然濕地保護力度,研究落實現有濕地管護機制,確保濕地形態和功能完好,發揮應有作用。(牽頭部門:農林局;參與單位:太華鎮、高塍鎮、官林鎮)
4、湖河治理。推進城市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宜北河、下漳河清淤整治工程;下小嶺河、西北稍河、龍潭河景觀調水工程;張渚鎮河網綜合治理項目一期工程,桃溪河、荊溪河、新開河、東下澗、水產河等8條河道清淤10公里、15萬方;桃溪河駁岸整治、修復1500米,西河、東下河、荊溪河等生態駁岸1200米,長崗澗、平原澗、芙蓉澗等河道駁岸整治1300米。完成西渚鎮西河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西河清淤河道3.1公里、土方8萬方,對3100米河道進行生態修復。完成新建鎮村莊河網連片水域綜合整治示范工程,完成定莊河清淤1300米、土方5萬方,河道生態修復面積6000平方。完成農村河道清淤工程,清淤農村河道157條108公里180萬方。(牽頭部門:水利農機局;參與單位:新建鎮、西渚鎮、張渚鎮、公用事業局、相關單位)
5、藍藻打撈與處置。制訂年度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實施方案及督查、考核意見,督促沿湖各鎮、街道及相關單位有效組織藍藻打撈,繼續加強藍藻后續處理能力建設和后續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切實履行好日常巡查、預警、監測、督辦等工作職能。完成主要入湖河口藍藻打撈點清淤工程,提高藍藻富集能力;建設藍藻生態處置示范工程1個;完善太湖沿線藍藻打撈點電力設施建設工程。(牽頭部門:水利農機局;參與單位:環保局、太湖辦和相關鎮、街道)
6、加強監測預警和湖泛巡查。加強飲用水源地、調水通道、主要入湖河流水質、藍藻防控等監測預警;落實《太湖“湖泛”應急預案》,落實“湖泛”巡查、監測、預警及應急防治措施。(牽頭部門:環保局、水利農機局;參與單位:太湖辦和相關鎮、園區、街道)
(五)飲用水源保護及安全保供方面
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和達標建設,按市政府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的時序、內容與要求,加強對飲用水源地實施封閉管理,建設隔離帶(墻)、視頻監控系統及水土保持工程。加快備用水源地、自來水深度處理及供水管網工程建設;加強原水、出廠水和管網水的監控預警;做好城市供水應急處理工作,保障供水安全。(牽頭部門:水利農機局、公用事業局、環保局;參與單位:相關鎮、街道)
(六)完成上年度結轉治太目標任務
按上年度治太目標任務書要求,完成上年度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小流域綜合整治、生態修復、湖河治理等四大類目標任務及相關工程。
四、工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緊緊圍繞省、無錫市治太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對照《宜興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由市太湖辦具體牽頭組織,各治太成員部門和單位相互溝通、共同協作,步調一致、合力推進,確保全市治太工作的順利開展。
2、落實目標責任。治太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各自治太工作的組織謀劃、職責履行、督促管理;完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制度,配強工作班子,發揮職能作用。圍繞年度治太目標任務,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區分輕重緩急,突出工作重點,明確資金、技術、管理等具體措施,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完成任務。
3、完善考評機制。市太湖辦作為治太牽頭部門,為確保目標任務的整體推進,要全面掌握治太進程,開展針對性督查,及時協調解決相關矛盾。各牽頭部門和參與單位要細化目標任務的實施計劃,每月報告目標任務執行情況以及工程項目進度情況,每半年報告工作總結和計劃,及時報送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動態。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工程驗收、階段考評、年度考核等工作機制,確??己霜剳吐鋵嵉轿弧?/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