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2]220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3-03-29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規劃局: 你局《關于“龍興苑”命名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位東山中學東、東山中學南、東山教工宿舍西、龍潭東路北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龍興苑。 希你局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 標志》國家標準(GB17733—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