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92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全市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工作的意見》精神,切實整頓和規范0—3歲嬰幼兒早教市場的秩序,推動早教機構逐步跨入標準化建設、規范化管理和科學化教養的有序健康發展軌道,確保嬰幼兒的人身安全,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無證早教機構集中清理整治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活動范圍
全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未經批準的、以提供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服務為主的家庭私人托兒所,以及未經主管部門批準登記的、由社會力量開辦的、以提供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服務為主的早教機構,均屬于集中清理整治范圍。
二、整治活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1、開展動員部署。利用動員會議等途徑和形式,對集中清理整治活動進行動員部署,明確整治范圍、目的和要求,為集中清理整治活動的有效開展奠定思想基礎。
2、組建工作班子。各鎮、街道建立由分管領導和人口計生、教育、衛生、工商、民政、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參與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班子,落實責任和分工。
3、制定實施方案。各鎮、街道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集集中清理整治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研究具體措施,明確時序要求,力求集中清理整治效果的最大化。
4、廣泛宣傳造勢。各鎮、街道要利用多種形式和途徑面向社會開展集中宣傳,重點宣傳市政府推進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早教機構建設和管理標準、早教機構登記注冊辦法等內容,形成依法依規開辦和管理早教機構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清理整治階段(2013年7月16日—11月15日)
1、全面調查摸底。各鎮、街道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私人開辦的家庭式無證托兒所和早教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調查摸底,不消極應付,不敷衍過場,摸清轄區內各類無證托兒所和早教機構的基本情況,切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同時要做好登記歸類工作,按照“一個機構一張表”的要求,認真、細致、規范地逐個填寫好無證托兒所和早教機構的基本信息。
2、集中清理整治。在調查摸底和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本著先告知后清理、先教育后整治的工作程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江蘇省學前教育機構登記注冊辦法》、《宜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全市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工作的意見》、《無錫市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機構登記注冊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各鎮、街道要耐心做好說服教育工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動員無證托兒所和早教機構或限期辦理登記手續、或限期落實整改措施、或立即停止辦所行為。
3、開展聯合執法。對于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主動予以關閉的無證家庭托兒所和早教機構,或者對于符合基本開辦條件、但不積極落實整改措施的家庭托兒所和早教機構,在市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領導小組的協調和指導下,各鎮、街道要組織專門力量依法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其采取強制取締措施。
(三)總結推廣階段(2013年11月16日—12月31日)
集中清理整治活動結束后,各鎮、街道向市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集中清理活動情況總結,市將適時開展經驗交流,推廣典型做法,以不斷規范早教機構建設和管理,并落實長效監管機制。
三、整治活動要求
1、堅持屬地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市級指導、各自負責、聯合執法”的原則,無證早教機構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由各鎮、街道負責。市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無證早教機構集中清理整治活動。各鎮、街道特別是無證家庭托兒所和早教機構數量比較多的地區,要把開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動作為一項促進安全發展、促進和諧穩定、促進家庭幸福的重要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清查,依法依規開展整治,務必使集中清理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2、堅持聯合整治。開展無證托兒所和早教機構集中清理整治活動,是一項政策性強、難度大、涉及面廣的工作,各鎮、街道一定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由人口計生、教育、衛生、工商、民政、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組成的專門工作班子,依據各自監管職責和執法程序,切實加強協調合作,開展聯合執法和安全監管工作,實行綜合治理和齊抓共管,做到不扯皮、不推諉,努力提高集中清理整治活動的成效。
3、堅持分類治理。各鎮、街道要根據學前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轄區內的無證早教機構以疏為主,疏堵結合,依法、慎重、妥善清理整治無證早教機構。對缺乏基本開辦條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無證家庭托兒所,要堅決予以取締;對基本符合開辦要求、具一定規模的家庭托兒所,在重點監控、限期整改、完善提高的基礎上,可考慮為其辦理登記手續,指導和幫助其取得合法辦所資格;對已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由社會力量開辦的規模性早教機構,要督促其限期完善申報條件,盡快到主管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4、堅持講究策略。在對無證托兒所和早教機構集中清理過程中,各鎮、街道要加強政策宣傳,造濃社會聲勢,并采取行之有效的不同策略、形式和方法,因地而異,因人而異,因情而異,耐心細致地做好舉辦者、聘用員工的說服教育工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開展清理整治,既要依法清理整治,又要文明規范執法;既要確保完成清理整治任務,又要防止采取簡單、粗暴工作方法所引起的矛盾激化和增添不穩定因素現象,做到有理、有據、有禮,堅決杜絕惡性事件發生。
5、堅持標本兼治。一方面,各鎮、街道要以積極的態度、有效的舉措和規范的程序,加大力度對無證托兒所和早教機構開展集中清理整治,依法維護廣大家長和嬰幼兒的合法權益,確保嬰幼兒在安全良好的場所和環境中接受早期教養服務。另一方面,各鎮、街道要根據城鎮發展、新農村建設和廣大群眾對兒童早期教養服務的需要,加強對轄區內早教機構、早教公益體驗場所的統籌規劃和合理布局,創造條件、鼓勵引導和積極扶持社會力量,利用多種渠道和形式開辦規范、合格、合法的早教機構或場所,以不斷滿足廣大家庭對嬰幼兒早期教養的期盼和需求。
附:1、《宜興市無證早教機構停辦通知書》(略)
2、《宜興市無證早教機構整改通知書》(略)
3、《宜興市無證早教機構信息登記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