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3]124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教育制度的起始階段,事關兒童身心健康和終身發展,事關千家萬戶幸福和諧,事關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我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占學前教育較大比例,為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健康發展,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鼓勵引導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進一步加大投入,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育教學水平,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辦發[2010]136號)、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蘇財教[2011]21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扶持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益性、普惠性發展方向,堅持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方針,動員社會資源投資民辦學前教育,通過獎補等扶持政策的實施,引導具備辦園資格和條件的民辦幼兒園舉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向社會提供優質的普惠性服務,著力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促進我市學前教育健康發展。
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條件
具備辦園資質、收費較低、符合規范辦園要求、面向公眾服務的民辦幼兒園,可向市教育局申請認定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行政府指導性收費標準,其標準不高于本市同類型、同等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10%。
(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必須大、中、小班設置齊全,班額符合市定標準,教師按“兩教一保”配備到位,幼兒園評估等級合格以上且年檢合格。
(三)須在當地面向全社會招生,無人、財、物贊助等門檻設置。
三、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扶持政策
(一)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獎補政策。市將統籌中央、省學前教育專項獎勵資金,設立學前教育專項資金,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行獎補。對創建為省優質園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經費獎勵;創建為無錫市優質園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經費獎勵;對參加創建達標或改善辦園條件當年新增投資100萬元以上幼兒園,市給予投資額20%的獎勵;從2013年春季開始,按照在園幼兒數給予生均省定公辦園公用經費最低標準補貼。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獎補資金,主要應用于園舍維修改造、補充教玩具、教師培訓、彌補公用經費不足等,不得用于人員經費支出。
(二)建立民辦幼兒園幫扶機制。為進一步促進民辦幼兒園保教質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建立公、民辦幼兒園結對幫扶制度,選派公辦幼兒園園長和骨干教師到民辦幼兒園協助管理,安排公辦幼兒園骨干教師到民辦幼兒園支教,建立民辦幼兒園園長及教師到公辦幼兒園跟班學習制度。鼓勵民辦幼兒園合同制人員參加公辦幼兒教師統一招考,新錄用者可在民辦幼兒園任教。將民辦幼兒園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提升列入幼兒教師培訓計劃,民辦幼兒園教師的在職培訓、職稱評定、評先評優與公辦教師享受同等待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中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享受公辦幼兒園幼兒一樣的資助政策。屬地政府統一為民辦幼兒園派駐保安人員。
(三)落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稅費優惠政策。對已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規定收費標準內收取的保育教育費,按照有關規定免征營業稅。落實普惠性民辦園在土地、建設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新建、改擴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用地可采用劃撥方式取得,涉及的城市建設配套費等行政性、服務性收費及供電、供水、供氣等方面收費,均與公辦幼兒園享有同等待遇。
(四)企、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舉辦和公辦民助、公建民營性質的幼兒園屬于公辦性質的幼兒園,不享受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獎補政策。已經享受過政府財力、物力支持的民辦幼兒園,如果列入普惠性民辦園獎補范圍,須將已享受的獎補財力、物力折算為獎補資金總量,對不足部分予以獎補,防止重復獎補。
四、申報程序
每年9月份,幼兒園向所在鄉鎮教育管理辦公室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組織評估、審核、確認后,由教育局、財政局共同確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獎補資金分配方案,并在宜興教育網上進行公示、設立舉報電話,獎補資金于秋季學期結束前撥付到位。
五、監督管理
(一)加強民辦幼兒園監督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屬地民辦幼兒園的監管,依法規范辦園行為。市教育局作為學前教育主管部門,要做好民辦幼兒園的管理、指導、協調、年檢、師訓等工作。
(二)建立民辦幼兒園財務和資產監管制度,確保財政資金使用規范高效。民辦幼兒園要自覺接受市教育、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等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三)嚴格執行民辦幼兒園準入制度和年檢制度。嚴格按照辦園標準審批民辦幼兒園,嚴格按照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認定標準和程序認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堅持和完善民辦幼兒園年檢制度,對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幼兒園要限期整改或依法取締。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行動態管理。
(四)高度重視民辦幼兒園安全工作。民辦幼兒園要強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衛生保健、衛生防疫、安全管理、安全應急預案等各項安全保障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要嚴格接送幼兒車輛管理,確保交通安全;切實加強民辦幼兒園的食品采購、儲運、制作等環節的衛生管理;嚴禁民辦幼兒園食堂利用服務性收費謀取利益;要按照《消防法》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法律法規要求,做好消防工作;要加大對民辦幼兒園房屋結構抗震檢測的工作力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園舍,責令限期加固或拆除重建。
(五)規范民辦幼兒園辦園行為。各民辦幼兒園要堅持就近方便入園的原則進行招生,要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堅持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安排幼兒活動,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安排教育教學活動,不得舉辦各類違背幼兒教育規律的實驗班、興趣班、特長班。市教育局每年對民辦幼兒園的辦園行為和保教質量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