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2]14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12-1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了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搶抓歷史機遇,大膽探索實踐,加快改革步伐,大力推進丁蜀鎮行政授權工作,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10]24號)和《中共無錫市委辦公室、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興市丁蜀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錫委辦發[2012]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深化和完善丁蜀鎮行政授權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通過深化和完善對丁蜀鎮行政授權工作,使丁蜀鎮順應產業轉型的需求,增強服務綜合能力,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提升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明確行政事業單位的職能和責任,有力推動丁蜀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行政授權是加快打造法治政府的本質要求。行政服務窗口前移、行政執法重心下移,是政府執法體制改革的本質要求。我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成功實踐,為行政授權創造了條件和基礎。對丁蜀鎮行政授權,只有做到授權的許可、處罰事項的環節步驟明確,崗位職責清晰,執法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并通過網絡實時監督行政權力運行,才能最大限度保證相關事項依法辦理,不斷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2、行政授權是加快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的客觀需要。丁蜀鎮是我市主要經濟板塊之一。目前,其發展質態直接影響到全市基本現代化目標的實現,但受現行管理體制的制約,丁蜀鎮的機構設置與管理要求不對等,行政審批權限與經濟發展要求不對應,財權和事權不對稱,制約了丁蜀鎮的加快發展。對丁蜀鎮行政授權,建立運轉協調、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審批與行政執法管理體制,從而充分保障丁蜀鎮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為全市邁進基本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3、行政授權是優化服務軟環境的重大舉措。良好服務軟環境是展示區域綜合實力的一張名片。對丁蜀鎮行政授權,將符合要求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行政管理的中間環節簡化,以有效的管理和優質的服務,最大限度提升行政效率,才能又好又快地滿足丁蜀鎮經濟發展的需求,才能更好更快地打造“服務的高地,成本的洼地、投資的福地”。 二、基本原則 按照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權責一致、能放則放的總體要求,圍繞注重實效、提高行政效率,服務人民群眾的目標,提出六條基本原則:1、屬宜興市市定行政執法類的相關事項,原則上下放;2、行政許可類的相關事項,上級未作明確規定的下放;3、行政處罰類的相關事項,按市定行政執法類的下放事項相應下放;4、行政審批類、非行政許可類的相關事項,上級未作明確規定的下放;5、垂直部門或有派出機構的部門,原在市級部門辦理的相關事項向下延伸辦理;6、成熟一批下放一批,逐步到位。 三、授權的部門及相關事項 按照行政授權總體安排,經過梳理研究,確定了授權和延伸服務部門和相關授權、延伸服務事項: 1、第一批行政授權部門:發改委、經信委、計生委、建設局、農林局、人保局、水利農機局等7個部門。 2、第一批行政權力延伸服務部門:城管局、房管局、工商局、地稅局、國稅局、國土局、環保局等7個部門。 3、第一批行政授權事項:共計33項(見附表一)。 4、第一批行政權力延伸服務事項,共計467項(見附表二)。 5、分期分批授權部門:財政局、人社局、建設局、安監局、衛生局、環保局、農林局、商務局、教育局、體育局、計生委、文廣新局、審計局等部門。 6、分期分批授權事項:共計652項。 四、工作步驟 1、前期準備階段(2012年7月-8月)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復的《宜興市丁蜀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的文件精神,市發改委、編辦、法制辦和丁蜀鎮等相關單位做好調研論證工作,聽取各方意見,反復研究,擬定行政授權的意見,并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 2、全面落實階段(2012年8月-10月) 按照《關于丁蜀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行政授權的意見》要求,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認識,明確任務要求,嚴格工作紀律,全面部署行政授權工作,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3、完善提高階段(2012年10月-12月) 加強對行政授權工作的跟蹤、指導、協調、督查,及時了解實施情況,掌握新體制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在總結的基礎上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并接受省和無錫市督查機構的檢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1、機構設置。