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39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為進一步規范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資產的配置行為,優化國有資產配置,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的有機結合,實現資產、預算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蘇財規[2010]22號)和《江蘇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預算標準(試行)》(蘇財規[2011]15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宜興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預算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本次制定的《標準》主要是指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家具、空調設備和辦公設備等三類固定資產配置預算標準。
二、本《標準》主要適用于市級各行政單位(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及工商聯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及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市級社會團體的資產配置參照本標準執行。
三、本《標準》是單位新增資產的最高限制標準,不是必需配備的標準。各單位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在標準限額內優先選擇低能耗設備。各單位現有資產超過配置標準或價格未達到配置標準的,仍繼續使用,待現有資產報廢處置后,需新增資產時,按此標準執行。
四、本《標準》是部門和單位編制部門預算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審核資產配置預算的基本依據。對于特殊單位、特殊業務,本標準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另行申報審批。
五、本《標準》是一個動態標準,今后視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作適當的更新和調整。
六、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宜興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預算標準(試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宜興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預算標準(試行)
項目 | 價格上限標準 | 實物量標準 | 最低使用 年限標準 | ||
辦公家具 | 一、辦公室家具 | ||||
1、局(科)干部辦公室 | 正局18000元/間,副局16000元/間 | 辦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張;文件柜1套,書柜1套;沙發茶幾1套,及其他各項。 | 15年 | ||
2、局級以下人員辦公室 | 6000元/人 | 辦公桌椅每人1套,客人座椅每室2張;文件柜每室1套,書柜每室1套;茶幾每室1張及其他各項。 | 15年 | ||
二、會議室家具 | 6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積配置 | 15年 | ||
三、接待室家具 | 7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積配置 | 15年 | ||
空調設備 | 一、中央空調 | 10000元/冷噸 | 專業標準 | 15年 | |
二、多聯機空調 | 35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0.13千瓦 | 15年 | ||
三、分體空調 | |||||
1、使用面積15平方米以下房間 | 2500元/臺 | 1匹掛機1臺 | 10年 | ||
2、使用面積15至25平方米房間 | 3000元/臺 | 1.5匹掛機1臺 | 10年 | ||
3、使用面積25至30平方米房間 | 5000元/臺 | 2匹機 | 10年 | ||
4、使用面積30至40平方米房間 | 7000元/臺 | 3匹機 | 10年 | ||
5、使用面積40至60平方米房間 | 10000元/臺 | 4匹機 | 10年 | ||
6、使用面積60至80平方米房間 | 12000元/臺 | 5匹機 | 10年 | ||
7、使用面積超過80平方米房間 |
| 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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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設備 | 一、計算機 | ||||
1、臺式電腦 | 5000元/臺 | 按編制內實際人數每人1臺;另可按編制內實際人數的20%配置單位公用筆記本電腦 | 5年 | ||
2、筆記本電腦 | 10000元/臺 | 副局(科)以上干部每人1臺;另可按編制內實際人數的20%配置單位公用筆記本電腦 | 5年 | ||
3、保密電腦 | 5000元/臺 | 根據崗位需要另行配置 | 5年 | ||
二、打印機 | |||||
1、A3網絡打印機 | 12000元/臺 | 每個部門可配1臺 | 5年 | ||
辦公設備 | 2、A4普通激光打印、復印、傳真、掃描一體機(可帶網卡) | 4000元/臺 | 每間辦公室可配1臺 | 5年 | |
3、其他打印機 | 5000元/臺 | 主要為票據或彩色打印機 | 5年 | ||
三、復印機 | |||||
1、高檔復印機 | 50000元/臺 | 每個50人以上(含50人)的單位可配1臺 | 6年 | ||
2、中檔復印機 | 200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 | 6年 | ||
四、速印機 | 40000元/臺 | 每個單位文印室可配1臺 | 6年 | ||
五、掃描儀 | |||||
1、高速雙面掃描儀 | 35000元/臺 | 特殊工作可根據需要配1臺 | 8年 | ||
2、便攜式掃描儀 | 25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 | 8年 | ||
六、碎紙機 | 800元/臺 | 每個科室可配1臺 | 6年 | ||
七、投影儀 | |||||
1、可移動投影儀 | 250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編制內實有人數100人以上可增配1臺 | 8年 | ||
2、固定投影儀 | 28000元/臺 | 每個 80平方米以上的會議室可配1臺 | 8年 | ||
八、數碼攝錄設備 | |||||
1、高檔相機(單反機) | 60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 | 8年 | ||
2、數碼相機(普通) | 3000元/臺 | 每個科室可配1臺 | 6年 | ||
3、數碼攝錄機 | 80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編制內實有人數50人以上可增配1臺 | 8年 | ||
九、會議室音響設備 | |||||
1、大型會議室音響設備 | 130000元/套 | 每個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會議室1套 | 10年 | ||
2、中型會議室音響設備 | 80000元/套 | 每個50至100平方米的中型會議室1套 | 10年 | ||
十、電視機 | 5000元/臺 | 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 | 6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