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4]70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4-04-30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規劃局:
你局關于“優湖美地花園”地名命名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位江蘇省宜興中學東、學府北路(規劃路名)南、規劃道路西、太湖大道北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優湖美地花園。
希你局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 標志》國家標準(GB17733—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