根據資源整合、條塊結合、職能融合、人員綜合的原則,在丁蜀鎮分別組建便民服務中心和綜合執法局。各行政主管部門將行政許可、非許可類審批事項及服務事項授予鎮便民服務中心對應窗口人員辦理;將行政執法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職能授予綜合執法局,由綜合執法局分解到相應崗位和人員辦理。 2、人員配備。由組織人事部門從丁蜀鎮選派業務精、協調管理能力強的人員確定為便民服務中心及綜合執法局的領導班子成員。便民服務窗口經辦人員及綜合執法局各執法崗位人員,丁蜀鎮必須從對應的業務人員中選派1-2名業務精干的人員入駐,其余人員由丁蜀鎮根據工作需要調配到位。 3、章戳設置、運行程序及文書使用。在丁蜀鎮便民服務中心和綜合執法局分別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和行政處罰專用章,由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別刻制,交便民服務中心對應窗口和綜合執法局使用,在本市范圍代表各業務主管部門見章換章,并負責對上申報的組織協調推進。其它日常使用執法文書由各業務主管部門提供樣式,對外使用的非許可及處罰文書,均加蓋業務主管部門行政印章,所有行政授權事項均通過行政權力網上運行,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監察部門和法制部門的監督。 4、日常考核管理。行政執法局和便民服務中心的領導班子成員由組織部門牽頭,丁蜀鎮和業務主管部門共同考核,其中丁蜀鎮考核占80%,主管部門考核占20%(主要考核執法水平),其它人員一律由丁蜀鎮考核管理。 5、經費保障。執法機構辦公場所、辦公設施等均由丁蜀鎮負責提供,人員的工資福利按原有財政渠道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業務培訓。各業務主管部門對所授權事項應加強業務指導與監督,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執法人員業務培訓。丁蜀鎮應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提升他們的業務能力。 二是加強工作監督考核。各業務主管部門應建立日常業務考核監督機制,通過執法案卷評查、現場執法巡查、投訴舉報、案件回訪等方式加強對所授權事項運行的監督指導,對發現嚴重違法違規的,應予以糾正。丁蜀鎮要和各業務主管部門加強信息互動,資源共享。 三是提供技術支撐。對丁蜀鎮的授權事項,所涉及專業性較強的檢測、監測、質量與安全監管等,各業務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專業機構應給予支持,定期派人到丁蜀鎮進行專項檢查,并根據丁蜀鎮的需求,及時安排人員現場指導、檢查。 四是建立重大事項集體討論與聯動機制。丁蜀鎮對授權事項涉及適用聽證程序的重大復雜事項,應主動報各業務主管部門,各業務主管部門應及時召開單位辦公會集體討論,并將集體討論的結果交被授權的單位及時辦理。 五是強化責任落實。丁蜀鎮對被授予的行政職權要承擔責任,由此引發的信訪、復議、訴訟、賠償均由丁蜀鎮以授權單位的名義對外承擔。丁蜀鎮要積極主動履職,防止授權后履職不到位,工作脫節。同時要依法行使職權,不得濫用職權,不得以行政命令使各執法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行政監察,對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 七、組織領導 為了按時完成行政授權工作,市成立丁蜀鎮行政授權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行政授權相關事項的協調、確定、指導和督查工作。組長由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各相關職能部門和丁蜀鎮的主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發改委,主要負責行政授權中的日常性工作。 市各部門和丁蜀鎮要按照改革試點的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工作職責,加強監督指導,確保改革試點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市發改委負責做好行政授權下放的統籌協調工作,督促行政授權下放及其承接到位;市各有關部門負責做好改革試點行政授權的銜接和業務指導工作;丁蜀鎮要按照改革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實現機構和人員到位,承接好授權和委托的事項,及時向相關部門做好備案等工作,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強化內部考核,切實把承接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丁蜀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行政授權工作順利完成。 附:1、宜興市第一批行政授權丁蜀鎮事項表(略) 2、宜興市行政授權延伸服務丁蜀鎮事項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