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4]30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4-04-30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
由于近期天氣晴好、氣溫升高,進入山區旅游休閑的人員明顯增多。同時,隨著清明即將來臨,野外用火現象更加突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面臨的形勢異常嚴峻。為切實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要全面落實森林火災防控和屬地撲救責任,做到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領導靠前指揮、村委會(居委會)具體負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市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全力構筑森林火災防控和撲救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進一步加大巡防力度。各鎮(園區、街道)要以村組為單位,以村干部和基層黨員為骨干,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防控網絡。要加強林區、景區的巡查,堅決杜絕火源火種進入,如出現不服從管理、強行夾帶火源火種進山的,要及時與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聯系,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要加強景區、墓區和危險源的看管,落實專人值守,確保用火規范、安全。
三、進一步提高處置效率。要細化、完善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要分級儲備充足的撲火物資,落實交通通訊工具、油料等后勤保障,為火災撲救打牢基礎。要堅持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以及森林火災歸口管理和報告制度,一旦發生火災情況,第一時間上報信息,并迅速組織村級撲火突擊隊和鎮級森林消防隊參與撲救,真正做到謀劃在前、行動在早、處置在小,全力壓降滅火成本和火災損失。
四、進一步嚴處肇事人員。要按照“懲處一個、警示一片、穩定一方”的工作目標,嚴厲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者,形成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要依據《森林法》、《治安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拒不執行“禁火令”,擅自在野外用火的,要予以罰款;對因野外用火不慎,引發森林火災的,要予以拘留;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