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102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燃氣安全管理,規范市場秩序,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燃氣安全管理工作責任
(一)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
各鎮(園區、街道)應切實履行燃氣安全屬地管理職責,負責屬地的燃氣使用安全及屬地燃氣企業生產安全,對屬地存在的燃氣安全隱患和涉及燃氣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嚴格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燃氣發展規劃和燃氣事故應急預案。
(二)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市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行燃氣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具體明確如下:市發改委負責燃氣設施建設投資管理階段的安全審核;市質監局負責燃氣生產環節的產品質量、計量監管和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市公用事業局負責全市燃氣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燃氣供應安全及服務質量的監管,組織實施燃氣經營行政許可;市工商局負責燃氣流通環節的商品質量和經營行為的監管;市安監局負責燃氣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市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負責燃氣生產、供應、使用等場所的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燃氣道路、水路的運輸管理;市行政執法局要嚴格按照市容管理規定,堅決制止影響燃氣安全的違章搭建行為。
(三)落實燃氣企業安全主體責任
各燃氣經營企業要依法從事燃氣生產經營活動,保障燃氣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要求,落實教育培訓、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應急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燃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以安全為核心進一步規范城鎮燃氣建設經營市場
(一)依法按標準規劃建設燃氣工程
市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宜興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抓緊修訂完善燃氣專項規劃,科學有序推進燃氣設施建設。城市新區建設、舊城改造和小城鎮建設等要按規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或預留建設用地,對規劃確定的燃氣設施建設用地應實施規劃控制,不得改作他用。要大力發展城鎮管道天然氣,嚴格控制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建設,合理設置天然氣加氣站和液化石油氣供應站。規范工程建設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燃氣項目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規定及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規定,嚴格落實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管理制度,確保燃氣工程建設質量安全。
(二)切實做好瓶裝燃氣經營市場監管工作
1、成立燃氣聯合執法隊伍,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為進一步規范瓶裝燃氣市場,規范燃氣經營,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燃氣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市燃氣主管部門要根據市場實際,定期或不定期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建燃氣聯合執法隊伍,集中力量開展對瓶裝液化氣流動經營、跨區域經營、無證經營和摻混二甲醚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綜合整治。各鎮(園區、街道)以及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抽調專人積極參與,更好的實現部門聯動。要成立以各鎮(園區、街道)、市公用事業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研究全市燃氣行業安全管理工作,開展聯合安全生產檢查及專項整治工作,研究燃氣行業顯見性問題。各鎮(園區、街道)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做好轄區內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監管和安全管理工作;市公用事業局依法查處無證經營和向無證經營單位轉供燃氣的行為;市工商局依法查處燃氣經營活動中摻雜使假及無照經營燃氣的行為;市質監局依法查處充裝過期鋼瓶、無電子標簽鋼瓶和其他不合格鋼瓶及在燃氣中摻雜使假的行為;市交通運輸部門依法查處無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質從事燃氣運輸的行為及危險品運輸車輛違章停放、裝卸的行為;市公安機關和消防大隊依法查處為非法經營者提供場所和違規大量儲存燃氣、傾倒殘液、偷盜燃氣、倒賣報廢鋼瓶等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行為;市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影響市容環境的燃氣經營行為。
2、強化鋼瓶規范管理。各相關部門要督促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提高安全責任意識,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氣瓶充裝的作業過程管理,充裝前要對氣瓶進行逐一檢查,嚴禁充裝非法制造、報廢、改裝和超期限未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氣瓶,杜絕不安全氣瓶從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流入社會的可能。嚴格氣瓶標識制度。對充裝后的液化石油氣氣瓶進行角閥塑封,按規定粘貼氣瓶警示標簽和氣瓶充裝標簽,明確標明充裝單位和投訴舉報電話,并將使用的塑封件樣本報燃氣主管部門備案。嚴格落實“一瓶 一碼”制度。嚴格按照“一瓶一碼”氣瓶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氣瓶信息檔案。嚴格氣瓶標識制度。及時處置問題氣瓶。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在充裝作業過程中,發現用于流通的氣瓶是報廢、即將到使用期限或者充裝后復檢合格但可能出現事故隱患的的液化石油氣氣瓶,應立即按照規定送具備相應資質的氣瓶檢驗機構處置。各相關部門及瓶裝燃氣企業要加強監管,確保宜興瓶裝燃氣市場健康有序、安全可控的發展。
