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59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宜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興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錫委發[2009]83號)和《中共宜興市委、宜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興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發[2010]5號),宜興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調整為市政府辦公室管理的事業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在市節能工作管理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二)增加負責各鎮(園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和市直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管理工作。
(三)加強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和服務保障職責。
(四)取消市級機關后勤干部職工崗位培訓工作。
(五)取消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機關事務管理的政策、法規,擬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加強市級機關后勤體制改革的研究。
(二)加強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使用調配的集中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設備、辦公家具的配備更新、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政府集中采購工作。
(三)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經費的支付、核算、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發放工作。
(四)負責在市節能工作管理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計劃、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檢測和監督、評價、考核工作。
(五)負責各鎮(園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和市直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集中統一管理。
(六)負責管理范圍內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統一規劃、投資建設、裝修改造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設備設施中、大修維修改造項目的計劃編制、審批和實施。
(七)負責管理范圍內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區域的行政事務管理、環境秩序管理、生活服務及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四套領導班子及市有關重大會議、活動的后勤保障和后勤服務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會務保障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市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的能源消耗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工作;承擔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監督檢查,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市重大會議、活動及有關部門的會務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人事、會務、接待、宣傳、信訪、培訓考核、總結評比和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黨建、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報刊雜志、文件、信函收發傳遞工作。
(二)財務科
負責編制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部門經費收支預決算并組織實施;加強有關專項經費審核結算工作;做好臨時性項目經費審核結算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發放工作。
(三)大院管理科
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餐飲服務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綠化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衛生保潔、環境管理工作。
(四)設備科
負責管理范圍內設備設施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設備設施維修改造項目的計劃編制、審批和實施;負責管理范圍內設備設施的清查登記管理;負責新技術、新設備引進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能源資源消耗計量和監測管理。
(五)基建房產科
負責管理范圍內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統一規劃、投資建設、裝修改造、修繕管護、使用調配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設備、辦公家具的配備更新、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級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加強管理范圍內政府非經營性資產的統一管理工作。
(六)安全保衛科
負責各鎮(園區、街道)、市級機關各部門和市直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的集中統一管理;負責管理范圍內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安全、消防、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大院等辦公場所車輛、人員進出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大院及指定場所秩序管理;負責市級機關集體戶口的管理工作;協助信訪、公安等部門做好上訪人員疏導等治安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事業編制為16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長(主任)10名,其中:正科長(主任)6名,副科長(副主任)4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宜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宜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