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2]15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3-01-2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的建設管理,切實保護山區生態環境,促進山區資源科學合理利用,根據《宜南山區生態保護與發展規劃》、《市政府關于宜南山區生態保護與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宜政發[2010]135號)、《市政府關于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宜政發[2008]198號)、《市政府關于宜南山區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處理意見》(宜政發[2008]202號)等相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強化工作責任感 近年來,特別是2008年《市政府關于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市政府關于宜南山區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處理意見》等政策規定出臺實施以來,各級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宜南山區各類建設行為管理,大力推進宜南山區生態保護與發展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與此同時,少數利益主體試圖通過各種方式,規避規劃建設審批與管理,致使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仍時有發生。這些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出現,嚴重擾亂了宜南山區的建設秩序,影響了宜南山區生態保護與發展工作,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予以解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加強宜南山區生態保護與發展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充分認清宜南山區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嚴重危害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來,強化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嚴肅紀律,嚴格要求,認真執行《市政府關于宜南山區生態保護與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市政府關于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文件以及本文件的相關規定,切實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二、嚴格政策,切實規范土地使用管理 宜南山區實行最嚴格的土地使用管理,各類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以及宜南山區生態保護與發展規劃等各項規劃要求,實行“指定區域、限定類型、控制規?!钡墓芾砟J健?/span> 1、加強經營性土地使用管理。宜南山區經營性土地嚴格執行招拍掛公開出讓制度,必須按建設項目的規定程序報批,并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標準實施。對其中屬于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嚴格按《市政府關于宜南山區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處理意見》等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加強農業用地流轉管理。一是從緊控制、嚴格管理宜南山區農業用地流轉。宜南山區農業開發項目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應當分別報村和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集體土地專業發包合同必須報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使用流轉用地的宜南山區各類建設行為涉及審批(備案)管理的,審批(備案)管理部門必須先行向有關鎮(街道)、村核查承包土地流轉意向及轉包費、發包費、租金、轉讓費標準等。凡未經村和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的,一律不予辦理審批(備案)手續。二是禁止改變流轉農業用地原土地用途。農業用地流轉必須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符合相關規劃控制要求,不得改變原土地用途。除按照相關規定審批同意的附屬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外,嚴格控制流轉土地上的各類建設行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農業開發為名變相進行私人建房、開發經營等行為。對查證屬實的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一律按照《市政府關于宜南山區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處理意見》等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從嚴審核,嚴肅執行聯合會審制度 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實行最嚴格的聯合會審制度。凡未通過聯合會審的項目,一律按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予以處理。 1、聯合會審范圍:納入《市政府關于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規定審批管理范圍的項目,即除農民自建房和工業項目以外的所有建設項目,包括:一是休閑、觀光、旅游等三產服務業開發項目;二是各類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等附屬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2、聯合會審流程:一是申報聯合會審的項目必須符合《市政府關于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各項要求;二是實行屬地預審,由屬地鎮(街道)政府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行預審,經過預審通過的,再按《市政府關于加強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由市有關部門審核后,統一報市發改部門;三是進行聯合會審,市發改部門在匯總后先報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市級預審,市級預審后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市發改、規劃、國土、環保、農林、旅游、城管、消防等部門及屬地鎮(街道)政府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對申報項目的概況、規劃建設方案、建設標準等相關情況進行聯合會審;四是依法審批,對經過市級聯合會審的項目,由市發改部門出具立項審批(核準)手續或由相關部門依據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四、強化管理,杜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 對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實行最嚴格的管理制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強化各類建設行為的管理,堅決杜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 1、建立定期督查通報制度。對經過市級聯合會審的宜南山區開發項目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由市城管部門會同市紀檢監察部門定期對其建設行為進行檢查,檢查情況每月報市委、市政府。 2、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鎮(街道)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加強對轄區各類建設行為的管理,加強巡查檢查,做到“守土有責”,堅決杜絕各類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的發生。 3、落實“誰審批、誰監管”制度。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加強審批后續監管,確保建設行為符合審批規定。 4、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市城管、規劃、國土等部門要加強宜南山區各項建設行為的監管,實行定期巡查和情況通報,加大對違法建設的查處力度,形成執法合力。 5、嚴肅紀律要求。市各有關部門、屬地鎮(街道)、村要嚴格紀律,依法加強管理,嚴禁越權審批、違規審批。對各類越權審批、違規審批建設的行為和對各類違法建設發現、查處不力的行為,市紀檢監察部門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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