3、優化瓶裝燃氣服務。市燃氣主管部門要監管好瓶裝燃氣企業加強企業終端建設,要結合各鄉鎮地域、人口、經濟發展情況,以更好的滿足用戶需求,方面用戶置換為原則,群眾滿意為目標,科學、合理、規范的設置瓶裝燃氣供應點。瓶裝燃氣企業應服從本地燃氣管理部門的管理,并定期安排送氣服務人員參加由燃氣主管部門組織的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送氣服務。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應加強對所屬送氣服務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對送氣服務人員在送氣服務過程中涉及的違法行為、服務質量及安全事故等承擔相應的責任。送氣人員送氣服務時必須隨身佩戴崗位從業證(牌)、送氣配送單,不得擅自撕啟氣瓶標識;不得私自在家中、租用房屋等未經核準的場地存放已裝液化石油氣的氣瓶;未能及時送出的氣瓶應及時送回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存放;不得進行氣瓶間相互倒灌、摻雜使假和隨意傾倒瓶裝液化石油氣殘液等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漏氣、非法制造、報廢、改裝、超期限未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氣瓶的,應及時送回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各瓶裝燃氣企業要建立用戶信息檔案,做好換瓶記錄,指導用戶安全使用燃氣。同時,要自覺接受用戶對供氣的質量、重量、價格和經營服務等方面監督,并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反饋。
三、不斷強化城鎮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和保護工作
(一)強化燃氣設施運行管理。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定期組織對燃氣設施運行狀況進行安全評價,加強對儀器儀表的狀態標識管理,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整改。督促管道燃氣企業加強燃氣設施巡查,2013年年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地面標識標志工作,2015年年底前,建成完善的燃氣管線地理信息系統。質監局應加強對天然氣加氣站,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儲罐及管路閥門的安全監察。各鎮(園區、街道)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對燃氣設施的監督檢查,對安全運行構成嚴重威脅的重大隱患及時報告政府。
(二)強化燃氣設施安全保護。
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市政、建筑、拆遷等施工作業行為的管理,落實地下燃氣管線、地上標志設施保護措施,防止管道及相關設施被外力損壞,保障管道設施安全運行。施工單位盲目施工造成燃氣設施損壞的,燃氣主管部門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三)強化用戶設施安全隱患整治。
要加強燃氣用戶設施的安全管理,各相關職能部門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定期開展用戶設施安全檢查,用戶必須積極配合燃氣經營企業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指導督促用戶及時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時整改到位的(如私接燃氣管道、私接燃氣具、煙道式熱水器、超期燃氣具及相關燃氣設施和燃氣具有泄漏現象等),燃氣企業可根據供氣合同及相關燃氣法律法規的約定,采取臨時停止供氣等強制措施。督促餐飲等非居民用戶落實燃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維護人員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做到規范操作、安全使用。
(四)堅決清除燃氣設施安全范圍內的違法建(構)筑物。
市行政執法局要加大對燃氣設施安全范圍內違法建(構)筑物的清除力度,對存在的違法建(構)筑物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構)筑物嚴重的地區,各鎮(園區、街道)要牽頭進行專題研究,制定詳細的整治方案,落實整治經費,實行專項整治。2014年年底前,全部清除現有占壓燃氣管線的違法建(構)筑物,確保管線運行安全。管道燃氣企業要加大設施巡查頻次,及時發現、制止可能出現的違法建(構)筑物,確保不再出現新的違建。
四、著力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基礎能力建設
(一)各鎮(園區,街道)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充分發揮基層管理作用。
各鎮(園區、街道)要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并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對各自轄區燃氣經營企業和燃氣經營戶加強日常監管,發現有無證無照經營、違法存儲等情況的,要摸清氣源來源,及時做好勸誡工作;對占壓、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要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對不聽勸阻繼續經營和壓占損壞的,要設法加以取締,并及時通知行業主管部門進行依法處罰。
(二)建立健全燃氣聯合執法隊伍
由市燃氣主管部門牽頭,各鎮(園區、街道)以及市安監、工商、質監、公安、消防、城管、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指定專人,建立覆蓋全市的燃氣安全監管執法網絡。各鎮(園區、街道)要指定一名負責燃氣安全的領導,并配備一名聯絡員,負責轄區內燃氣執法的牽頭協調工作。市安監、工商、質監、公安、消防、城管、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并配備足夠的燃氣監管和執法人員,成立燃氣聯合執法隊伍,對影響燃氣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聯合執法,重點開展對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市場的清理整頓,加大對違法設立的瓶裝液化石油氣站點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對瓶裝液化石油氣儲罐站充裝行為的監管和對違法充裝、倒灌、儲存等違法行為的查處。
(三)認真抓好燃氣安全宣傳教育。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齊抓共管的燃氣安全宣傳教育格局,燃氣管理部門應加強安全用氣宣傳與培訓的組織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要充分發揮電視、報刊、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安排專門時段、版面刊播燃氣安全使用公益廣告,傳播燃氣安全使用基礎知識,提高群眾燃氣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技能;教育部門要編印燃氣安全宣傳教育讀本,將燃氣安全常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要利用宣傳欄等多種形式開展燃氣使用常識的宣傳,做到燃氣安全家喻戶曉。燃氣企業應加大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用戶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切實增加社會各界保護燃氣設施和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