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116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為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體系,根據省住建廳、財政廳、民政廳《關于全面開展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蘇建房保[2012]468號)、《關于印發<江蘇省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試點示范項目考核驗收方案>的通知》(蘇建房保[2013]336號)的要求,創建省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示范市,必須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機構、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基層住房保障服務窗口三級管理服務網絡,現就加強我市住房保障服務窗口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服務窗口
建立健全市、鎮(園區、街道)、社區三級住房保障服務窗口。市級服務窗口設在市住房局,鎮(園區、街道)級服務窗口設在各鎮(園區、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同時把服務窗口延伸到人口規模較大、保障對象較多的社區服務中心,形成覆蓋全市的住房保障服務網絡。
二、明確各級住房保障服務窗口職責
(一)市住房局住房保障服務窗口職責:
1、貫徹落實、宣傳住房保障政策;
2、指導各鎮(園區、街道)做好申請家庭的初審、公示工作;
3、與各聯審部門做好申請對象家庭的申請審核、年審、督查、巡查工作;
4、做好應退對象的退出工作;
5、按要求做好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及房源的錄入、公示工作;
6、檢查審核各鎮(園區、街道)保障窗口上報的申請、項目、房源信息等材料。
(二)各鎮、園區、街道住房保障服務窗口職責:
1、貫徹落實、宣傳住房保障政策;
2、在市住房局的指導下開展各項住房保障業務;
3、受理住房保障申請,將申請家庭信息錄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統,經初審和公示無異議的,將系統內信息及書面材料上報至市住房局;
4、配合市住房局及相關審核部門對申請對象進行復審;
5、配合做好對已保對象的年審及平時的督查、巡查工作;
6、配合市住房局及相關審核部門做好應退對象的退出工作;
7、按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項目及房源的錄入、公示工作。
(三)社區住房保障服務窗口的職責:
1、貫徹落實、宣傳住房保障政策;
2、配合做好申請家庭的初審和公示工作;
3、配合市住房局及相關審核部門做好應退對象的退出工作。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市住房局要做好設立住房保障服務窗口的牽頭工作,并組織專門力量對各鎮(園區、街道)和相關部門進行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2、各鎮(園區)、街道要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窗口,配備電腦、打印機等必要的辦公設備,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并在社區窗口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做到經費有保障。各窗口要按創建方案要求,在全市統一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內全面、完整、及時地錄入申請審核對象及各保障性住房項目的信息資料,并及時上報紙質資料。
3、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做好應退對象的退出工作。同時,對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市政府每年對窗口建設服務情況納入市綜合考評,由市住房局提出考核細則報市政府同意通過后進行考核。
附:
住房保障服務窗口組織領導成員填報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