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2]9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2012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宜興市2012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第七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環境執法監督,努力解決當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根據《無錫市生態文明行動計劃》目標要求和《無錫市2012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錫政辦發[2012]126號)文件精神,制定宜興市2012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方針,按照我市“十二五”規劃環保工作總體要求,堅持以生態文明先驅城市建設為目標,以水環境和大氣環境治理為重點,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為手段,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保障群眾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我市“十二五”期間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環境執法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開展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在2011年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排查整治的基礎上,根據《無錫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的總體要求,進一步鞏固鉛蓄電池行業整治成效,在2011年全面整治的基礎上,落實整治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加速淘汰鉛蓄電池落后產能,防止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反彈。全面深入整治以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為主的重金屬排放企業,重點是涉鉛、鎘、汞、鉻及類金屬砷的重點行業及重點地區,開展重金屬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復工作,全面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推進重金屬排放企業特征污染物定期監測報告制度,全面落實整治措施,督促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切實消除環境污染隱患。以涉汞燈具行業為整治重點,按照“試點先行、全面推開、關停并轉”思路全面開展涉汞燈具行業污染整治。組織開展涉汞燈具行業企業基本情況排查,科學制定整治方案,對一批環保手續齊全、具有規模和技術優勢的企業,按一定整治要求進行整治規范提升,使其成為所在行業的標桿式企業;對環保手續不全、技術裝備落后、整合無望的低、小、散企業依法予以關停淘汰。對擬保留的企業,在規定期限內按相關行業污染綜合整治要求進行驗收。嚴格執行環保部“六個一律”和“雙否決” 的整治要求,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一律取締;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環境保護、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對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對不能依法達到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對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責任。對重金屬整治工作不力,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地區,一律否決重金屬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的考核,并對該地區實施區域限批。 (二)開展危險廢物環境專項整治。全面核查我市危險廢物的種類及數量,完善危險廢物重點監管源(年產1噸以上的產廢企業)數據庫;摸清危險廢物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狀況,建立企業自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檔案;檢查危險廢物申報及規范化管理工作情況,嚴肅查處危廢管理、貯存、轉移不規范,無證經營危險廢物或不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危險廢物轉移的跟蹤管理,嚴格控制危險廢物跨地區轉移處置,杜絕危險廢物跨區域傾倒事件,確保環境安全。 (三)開展污染減排重點企業整治。一是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日常監督檢查。加強配套管網的規劃和建設,推進雨污分流系統的改造和完善,提高城市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脫氮的升級改造。加強排入污水處理廠的工業企業廢水排放監管,防止超標廢水排入污水處理廠。嚴厲打擊擅自停運、在線監控設施不能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 二是加強電力企業(包括并網運行的自備電廠)燃煤機組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監管。對未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的發電企業,依法撤銷或不予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加大對除塵設施運行監管,督促電力企業制定、提交煙氣相關技術改造可行性報告和計劃備案,并盡快組織實施,努力使煙氣排放達到新標準規定。加強對燃煤機組脫硫在線監測系統的監管,按相關技術和管理規范,督促電力企業不斷提高在線監測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公開性。對超標排放二氧化硫的,一律扣減脫硫電價,其中對偷排、擅自停運脫硫脫硝設施、無故開啟煙氣旁路、連續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要依法處罰、追繳排污費。 (四)開展化工園區環保專項整治。進一步優化升級我市化工產業結構,促進我市化工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堅決淘汰、整治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生產工藝、產品和生產裝置,不斷完善區域布局結構,引導化工企業入園進區。嚴格控制化工監測點數量,加快提升園區建設和環境管理水平。督促化工園區(集中區)、化工監測點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重點整治化工園區(集中區)、化工監測點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化工區(點)內的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情況,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入區企業接管率達100% ,集中供熱率達100% ,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 100% ,確保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設置化工區邊界與居住區之間設置不少于 500米寬的隔離帶,并適當設有綠化帶。加強行業準入管理,加強化工區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建立環保數字化在線監控中心和空氣環境質量和特征污染物自動監測預警網絡,完善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五) 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 對危險化學品生產、 儲存實施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加強安全管理,按期進行安全評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全面檢查危險化學品使用和生產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督促危險化學品使用和生產單位整治環境污染隱患、建立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臺賬和信息檔案、制定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遏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多發態勢,確保環境安全。重點整治危險化學品使用或生產單位執行環評和 “三同時”制度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環境隱患整治情況,廢棄危險化學品執行危險廢物管理相關規定的情況。 (六)開展突出環境問題專項整治。以國家、省重點交辦的信訪為重點,整治群眾反映強烈、多次上訪、重復舉報以及存在上訪隱患的信訪問題,認真梳理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時限,落實責任,切實加以解決,及時通報,化解矛盾糾紛,進一步壓降信訪量。加強對國家、省、無錫市查實交辦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督查,重點整治污水管網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徹底,區域環境質量較差,企業環保管理混亂,存在設施運行不正常,應急管理不到位,固廢處置不規范,偷排、漏排、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以太湖沿岸及主要入太湖河道沿岸為重點區域,根據太湖度夏期和枯水期兩個階段的特點,加強重點區域環境管理,實現環境監管、監測預警的制度化和常態化,改善入湖河道水質情況。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3月至4月)。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我市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專門機構,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5月至9月)。對全市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對重點地區、敏感區域、脆弱區域做到反復查、查反復,做到深入、徹底、全面,嚴肅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對自查不力、自糾不到位的堅決停產整改,迎接省、市檢查驗收和明察暗訪。整治情況于2012年10月20日前上報無錫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督查階段(2012年10月)。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轄區內專項行動工作開展督查。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對各地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提高階段(2012年10月)。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的整治設想,并建立長效機制,將實施情況向上級書面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宜興市2012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市長尹志華任組長,市政府辦副主任宗慧、市環保局局長楊躍飛為副組長,市宣傳、監察、發改、環保、公用事業、建設、太湖辦、經信、安監、司法、水利、農林、工商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市環保局下設辦公室,成振輝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鎮、園區、街道和市相關部門要將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 (二)加強部門聯動。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強掛牌督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徹底改變環保部門單兵作戰的局面,統一各單位思想,各司其職,形成合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責,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不斷強化環境執法效果。 (三)嚴格環境執法。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強化分類指導的執法意識,對于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要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監督并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加快建立完善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步伐,有效發揮企業環境監督員監督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等方面的作用,促進企業守法意識的提高。 (四)完善長效機制。要以環保專項行動促進建立健全日常環境執法的長效機制,將專項行動檢查過的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日常重點監管范圍。建立完善重點環境違法案件后督察制度,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環境違法企業死灰復燃。要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水質監管,特別是要保證自動在線監測系統發揮監管作用,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 (五)加強宣傳報道。一是加強環保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工作,各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和管理工作,確保專項行動的信息暢通。每月報送一次工作簡報,并按要求報送相關專項工作情況。二是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環保法律法規及環保專項行動的宣傳力度,編制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簡報,暢通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要公開曝光一批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傳計劃,深度報道,形成聲勢。 附:宜興市2012年整治違法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