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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4-12-3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宜興市保障性限價商品房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12月16日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9日
宜興市保障性限價商品房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改善住房供應結構,加快解決城鎮特定住房困難家庭和符合條件的外地人才等特殊群體的住房困難,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障性限價商品房(以下簡稱限價房)是指通過多種形式籌集,限定套型和銷售價格,實行定向銷售,用于解決城鎮特定住房困難家庭和特殊群體住房困難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限價房的籌集、銷售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市政府負責本市限價房宏觀政策制訂、任務下達、資源調配、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住房局)是本市限價房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市發改、國土、規劃、建設、民政、財政、物價、人社、統計、公安、監察、審計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負責限價房管理監督的有關工作。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做好限價房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 鼓勵采取多種形式籌集限價房房源。
實行以拆遷安置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余房轉化為主的房源籌集方式。
根據市場供求情況,限價房可由市政府集中建設,也可以在住宅開發項目中配建。
第六條 市住房局根據限價房需求規模,編制年度房源籌集方案并經市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示。
第七條 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居民,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購買戶籍所在地限價房。戶口雖然不在所申購限價房的地域,但在該地域有固定工作,且連續工作滿兩周年的,也可申購工作單位所在地域的限價房。
(一)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家庭人均房屋建筑面積在25平方米以下,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城鎮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家庭。
(二)單身人士。男性年齡達到30周歲、女性達到28周歲的單身人士,無房,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城鎮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
第八條 下列對象申請購買限價房,不受戶籍和經濟條件的限制。
(一)取得“211工程”院校本科學歷,且具備學士學位的畢業生;
(二)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四)具有技師職業技能等級以上的人員;
(五)符合人才引進政策的其他特許人才。
第九條 符合第八條規定的對象,申購限價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配偶及子女)在本市人均房屋建筑面積在25平方米以下;
(二)申請人與本市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第十條 限價房的銷售,由市住房局統一組織實施,并根據限價房房源籌集情況,按批次、按地域定向銷售。
申請購買限價房實行申請人、家庭成員全員誠信申報制,應接受各審核部門的查詢、審核。
第十一條 限價房銷售價格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參照周邊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宅價格的50%-80%核定,并報市政府批準。
限價房銷售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市住房局根據房源籌集情況,編制限價房銷售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后,提前在本市主要媒體發布限價房申購公告。公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限價房房源地址、套型、數量、建設面積;
(二)《宜興市保障性限價商品房購買申請審批表》的獲取方式和申購期限。
第十三條 申請人持相關證明資料向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其中戶籍在本市的向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部門提出申請,戶籍不在本市的向工作單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四條 限價房申購審核、享受面積控制、銷售程序及后續管理參照宜興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購買人應當依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的相關權屬證書上應當分別注明限價房性質、享受建筑面積控制標準和土地使用權類型。
第十六條 限價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房人對其擁有有限產權。
第十七條 購買的限價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由市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回購。回購價格=限價房購買價格×(1-交付時至回購時的年數×2%+購買時年度至回購前一年度的宜興市區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累計漲幅)
第十八條 購買的限價房滿5年后需上市轉讓的,購房人應補交收益金。同等條件下政府有優先購買權。收益金=(市場評估單價-購買該限價房時控制面積的單價)×享受限價房的控制面積×50%。
市場評估單價,由市物價局會同市住房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公司參照限價房周邊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房單價進行評估,并經市政府確定后每年向社會公布,公布價格作為當年度限價房上市交易的市場評估單價。
購房人轉讓限價房后不得再次申請購買限價房。
第十九條 在限制交易期限內,因繼承、離婚析產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市住房局核準,可辦理轉移登記,房產性質仍為限價商品房,限制交易期限不變。
限制交易期限內,購買人不得將限價商品房用于本房抵押貸款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條 限價房上市交易操作流程參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操作流程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購買限價房的,取消申購資格;以欺騙或者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限價房的,由市住房局責令退購,按房屋登記規定注銷房屋所有權證,或按限價房購買價格與屆時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差價補足購房款,并通報有關單位,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三年內不得享受各類住房保障政策。
第二十二條 市紀檢監察部門對限價房的申請、審核、公示、發證、中購、選房等實行全程監督,并對限價房銷售管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