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4]48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4-04-30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10日
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考核辦法
為切實加強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如期實現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達標創建工作目標,根據《市政府關于加強油車水庫水資源保護的若干規定》(宜政發[2013]195號)和《市政府關于印發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宜政發[2013]196號)的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油車水庫水資源保護相關責任單位,包括:市水利農機局、環保局、公用事業局、農林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衛生局、財政局、發改委、經信委、旅游局、公安局、工商局和湖氵父鎮。
二、考核的內容和要求
(一)組織領導:成立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職責,確保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有序推進。
(二)實施情況:根據《宜興市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單位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施計劃,明確各項工作的實施時間、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
(三)工作成效:水源地保護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各項工作機制科學、可行;各項非工程措施扎實到位,控制有序;各項保護治理工程質量優良,運行可靠;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各類污染源治理到位,成效顯著,水源水質長期保持國家飲用水源水質標準。
三、考核形式
根據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施計劃,采取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其中,季度考核以保護工作推進情況為重點,年終考核以年度保護工作完成情況及保護工作成效為重點。
四、評分辦法
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行百分考核制。其評分辦法為:
(一)季度考核
1、制定季度工作實施計劃的,得10分;
2、按時上報季度工作完成情況的,得10分;
3、參加季度聯席工作會議的,得20分;
4、按時完成季度工作任務的,得60分;沒有完成計劃任務的,按完成工作量的百分比計算得分,即:(完成工作量÷100)×60=得分。
(二)年度考核
1、成立領導班子的,得10分;
2、落實責任部門、專人負責的,得10分;
3、制定年度工作實施計劃的,得10分;
4、按時上報年度工作總結材料的,得10分;
5、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得60分;沒有完成年度任務的,按完成工作量的百分比計算得分,即:(完成工作量÷100)×60=得分。
(三)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分值比例為5:5。
五、考核獎懲
考核先進的單位將給予表彰獎勵,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將給予通報批評。
附:1、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年度(季度)實施計劃表(略)
2、油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年度(季度)完成情況統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